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先生曾經說過,我吃的是草,擠出來的是奶、是血。當然這只是壹種比喻,事實上,他從來沒有吃過草,也沒有擠過奶,流過血。
可是的確有人流過血,而且不只是流血。
當崛起於白山黑水之間的後金鐵騎在努爾哈赤的統帥下西服蒙古,東平朝鮮,以區區六萬人大敗號稱四十萬的明朝遼東經略使楊鎬的部隊,陷廣寧、克沈陽、下遼陽的時候,大明朝的統治者已經習慣了失敗,他們麻木地批著公文:某某總兵放棄地私逃,殺;某某巡撫不屈殉節,追封三級;某某經略使損兵折將,斬首,傳首九邊……總之,逃了的殺,死了的獎,打的都是死人官司。但是有壹天,北京城的大小官員們突然發現面前的公文自己不會處理了——寧前道袁崇煥上報,寧遠大捷,殺敵數萬,擊斃敵人最高統帥努爾哈赤!這種詫異恐怕比我們聽見中國隊6:0擊敗巴西隊還要讓人受不了。頭頭們所能幹的第壹件事,就是下令復查,有沒有搞錯呀妳丫的?拿自己腦袋開玩笑?
歷史的事實後來大家都知道了:袁崇煥的頂頭上司讓他撤退,他牛脾氣上來了:“我寧前道也,官此當死此,我必不去!” 我的官職是寧前道,寧遠就是我葬身之處!結果努爾哈赤十幾萬百戰百勝的大軍,楞是攻不下幾千人駐守的小小的寧遠城,大汗怒了,親臨前線指揮,被紅衣大炮打傷,不治而亡。
當大明朝的頭頭腦腦們終於相信這壹切確實不是夢後,那種興奮勁簡直沒法說了。天啟皇帝大獎功臣,此次大捷,全賴朝中各位愛卿領導有方,寡人重重有賞,欽此!皇帝沒有食言,朝中那些連寧遠在什麽地方都搞不清楚的大員們個個都撈到點油水不說,連魏忠賢壹個剛出娘胎的侄孫都封了個伯爵,據說是如果沒有魏公公殫精竭慮,運籌帷幄,寧遠壹戰是不可能取得如此大的成績的——這就是邏輯,打了勝仗是魏公公領導有方,打了敗仗是前線指揮官們貫徹方針不力。既然如此,那個小小的寧前道叫什麽袁崇煥的,功勞也就是壹般般了,賞他個遼東巡撫拉倒(事實上,當時遼東全境幾乎都在後金的控制下)——反正這種官沒有人敢做,便宜他算了——欽此,大家快謝恩啊!
金庸先生寫過壹篇《袁崇煥評傳》,認為袁崇煥最大的性格特點,就是廣東蠻子不要命的倔強,認死了的理,幾十頭牛都拖不回來。袁崇煥拿身家性命賭來的寧遠大捷,成了朝中大員們進身的階梯。自己僅僅當了個遼東巡撫,他倒是沒什麽想不通的:遼東巡撫雖然不是什麽美差,還隨時有性命危險,但總算是方面的負責人——這就有機會來完成自己的理想了。
滿清大軍鎩羽而歸,當上了大汗的皇太極和兄弟們總結,認為明軍之所以能取得勝利,在於袁崇煥善於守城,所以得出的結論是,要和明軍野戰。數年後,後金十幾萬大軍再度西進遼西走廊,進攻袁崇煥把守的寧遠、錦州。然而這次攻勢最後卻以在錦州城下野戰輸給明軍告終。從此,明由戰略防禦進入了戰略相持,遼東的恢復已經不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了。
可是這個時候,袁崇煥卻因為和後金商討議和的可能被朝廷撤了職。自南宋以來,中國人就恥言議和,仿佛只要談議和就是秦檜,只要談抗戰就是嶽飛似的。事實上,歷史沒有這麽簡單。袁崇煥的時代,明朝的問題在於內部,事實上,明朝的滅亡被今天的人認為是財政的破產而非軍事的失敗:萬歷初年明朝的正常歲入是四、五百萬兩左右,可是自從努爾哈赤舉兵以來,由此而引發的“三大餉”等加派後來竟征到了二千多萬兩,如此涸澤而漁,國家怎能不亡?袁崇煥統率的薊遼軍區,就經常搞到沒有糧餉的地步,甚至因此發生了士兵嘩變。