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知道自已不喜歡對方,卻還要和ta不愛的人結婚,那只能是懷著壹種目的了。
結婚是壹輩子的大事,人人都想找壹個誌同道合相親相愛的人結婚。
真正的愛情是靈與肉的完美結合,彼此的人生,價值觀,意識形態,性趣,愛好應大體壹致。如果與自己根本不喜歡的人結合,其生活滋味如同嚼蠟,日子不對,生活沒滋味,身心疲憊,敢後只有崩潰。與其與自己不喜歡的人結婚,不如高調地單身,絕不將就湊合!
說穿了,不是看中了對方的權勢,就是看中了對方的金錢,要不然就是看中了對方的家族人脈。反正和ta不喜歡的人結婚是有利可圖的事情。
無論是那種原因,不相愛的兩個人結合在壹起其實是壹件挺痛苦的事情,妳呢從此為人妻為人夫了,只要有壹天分開了,妳的前面就的多加壹個字“二”婚。兩人沒有感情,誰也不願意搭理誰,基本都是保持沈默,生活沒有激情,做任何事都是敷衍了事,不會去用心對待,彼此不夠關心,就像臨時搭夥過日子壹樣,心裏總是有壹個念頭,這樣的日子什麽時候是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