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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古代那些古人最有“正義感”?

1、“舍生取義”:

出處《孟子·告子上》:“生,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大意生命,是我所喜歡的;正義,也是我所喜歡的。這兩樣(如果)不能同時得到,我寧願舍去生命而去求得正義。

2、“殺身成仁”:

出處《論語·衛靈公》:“誌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

大意誌士仁人,不貪生怕死因而損害仁德,只勇於犧牲來成全仁德。

3、南宋末年,民族英雄文天祥抗擊元兵入侵,兵敗被俘,拒降不屈,殉難於燕京。就義前在衣服上留下這樣的絕筆:“孔曰成仁,孟曰取義,惟其義盡,所以仁至。而今而後,庶幾無愧。”

4、“石可破也,而不可奪堅;丹可磨也,而不可奪赤”:

出處《呂氏春秋·誠廉》。

大意石頭可以被打碎,但絕不能改變它固有的堅硬;朱砂可以被研磨,但絕不能改變它自身的紅色。

提示這句話以石堅丹赤為喻,說明具有高潔品質的人是不會因外界壓力而改變操守的,即使粉身碎骨,精神也是永存的。《呂氏春秋》中用伯夷、叔齊的故事來闡述這壹觀點。伯夷和叔齊是商朝末年孤竹國君的兩個兒子,父親死後,他們不願為爭奪王位互相傷害,就去投奔周文王。等他們到了周地,文王已死,武王伐紂,天下歸周。伯夷和叔齊認為這是以壹種暴力代替另壹種暴力,是道德的衰落,就不食周朝粟米,去首陽山隱居,終於餓死在那裏。這個故事被古人當做堅守節操的範例來歌頌。司馬遷著《史記》,將《伯夷列傳》列為七十列傳的首篇,表現出對氣節的推崇和贊美。

5、“寧可玉碎,不能瓦全”:

出處唐·李百藥《北齊書·卷四十壹·列傳第三十三·元景安傳》:“景皓雲:‘豈得棄本宗,遂他姓?大丈夫‘寧可玉碎,不能瓦全’。’”

寧為玉碎,不為瓦全原指寧如珍貴之玉器被擊成支離破碎,而不作賤價之瓦器得以保全。後喻寧可保全氣節,為正義之事而死,而不願忍辱屈從,而茍且偷生,常用此語。

用例(林語堂《中國人之聰明》) :“使糊塗的白種人處於同樣境地,雖明知兵力不敵,亦必背城借壹,‘寧為玉碎,不為瓦全’,與日人壹戰。”

解說南北朝時,東魏大將軍高洋廢魏孝靜帝元善見,自立為王,遂為北齊。翌年,復鴆死帝與其三子。天保十年,彗星出現,天有日食,洋憂其王位不保,問彭城公元韶曰:“王莽既取劉氏天下,何漢光武復得中興?”韶竟然曰:“王莽不將劉氏家族斬盡殺絕,致留後患。”洋因下令,捕戮元姓直系親屬等二十五家,拘禁元韶等十九家。韶幽禁於地牢,數日不得壹食,後至餓死。洋乃盡誅諸元,無論老少長幼,壹律斬首,***殺三千人,棄屍漳水。水中之魚食人屍骸,百姓取魚剖腹,得人甲指,遂相誡不食,幾月無人網魚,使魚茍活數月。洋殘暴屠殺元氏家族,大力扶植高氏宗室,使元氏宗親無不驚恐萬分。將軍元景安為求自保,召其家族商議,擬改高姓。堂兄元景皓不服曰:“焉能輕易離宗改姓?大丈夫寧可玉碎,不能瓦全。”景安上白高洋,洋便殺景皓,並將其家屬遠徙彭城。後人將“寧可玉碎,不能瓦全”之句,改為“寧為玉碎,不為瓦全”。

寧為玉碎不為瓦全(景皓)——

公元550年,北朝東魏的孝靜帝被迫將帝位讓給專橫不可壹世的丞相高洋。從此,北齊代替了東魏。高洋心狠手辣,次年又毒死了孝靜帝及其三個兒子,來個斬草除根。

高洋當皇帝第10年6月的壹天,出現了日食。他擔心這是壹個不祥之兆:自己篡奪的皇位快保不住了。於是,把壹個親信召來問道:“西漢末年王莽奪了劉家的天下,為什麽後來光武帝劉秀又能把天下奪回來?” 那親信說不清這是什麽道理,隨便回答說:“陛下,這要怪王莽自己了。因為他沒有把劉氏宗室人員斬盡殺絕。”

殘忍的高洋竟相信了那親信的話,馬上又開了殺戒:把東魏宗室近親44家***700多人全部處死,連嬰兒也無壹幸免。

消息傳開後,東魏宗室的遠房宗族也非常恐慌,生怕什麽時候高洋的屠刀會砍到他們頭上。他們趕緊聚集起來商量對策。有個名叫元景安的縣令說,眼下要保命的唯壹辦法,是請求高洋準許他們脫離元氏,改姓高氏。

元景安的堂兄景皓,堅決反對這種做法。他氣憤地說:“怎麽能用拋棄本宗、改為他姓的辦法來保命呢?大丈夫寧可做玉器被打碎,不願做陶器得保全。我寧願死而保持氣節,不願為了活命而忍受屈辱!”

