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再細壹點講,其實果因也很容易理解。原因不兩:
第壹、凡事必有遠因。比如,壹個人看著別人學得熱鬧,於是也跟著去學,這就已經是“小人”了。因為,論語中有講,“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這個“比”與跟風是同壹個意思。更不用說也許他學易本來就想來點“不勞而獲”呢。
第二、易理要學通已經不簡單,要想把易經的“理、象、數”都學通而成為“先天而天弗為,後天而奉天時。”的君子,那就更難了。所以,學的不通不通,曲裏拐彎的看到書中所講的,“吉兇,失得之象也。……等等,得呀失呀,利呀咎呀的能不想歪嗎?如果真能依此而通了壹點,就更加鬼頭鬼腦的了。
其實,古時對君子的標準定的很高,都太不到,像我能力不及,做“小人”也沒什麽丟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