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現役軍官法》和總參、總政、總後《關於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後入伍的優秀士兵中選拔基層幹部的通知》有關規定,部隊可以直接從高等學校畢業後入伍的優秀士兵中提拔幹部。 壹、選拔對象及範圍 1、 選拔對象: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壹考試,經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錄取入普通高等學校學習,取得全日制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入伍後表現優秀的士兵。 2、 基本條件: 1)中國***產黨員或優秀團員,政治合格,立誌獻身國防事業; 2)入伍滿2年以上,在現單位工作滿1年; 3)擔任正(副)班長或技術骨幹,有培養發展潛力; 4)年齡不超過26歲; 5)身心健康,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 6)被評為優秀士兵或被團級以上單位評為先進個人。 符合上述條件並獲三等功、軍隊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獎勵和優秀士官人才獎的,以及國家“211”工程高校畢業的可有優先選拔。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軍區級以上單位樹立的先進典型,以及駐邊遠艱苦地區部隊的少數民族選拔對象,年齡可放寬1歲。 3、 選拔範圍:主要是師以下作戰部隊和駐邊遠艱苦地區部隊。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軍區級以上單位樹立的先進典型,不受選拔範圍限制。
是不是考慮到領導家串下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