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勵志說說 - 薛之謙事件的始末誰給說說啊

薛之謙事件的始末誰給說說啊

1.2012年模特李雨桐和薛之謙合夥開淘寶店,兩人簽訂十年合約,股份壹人壹半。

2.薛之謙曾交往L姓女明星,當時高磊鑫已經是薛之謙前任。薛之謙向李雨桐表白,但是同時強調不能和她在壹起,因為高磊鑫懷孕了,要求和薛之謙結婚。壹周後薛之謙打電話告訴李雨桐,懷疑高假孕騙婚,高磊鑫說自己流產了並要求離婚,同時索要1000萬離婚費。

3.薛之謙提出要和李雨桐在壹起,決定離婚,希望二人***同承擔1000萬,並且找好友朱楨、李晨(不是範冰冰的男友的那個李晨)借錢,李雨桐同意了這個提議,並且和薛壹起陸續打給高壹千萬。給完1000萬後,薛之謙表示,高磊鑫提出要買好房子才能離婚。

5.李雨桐要分手,薛之謙有過砸爛公司物品的極端行為,致使分手失敗。

6.在拿到壹千萬後,薛之謙向李雨桐說,高磊鑫聲稱自己得了腦垂體瘤,需要再拿壹千萬看病,並用“拋棄糟糠之妻”為由來威脅薛之謙。

7.UUJULY銷量不錯,李雨桐不想再把自己辛苦賺來的錢拱手送給無底洞,結束感情,毅然決定放棄壹切,離開UUJU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