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方拒絕吃飯推脫壹次、兩次是客氣,推脫很多次明顯是真的不想留下來吃飯,這種情況下,就算妳們定下來酒席也不應該再挽留人家,可以妳們家人跟媒人壹起吃或者妳們可以打包回家,總不至於浪費。
2. 吃飯時冷場、氣氛已經不愉快了,媒人還要妳給紅包,這就是不知分寸,難道人家不喜歡妳還能因為這兩千來塊錢就喜歡妳了?
3. 妳約她單獨出去,如果她拒絕壹次,妳絕對不要再提第二次了,開場已經不好了,這時候還堅持就是死纏爛打沒眼色。
不知道妳們那裏相親是不是第壹面都要擺這麽大的場面,其實真的沒有必要。第壹次兩個人約在公園或者咖啡店就可以,如果兩個人感覺好再讓家長參與進來擺酒席見面聊聊,如果兩個人都沒感覺家長還跟著摻和什麽?再說在這麽多雙眼睛的註視下,兩個人哪有心情交流和審視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