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之後,剛實習的時候工資很低,不買太多東西,節約壹點生活費還是夠的。在我看來自己已經能夠獨立生活,如果我問他們要錢,那表示我還不能夠很好的照顧自己,那他們就壹定會為我擔心。於是我壹直奉行有多少錢辦多大事的原則,工作以後遇到任何經濟上的困難我都沒有向老爸老媽開過口。
但是人生當中總有壹些意外。實在急需用錢的時候怎麽辦?向朋友借?向同事借?預支工資?
大約七八年前,因為某些原因,急需用錢,問身邊的好友借,但好友當時正跟男朋友努力攢買房的首付款,而當時的我不僅身無分文,而且失業中,好友婉拒了我。
有人說,金錢是感情的試金石。無論愛情友情,在金錢面前都容易現出原形。我們常常被教誨,不要跟朋友談錢,談錢傷感情。很多朋友往往是因為金錢瓜葛壹拍兩散。好在我很幸運,跟朋友並沒有因為錢財而生隙。
我壹直知道,買房本是她和當時的男友如今的老公計劃之內,的確沒有余錢給我救急;加之彼時的我失業之中,以她的處境之下我也很能體諒她對於借錢給我所存在的風險的考量。故此我和她這些年依然能做得好友,偶爾通通電話,發發微信,彼此說說心裏話。如是甚喜。
從此我意識對於錢財的計劃的重要性。無論遇到什麽困難都沒再向人借過錢。
是的,我們壹定要明白,無論何時,遇到任何困難,妳能求助的人真的是少之又少,如果萬不得已開口求人的時候就要做好心理準備,人家幫妳,那是錦上添花,壹定要記得人家的情分;人家不幫,那也是本分,人家沒有這個義務。
時代在以我們無法想象的速度發展,到今天,我們卻已經很難再開口向朋友、同事借錢了。
是以,網上壹直流傳著這樣的段子:以後聊天不要問我在不在,直接說什麽事就行。我要說在吧妳問我借錢咋辦?我說不在吧,妳請我吃飯豈不是錯過了。
壹個朋友的姐姐得了重癥,他其實還是找得出個把可以談錢又不傷感情的朋友,但他不想欠人這個情。於是朋友找其老板借錢。老板經過壹番深思熟慮答應了朋友,卻同時提出了壹些看似“合情合理”的條件。
向老板借錢,看起來是不錯的主意,相當於預支以後壹段時間的工資嘛。但是有首詩裏說得好“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妳跟老板之間原本是相對公平的交易,老板花錢買妳的時間,妳為老板創造效益。但老板借錢給妳,便等於是把妳未來某個時期的自由都買下了,這筆交易老板就是勝券在握的事情,如同有了把柄在人手裏,許多事情便由不得自己了,這時候,左右自己的便是老板了,情非所願卻又無可奈何,任人宰割。
每天上下班的時候壹進公司所在大樓的電梯便會看見裏面貼的牛皮癬廣告:無di ya ?無dan bao?信用借款50萬。我向來是持堅決抵制城市牛皮癬的態度的,明眼人壹看就懂,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這類小廣告非拐即騙,妳以為能解妳燃眉之急,卻沒有想過,有些坑跳進去是很難上得來的。不用抵押也無需擔保就能輕易借到五十萬,五十萬雖然在京城或者魔都連壹間小屋的首付款都不夠,但在我們這個西北小城裏已經能夠買到壹套地段不錯的差不多壹百平米的房子了。
曾經認識的壹位經商多年的大哥也曾告誡過,若非萬不得已,絕不要去借這種“gaolidai”,否則最終可能是越來越窮,傾家蕩產。
如此,既然借錢必得“ 三不要 ”( 不要向朋友借錢、不要向老板借錢、不要問gaolidai借錢 ),那麽在萬不得已十萬火急的時候我們找誰借?其實答案只有兩個字: 自己 !
這個答案是不是完全矛盾?正是因為自己沒錢又急需用錢才想要求助,我們不是應該求助第三方嗎?比如銀行(或者某寶,哎,這是不是有點軟廣?)。
如果我說,銀行(某寶)肯借錢給妳,是因為妳自己的信用,那妳是不是會發現, 在我們最需要幫助的時候,能夠救我們於水火之中的說到底還是我們自己 ?
所以到這裏,事情就變得簡單多了,那就是: 我們做人做事都必得講誠信,守信而不失信。 在急需用錢的時候,這個良好品質必將讓我們能夠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