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BBCCYYYYMMDDNNNC
AABBCC——所屬區域編碼
YYYY——出生年份
MMDD——出生月日
NNN——編號
C——校驗位
居民身份證的號碼是按照國家的標準編制的,由18位組成:前六位為行政區劃代碼,第七至第十四位為出生日期碼,第15至17位為順序碼,第18位為校驗碼。作為尾號的校驗碼,是由號碼編制單位按統壹的公式計算出來的,如果某人的尾號是0-9,都不會出現X,但如果尾號是10,那麽就得用X來代替,因為如果用10做尾號,那麽此人的身份證就變成了19位,而19位的號碼違反了國家標準,並且我國的計算機應用系統也不承認19位的身份證號碼。Ⅹ是羅馬數字的10,用X來代替10,可以保證公民的身份證符合國家標準。
身份證號碼組成為:
15位的1-2位(省),3-6位(市縣區),7-12位(出生年月日),13-14位(當地派出所編碼),15位(性別,單男1雙女2,如果超過1或2即為此轄區有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分別為3579或2468)
18位身份證前六位同上,7-14位(8位數出生年月日,防止2000年以後出生的和1900年以後出生的相同),15-17位同上13-15位相同,18位是校驗碼(計算身份證號碼組成為:
15位的1-2位(省),3-6位(市縣區),7-12位(出生年月日),13-14位(當地派出所編碼),15位(性別,單男1雙女2,如果超過1或2即為此轄區有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分別為3579或2468)
18位身份證前六位同上,7-14位(8位數出生年月日,防止2000年以後出生的和1900年以後出生的相同),15-17位同上13-15位相同,18位是校驗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是按照國家標準編制出來的,由18位數字組成。前6位為行政區劃分代碼。第7位至14位為證件持有人出生日期碼,第15位至17位為順序碼,第18位為校驗碼。第18位校驗碼的目的在於檢測身份證號碼的正確性,是計算機隨即產生的。
當今的身份證號碼有15和18位之分。1985年我國實行居民身份證制度,當時簽發的身份證號碼是15位的,1999年簽發的身份證由於年份的擴展(由兩位變為四位)和末尾加了效驗碼,就成了18位。這兩種身份證號碼將在相當長的壹段時期內***存。兩種身份證號碼的含義如下:
18位的身份證號碼:450104197710101516
(1)1~6位為地區代碼,其中1、2位數為各省級政府的代碼(廣西為45),3、4位數為地、市級政府的代碼(南寧市為01),5、6位數為縣、區級政府代碼(西鄉塘區為04)。
(2)7~10位為出生年份(4位),如1977
(3)11~12位為出生月份,如10
(4)13~14位為出生日期,如10
(5)第15~17位為順序號,為縣、區級政府所轄派出所的分配碼,每個派出所分配碼位10個連續號碼,例如“150—159”,其中單數為男性分配碼,雙數為女性分配碼,如遇同年同月同日有兩人以上時順延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個分配碼。
(4)18位為效驗位(識別碼),通過復雜公式算出,普遍采用計算機自動生成。
15位的身份證號碼:
(1)1~6位為地區代碼
(2)7~8位為出生年份(2位),9~10位為出生月份,11~12位為出生日期
(3)第13~15位為順序號,並能夠判斷性別,奇數為男,偶數為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