西門慶來打聽王夫人,王夫人裝作不知道,“西老板,有梅子湯嗎?”“西老板,來個呵呵湯?”
壹句話的結尾意味著它不告訴。喝完茶,不收錢,只賠錢,不怕他不來。
終於有壹天,西門慶又來喝茶,遞了壹兩銀子。婆婆小聲說:“來了!”
西門慶道:“教母,妳幫我說說這事,我就給妳十二兩銀子。”
王婆說,要想成功,必須具備所有的“五件”。它們是哪五件?潘驢鄧小仙:壹、潘安的出現;二、驢大行貨;像鄧通壹樣富有;第四,年輕,第五,閑來磨去。“都過去了,這件事會得到的。”
這壹段是公認的欺騙女生的經典秘密。都說王婆子總結的很到位,高!
然而,這並不完全正確。因為這“五塊”只起到“優勢”作用,而不是“決定”作用。
男人追不追女人,取決於女人做不做。只要女方願意,男方就算五塊不全也能成功!如果女方不願意,妳可以擁有壹切,也可以不要!
王太太,她會不知道嗎?為什麽這麽說?這樣做的目的是:失敗了,不能怪我!怪自己總是小氣不肯花錢,怪自己沒時間慢慢磨。
王太太是個生意人,站在自己的立場想:賺了大錢就不賺小錢,反正也沒什麽責任。這樣萬壹人家的錢不還,至少給自己留條退路。
不過,西門慶最近有了收益,有錢有閑,理直氣壯地說:“不瞞妳說,五個我都有。”那麽按照王婆子的標準,肯定會有可能。
當然,王夫人知道這個還是不能確定,因為決定權在女方,不做還是做不到。於是,王婆子立刻脫口而出了壹句“十燈”。
光,就是暴露在光下,偷陽光。要想做成,整個過程分為十個環節。任何壹個環節出了問題,都別怪我!這不關我的事。繼續推卸責任,尋找出路。
十個環節是什麽?王婆詳細地說:
老板,請給我買壹條藍絲,壹條白絲,壹條白絲,壹百兩棉花。我問她借日歷,故意說給裁縫挑個好日子。如果她自願為我做這件事,那就有希望了。如果她拒絕來,這件事就結束了。
如果我能邀請她來我家幫我縫紉,就有壹半希望了。
中午,我請她吃零食,喝飲料。如果她堅持要回去,這件事就不了了之。如果她吃了,就會有三分希望。
第三天中午,請穿好衣服,在門前喊“買杯茶”。我會出來請妳坐在妳的房間裏。如果她站起來走了,我還能不能抱著她?這件事已經了結。如果她不首發,會有四分。
坐下後,我先是誇妳好處多,然後妳又誇她指指點點做得好。她不同意,這件事就結了;如果她願意和妳談,她有五分。
妳再讓我拿錢買菜,她要是站起來走了,我就不能拉住她了嗎?這件事已經了結。如果她不開始,她將有六分。
我出去的時候請她陪妳。如果她起身走回家,我也攔不住她吧?這件事已經了結。她不走,又好了,光就有七分了。
我買了東西請她和妳喝壹杯。如果她拒絕和妳同桌吃飯,離開了,這件事就結束了。她不走,又沒事,八分。
她吃烈酒,我就說沒酒了,妳拿著錢叫我再買。我會拉上門把妳們兩個鎖在屋子裏。如果她跑回家,這件事就結束了;如果我把她拖到門口,她不著急的時候,光九分,就只欠壹分。
這個分數是最難的。只能在房間裏用甜言蜜語哄她。不要急躁,什麽都不做,不然我就不管妳了。妳先把筷子放在桌子底下,然後撿起來,順手捏她的腳。如果她起來了,我會來救妳的。這件事就此了結,妳再也不會去想它了。如果她什麽都不說,這件事就很輕了。
西門慶喜出望外,道:“妙計!”
王婆說:“別忘了答應我十兩銀子。”
妳看,這個“十光計劃”很清楚的證明了王婆知道“決定權在女方”。其中,任何壹個環節,只要女方表現出不願意,“此事就結了”,不能強迫。
這壹點,自始至終,沒有任何強迫的意思,更不用說給酒下藥了。她只是讓西門慶慢慢試探,壹步壹步來,直到女方願意,事情就搞定了。如果女方不願意,就算了。
這不是致命的陷阱,也不是蓄意傷害他人。王太太只是想在“自願”的前提下,把這3000元賺回來。
道德永遠無法抗拒市場。因為先有需求,後有王婆子這個拉皮條的。從對話看王婆子的策略:
1.當他們成為,他們可以賺3000元,
2.如果他們失敗了,還不如只賺300塊錢。
3.不管怎樣,但要確保不會出事。如果發生了什麽事,不關我的事。
進退得當。有了這個策略,王太太就穩賺不賠,不冒任何風險,不至於被別人挾持。那麽,後來是怎麽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