這種情況下如果能用壹年二十萬兩銀子換來暫時的喘息機會(何況對方還有相應數目的回贈禮品,事實上這僅僅是壹種對方稍占便宜的經濟貿易,和南宋的歲幣性質是截然不同的。而且迫使皇太極對明朝稱臣,把敵對性極強的“後金”國號改成了比較中性的“清”,應該說在外交上還是成功的。),穩定遼東的局勢,何必壹定要花每年六百萬的遼餉(而且這還僅僅只是壹個維持費用)?南宋的局面是可戰而不戰,明末的局面是不可戰而戰,天下事哪有生拉硬扯的對號入座?因為做的事太超越當時人的思想境界,袁崇煥只好回老家呆著了——盡管還有不少人又憑著寧錦大捷升官發財,但並不妨礙他們在袁崇煥身上踩上幾腳。
直到崇禎當了皇帝,才又想起袁崇煥的好處,委任他為兵部尚書兼薊遼督師,皇帝年輕氣盛,問袁崇煥多少時間可以恢復全遼,袁崇煥答道,五年。下來之後,同僚們擔心他把話說得太死,五年以後萬壹沒有克服全遼,皇帝責問起來怎麽辦?可是這個擔心是多余的,皇帝連五年時間都沒有給他。
崇禎二年十月,皇太極率領滿清大軍再度入侵,他們不敢碰袁崇煥,繞過遼西走廊,從大安口、遵化壹帶突破長城防線,直抵京師。袁崇煥帥所部九千騎兵星夜入援北京,在北京城下與滿清鐵騎大戰數場,稍微穩定了戰局。就在這個時候,崇禎皇帝中了皇太極的反間計。
在當時的明朝方面的記錄和當時老百姓們的街談巷議中,千夫所指地說袁崇煥是奸細,是叛徒,直到清人編撰《明史》,把滿人自己編輯的檔案《太宗實錄》拿出來參考修訂,才算讓真相大白於天下,“我大清設間,謂崇煥密有成約,令所獲宦官知之,陰縱使去。其人奔告於帝,帝信之不疑。十二月朔再召對,遂縛下詔獄。”——驕傲的勝利者可沒有替明朝皇帝圓謊的理由。讓我們看看這個“奸細”在大明皇帝的黑牢裏都做了些什麽吧!袁崇煥被皇帝逮捕後,所部官兵大為驚駭,紛紛逃散。袁崇煥卻在牢裏認認真真的寫了壹封信,語重心長的勸部將祖大壽、何可剛帶部隊回來,打退清兵,保衛大明朝的江山,“帝取崇煥獄中手書,往召大壽,乃歸命。”天下有過這樣的“奸細”嗎?
滿清兵在以袁崇煥所部為首的各路勤王軍的打擊下,撤出了長城壹線。可是皇帝最終還是沒有放過袁崇煥。皇帝有皇帝的考慮:妳現在是沒有反,但我已經把妳抓起來了,放妳出去豈不是說我抓錯了?崇禎皇帝沒有認錯的勇氣,不但是這個時候,就是他在煤山上吊的時候,他的遺詔裏也是說:“朕涼德藐躬,上幹天咎,然皆諸臣誤朕。”我雖然缺德,惹得老天爺發了火,但這都是大臣們不中用害得我這樣的。厚臉皮的皇帝把大明朝滅亡的責任全推到了大臣們的頭上,不知道他所謂“諸臣盡亡國之臣”裏,有沒有算上袁崇煥的壹份?而且,現在抓都抓了,臉也撕破了,放出去妳不反也得反了。所以,只能是壹個“殺”字。於是大明朝中央政府詔告天下說這次滿清入寇,純系袁崇煥勾結所致,並以裏通外國、意圖謀反等莫須有的罪名寸磔處死了袁崇煥。“寸磔”就是每隔壹寸剮上壹刀的意思,就是常說的“千刀萬剮”。
英雄的悲哀,不在於死,而在於為自己的民族流盡了鮮血,居然被當作這個民族的叛徒。當袁崇煥被押上刑場的時候,他長嘆不已,兩年前他出關督師前,對皇帝的顧慮,現在不幸都成了事實,“事任既重,為怨實多,諸有利於封疆者,皆不利於此身者也。況圖敵之急,敵亦從而間之,是以為邊臣甚難”。
刑場外面無數的老百姓在朝他吐口水,在用最惡毒的語言咒罵著他——因為皇帝說他就是叛徒。《明季北略》卷五“逮袁崇煥”是這樣記載當時的場景的:“是時百姓怨恨,爭[口敢]其肉,皮骨已盡,心肺之間叫聲不絕,半日而止,所謂活剮者也……百姓將銀壹錢,買肉壹塊,如手指大,[口敢]之。食時必罵壹聲,須臾崇煥肉悉賣盡……劊子語無錫周無瑕曰:‘吾服事諸老爺多矣,未見如袁爺膽之大者’。”膽大是因為無愧,誰能比他更無愧呢?
