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新娘按選好的吉時準時進門。婚禮當晚,新郎家請接親婆前去接新娘,新娘則邀約“商嘎”(侗語,即歌手)和伴嫁姐妹數人隨接親婆前往新郎家。新娘按選好的吉時準時進門。
第三,要祭祖。新娘進門時要拎起事先放在門檻外邊掛著銀項鏈的壹把糯禾,擡起左腳跨入門檻進入堂屋,將糯禾放在神龕下,然後坐在傍中柱的板凳上,“商嘎”和伴嫁姐妹們則分列左右,接下來便進行祭祖。
第四,就是當天不入洞房。新娘並不與新郎拜堂,也不入洞房,更不與新郎同宿過夜,而是和“商嘎”及伴嫁姐妹壹起與新郎請來的男歌手對唱琵琶歌、酒歌到天亮。第二天,由新郎及同伴送新娘和“商嘎”及伴嫁姑娘回娘家(侗語稱“轉優”),至此,婚禮才算結束。
第五,不落夫家“轉優”後新娘即住在娘家。過去要在娘家住三年以上,如今至少也得翻壹個年頭。新娘之所以“不落夫家”,壹來是要報父母的養育之恩;二是舍不得同伴,還要回到月堂與同伴做伴,直到同伴都有了對象才離開,這時新娘才能到新郎家長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