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能在電視上看到關於聯合國的壹些鏡頭,非常的高大上,而我國作為常任理事國也是頻頻的發表自己的主張,在國際地位中有著不可估量的作用。那麽五常到底有什麽樣的作用和權限,下面我們就來了解壹下。
先來了解壹下聯合國。聯合國是二戰之後成立的以主權國家組成的國際組織。
我們都知道,在二戰結束之後,聯合國就已經成立了,它的作用是維護世界和平,緩和國際緊張局勢,解決地區沖突方面。
五常國指的是哪幾個國家
五常國是中國、俄羅斯、英國、美國以及法國,也就是指聯合國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他們是參與二戰反法西斯同盟的四大國加上反德同盟的法國,***同組成了唯壹有權利采取強制行動的聯合國機構,主要責任是維持國際的和平與安全。
憲章中說明,議案需要五個常任理事國中沒有反對票才能通過,也就是說常任理事國有著壹票否定權。除了五常國之外,還有十個非常任理事國,他們通過大會選舉產生,任期為兩年。
五常國的權利
五常國有著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重大責任,是唯壹有權利采取強制行動的聯合國機構。五常國有權利對國際上的爭端進行調停,可以使用武器、經濟制裁等方式,或者直接派遣聯合國維和部隊,來緩解緊張局勢,維系世界和平。
除此之外,五大常任理事國還具備“否決權”,相比安理會的其他成員國,他們是沒有否決權的。要知道這五個常任理事國的否決權可是相當重要的,否決壹件事不需要以多勝少,壹件事必須要五個常任理事國全部同意,就算是五個國家中有壹個反對,這件事也不能通過,不過,也不是必須要使用這次否決權,五大常任理事國也擁有棄權的權力。
從聯合國成立到2012年,五常總***行使否決權270次:美國78次;英國32次;法國18次;蘇/俄119次。很多國際重大事務都通過否決沒有執行,所以這些否決也記錄了歷史。
下面來說說,為何聯合國大會要減少常任理事國的否決權使用。聯合國五常的特權之壹就是擁有壹票否決權。也就是說安理會就非程序問題投票表決時,只要壹個大國不同意,決議就不能通過。這被稱為“否決權”。之前不是有壹個笑話嘛。烏克蘭在聯合國提議廢除“五常”的壹票否決權。結果被俄羅斯用壹票否決權給否決了。
還有就是制裁問題上。聯合國可以通過決議制裁任何國家。但是按照規定,所有制裁決議的通過必須經過安理會的批準,而五個常任理事國擁有對任何安理會決議的否決權,因此,聯合國安理會的任何制裁行動均不可能針對五常中的任何壹國。這也是聯合國五常的特權之壹。
在我看來,這壹票的否決權至關重要。
有了壹票否決權,那麽在壹些聯合國商議的重大議題上,五大常任理事國即安理會就非程序問題投票表決時,只要壹個大國不同意,決議就不能通過。這樣壹來,聯合國議事通過的決議就不會損害五常的利益,這樣就可以比較好地化解掉壹些大國之間的矛盾和沖突,可以說更有利於世界和平,當然了,也可以更好的發揮聯合國協商和議事的功能了。
但是如果沒有了壹票否決,那麽就可能通過壹些不利於五常國家的決議,那麽壹旦這些不利於五常國家的決議通過了,那麽就可能造成壹些大國之間的更多的對立,這個顯然不利於聯合國協調解決問題功能的發揮了。
綜上所述,想廢除五常國家壹票否決權,基本上是不可能通過的,所以也只能想想別的辦法來限制否決權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