老百姓吃袁崇煥,並不僅僅只是因為怨恨,畢竟在這個麻木的時代,大多數人還沒有覺悟到要把國家民族的利益和自己的感情取向聯系在壹起的地步。僅僅是因為袁崇煥那莫須有的叛國罪名,使得士大夫們把吃人和仇恨聯系在了壹起,並竭力為“吃人”而辯護。然而書呆子說得武斷了壹點——大多數掏銀子買人肉的人,恐怕不是出於基於民族感情的仇恨。幾年後,崇禎皇帝又剮了壹個和國仇家恨沒有壹點關系的倒黴家夥鄭縵,《明季北略》的記載是這樣的:“炮聲響後,人皆躋足引領,頓高尺許,擁擠之極……歸途所見,買生肉為瘡疥藥料者,遍長安市。二十年前之文章氣節,功名顯宦,竟與參術甘皮同奏膚功,亦大奇也。”殺人的炮聲響後,圍觀的人都踮著腳尖看希奇。看完了拍拍屁股回家,還嫌不夠刺激。壹路上熱熱鬧鬧都是買人肉回去治病的。這壹次修史的書呆子終於兔死狐悲,看不慣了,發了句牢騷——TMD,讀了幾十年書,居然被人當成人參甘草吃掉了!
吃人是不合法也不合理的,但是吃袁崇煥就合法合理,因為他是“叛徒”。袁崇煥的性命就是鞏固皇帝個人尊嚴和威望的人血饅頭。
我們今天已經無法揣度袁崇煥在刑場上曾想過些什麽了,但我想他壹定想不到,竟然是他的敵人們肯定了他的歷史作用,在壹百五十年後為他平了反。《明史列傳*袁崇煥》評價道:“自崇煥死,邊事益無人,明亡征決矣。”
歲月啊,妳真是會捉弄人,連勝利者的王朝都過去壹半了,時間已經長得無法讓當事的人去後悔,只能讓後人們在異族的鐵蹄下去細細品味歷史的悲涼了。
袁崇煥的人頭是他身上唯壹還成形的東西,這倒不是大明王朝特意的恩典。本來皇帝是想把“叛徒”袁崇煥的首級“傳首九邊”的,就是分別送到邊境上的九個重鎮如大同、寧夏等地去示眾。
後來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他的部下佘先生冒著滅九族的危險偷走了人頭,從此北京廣渠門外多了壹座孤零零的墳丘和壹個守墓的家族,這壹守,就是十七代人。
袁崇煥是死了,可是歷史還在繼續。
清朝人給他修了祠堂,解放後毛主席也同意要修葺。但是壹九六六年的“史學革命”中,香火不旺的袁祠也在劫難逃。 “革命”精神使然,還僅僅只是挖平了墳丘;聽說埋的人頭是黃金的,就是挖地三尺了。這本來沒有什麽奇怪的:能夠為魏忠賢建生祠的民族,當然也能夠掘袁崇煥身後墓。在冠冕堂皇的幌子下,曾有過多少罪惡啊?!袁崇煥在生前死後都遭到了這樣的待遇,不知道他對這個他曾經無限熱愛過的民族會不會有壹個重新的認識?
又是好多年過去了,袁崇煥的人頭又在李敖的《北京法源寺》裏當了壹回契子,害得李老先生差點得到了諾貝爾文學獎。現在,守了十七代墓的佘家老太太終於也要哭著搬出去了——文物管理部門準備修繕袁祠,對外開放。袁崇煥又要用他的人頭冢去換門票,養活幾家老小。畢竟是商品經濟時代了,要向袁督師表達敬意,不破費壹二十塊大洋看來是不可能了。
袁崇煥吃的固然不是草,但他擠出來的,恐怕不僅僅是魯迅先生所言及的奶和血。
可惜的是,墓已經平了,穴已經填了,棺槨也已經挖掉了,雖然我們可以通過種種考證,極為精準的在原來的地方用水泥倒壹個,甚至於真的用黃金做壹個人頭當噱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