元景安為了保全自已的性命,卑鄙地把景皓的話報告了高洋。高洋立即逮捕了景皓,並將他處死。元景安因告密有功,高洋賜他姓高,並且升了官。

但是,殘酷的屠殺不能挽救北齊搖搖欲墜的政權。三個月後,高洋因病死去。再過18年,北齊王朝也壽終正寢了。

6、“不降其誌,不辱其身”:

出處《論語·微子》。 相關故事:窮達行藏各有誌。

原文 逸民: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子曰:“不降其誌,不辱其身,伯夷、叔齊與?”謂:“柳下惠、少連,降誌辱身矣;言中倫,行中慮,其斯而已矣。”謂:“虞仲、夷逸,隱居放言,身中清,廢中權。我則異於是,無可無不可。”

譯文 古今被遺落的賢人有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 惠、少連。孔子說:“不降低自己的誌向,不辱沒自己的身個分,是伯夷、叔齊吧?”又說:“柳下惠、少連降低了自己的誌向,辱沒了自己的身份;但他們言語合乎法度,行為合乎思慮。他們不過如此罷了。”又說:“虞仲、夷逸避世隱居,放肆直言,修身合乎清高,棄官合乎權變。我則跟這些人都不同,沒有什麽是非這樣不可的,也沒有什麽是非不這樣不可的。”

讀解壹般說來,逸民隱士是指那些誌向高潔,確立了壹個信念就抱定不放,不肯和現實妥協的人。

比如說伯夷、叔齊,由於不滿於周武王用武力推翻殷朝的做法,“義不食周粟”,餓死於首陽山而不肯茍且偷生。所以,孔子 說他們是“不降其誌,不辱其身”。是典型的逸民風範。

但也有次壹等的情況,比如說柳下惠和少連。少連的情況今天已不可考證,但柳下惠的情況卻是清楚的。他三次做法官,又三次被罷兔。當有人勸他離開魯國時,他卻不以為然,還是要堅持下去。在孔子看來,他和少連已不像伯夷、叔齊那樣“不降其誌,不辱其身”,而是“降誌辱身”了,不過,他們的言語合乎法度,行為合乎思慮,具有中正的精神。雖然忍辱負重,但其內心誌節還是沒有改變的。

還有壹種情況是像虞仲、夷逸那樣,完全避世隱居,放言高論孔子認為他們的特點是做到了清高,舍棄做官也符合通權達變的思想。

至於孔子自己,則是與上面這些逸民都有所不同,主張以積極用世為前提的靈活態度,“無可無不可”,沒有什麽是非這樣不可的也沒有什麽是非不這樣不可的,當然並不是不講原則,在《裏仁》篇裏他已說過壹次:“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 義之與比。”“無適也,無莫也”就是“無可無不可”,衡量標準只 有壹個,那就是“義之與比”,只要是符合正義的就行。說得具體 壹點,也就是“用之則行,含之則藏”。或者用孟子的話來說, “應該做官就做官,應該罷官就罷官,應該做得久就久做,應該馬 上走就馬上走。”(《孟子·公孫醜上》所以孟子稱孔子為“聖之 時”,聖人中的識時務者。

總起來說,逸民隱士也罷,聖人也罷,雖然他們窮達行藏各 有不同,但都有自己立身處世的原則和誌向,這壹點卻是相同的。他們的原則和誌向的具體內容各有不同,這是在上面已看得很清楚,因而不言而喻的了。

7、“粉身碎骨渾不怕,留得清白在人間”:

正統十四年(1449)七月,蒙古首領也先對明朝的都城北京發起進攻。皇帝朱祁鎮在太監(死太監)王振的建議下親征蒙古。由於王振對兵法壹竅不通,導致二十萬明軍在土木堡(北京附近的地名)被兩萬蒙古軍隊全殲,王振本人被明軍自己打死。此戰中,蒙古軍俘獲明皇帝朱祁鎮,並以其為人質與明朝交涉。而這時明朝內部已經混亂,在大臣的討論中,“主退派”(主張撤退的)明顯比“主戰派”占上風,正當大明朝準備搬家時,於謙站了出來,在朝中大喊了壹句:“建議南遷(向南方遷都)之人,該殺!”於謙的興起就此開始。

此後,於謙以他絕佳的政治天賦和軍事天賦說服了大臣並排兵布陣。在僅有的幾個月中,從全國各地調來了十余萬軍隊防守京城。最後,他以堅定的意誌和決心率領部隊奇跡般的戰勝了蒙古軍隊,並迫使他們交出皇帝朱祁鎮。

但是皇帝回京時京城還有壹個臨時的皇帝(在朱祁鎮不在時臨政的),也就是朱祁鎮的弟弟。不過顯然,這位臨時皇帝並不想交出皇位。而這時於謙既不支持朱祁鎮登基,也不支持臨時的那位登基,站在了中間。而這正給了壹些人機會。徐有珍等人組建“還鄉團”並支持朱祁鎮登基,最後發動政變使朱祁鎮登基。

登基之後,“還鄉團”中的徐有珍與於謙有仇(因為徐有珍曾經是“主退派”,遭受過於謙的訓斥從而被大臣們排斥),於是誣陷於謙謀反,使於謙被殺。就是在這時,於謙做下了這首《石灰吟》。

最後,於謙死後被抄家。抄家的官吏發現於謙家裏沒有壹分錢可以抄走,可見壹個有如此高的官位的人壹生有多麽清廉。(詳盡版見/question/22124095.html?si=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