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計什麽;
1,主要是根據經濟責任人與上級主管部門、發包(或出租)單位或者本級政府部門所簽訂的承包、租賃合同或目標責任進行審計;
2,破產離任審計主要審查和確認企業破產的原因;確定對企業破產應當承擔責任的主要責任人;
3,監督破產企業的財產物資,包括破產清算時資產、負債項目的確認,資產價值的評估,破產資財的變賣和分配等,;
4,這種離任審計可以全面地對企業整個破產過程進行審計,確認責任人應當承擔的經濟責任,保證破產清算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