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洛民俗文化裏飄出的酒香是濃郁的、熱辣的,那感覺正如這些民俗活動本身,每個場景都展示著說不盡的喧囂和熱鬧:百年好合、孩子滿月等喜事當然是觥籌交錯、喜氣洋洋,連送別、喪葬等悲傷之事也是大擺酒宴、熱鬧非凡。
這中間蘊藏著河洛百姓的大智慧:人生本來孤寂,何必郁郁寡歡?不如豁達壹點,用喧鬧驅逐寂寞,用火辣辣的美酒溫暖生命原本的淒清,多好!
洛陽民俗文化是河洛民俗文化的濃縮和沈澱,要認識河洛百姓的這種大智慧,還須細品彌散在洛陽民俗中的酒香。
壹
酒在洛陽民俗活動中的應用非常廣泛,其表現形式更是生動活潑、姿態萬千。農歷狗年春節將至,這幾天結婚的人特別多,滿街都是花車,滿城都是喜氣。圖個喜慶,咱就從婚禮中的酒事活動開始,品品酒香裏泡出來的民俗風情到底是何滋味。
洛陽人娶媳婦,從提親到訂婚的每壹個環節,酒是少不了的:媒人去姑娘家提親,得捎上酒;婚宴上,新人要向親朋好友敬酒;新人入洞房,得飲“交杯酒”……其中最有趣、最好看的環節應當是新郎、新娘***飲“交杯酒”。這本是我國婚禮程序中的壹項傳統儀式,借以讓新人互表忠心、明誓守貞,氣氛本應莊重,但在河洛地區卻有另外壹種色彩。
不久前,我去參加壹個好朋友的婚禮。當司儀唱到“夫妻***飲‘交杯酒’”時,新郎、新娘兩臂相交,新郎很爽快地壹飲而盡,新娘舔了舔,眉頭壹皺,偷偷將酒倒在左手所執的花束中。她的動作不明顯,幾乎瞞過了婚禮上所有的人,但當時我就坐在離她不遠的酒桌上,抱著采訪的“居心”觀察婚禮儀式,所以看得很清楚。
新娘為什麽要將酒倒掉呢?並不是因為她不會喝酒,擔心醉了出醜,而是那酒杯中盛的並不是單純的酒——洛陽民間風俗,供新人們飲用的“交杯酒”中要摻入胡椒粉、鹽、醋、醬油等作料,攪拌出酸、甜、苦、辣、鹹五味俱全的滋味,寓意人生路上的萬般艱辛。新人交臂而飲,可表達同甘***苦、白頭偕老的決心。這樣的酒味道自然不好,於是便有些“膽小”而且思想解放的新娘,索性將酒倒掉。還有些新人,幹脆在事前拜托負責端“交杯酒”的伴娘或是伴郎手下留情,換成壹杯白開水應景。
這是新派做法,老壹輩人看不慣。采訪中,很多“老洛陽”告訴我:飲“交杯酒”是神聖的,無論酒杯中盛的是啥,新人們都應該義無反顧地喝下去。如果連飲壹杯酒都怕,又如何能讓人相信妳對愛情的忠貞不渝?
有壹位老司儀,為了證明婚禮中喝“交杯酒”這個步驟必不可少,還就古時婚禮中用酒的習俗,很耐心地給我上了壹課:
婚禮中用酒,可以追溯到周代。那時,曲蘗的應用使得釀酒業空前繁榮,酒與人們的生活習俗、禮儀風尚已經聯系得相當緊密,用酒的方式也開始規範化、系統化。男女結婚,須得***同食用祭祀後的肉食,並***飲水酒,以酒明誓,表達忠貞不渝、白頭偕老的願望。
當然,那時的“交杯酒”還不叫“交杯酒”,而是稱為“合巹”。所謂“巹”,就是將壹個大葫蘆剖成兩個瓢。《禮記》中有“合巹而醑”的記載:“以壹瓠分為二瓢謂之巹,婿之與婦各執壹片以醑。”就是說,新婚夫婦
各執壹瓢飲酒,象征夫婦二人合為壹體。這在古代婚禮中是最重要的儀式之壹,所以,婚禮又被稱為“合巹禮”。
到了唐宋時期,新婚夫婦在婚禮上所飲之酒開始被稱作“交杯酒”、“合歡酒”。酒具也不再用瓢,而是用彩絲綰結的兩個酒杯。酒杯上系有同心結,由夫妻互飲或夫妻傳飲。這些細節,在古裝電視劇中可以看到,從唐初詩人宋之問的詩句“莫令銀箭曉,為盡合歡杯”中也可見壹斑。若還是有疑問,可以讀讀宋人所著的《東京夢華錄》,那裏面的記載更為詳盡:“凡娶媳婦,撤帳後,用兩盞以彩結系之,互飲壹盞,謂之‘交杯酒’。飲訖,擲盞並花冠子於床下。盞壹仰壹合,俗雲大吉。”
由於寓意深遠,從古到今,飲“交杯酒”的風俗在我國各地非常普遍,具有濃郁的地方特色。如在紹興地區,新人在喝“交杯酒”時,要由男方親屬中兒女雙全、有福氣的中年婦女主持。喝“交杯酒”前,主持人先要給坐在床上的新郎、新娘吃幾個小湯圓,然後,斟上兩盅“花雕酒”,分別給新婚夫婦各飲壹口;再把兩盅酒混合在壹起,分為兩盅——取“我中有妳,妳中有我”之意,讓新郎、新娘喝完,並向門外撒大把的喜糖,讓外面圍觀的人爭搶。
“花雕酒”其實與我們平時所說的“女兒酒”(又稱“女兒紅”)無異,因裝酒的壇子上雕有花卉、鳥獸等圖案而得名。在南方,家中有女兒的人家在女兒年幼時就開始釀制此酒,並裝壇埋在池塘中,待女兒出嫁時,才取出宴請賓朋。
我挺羨慕紹興的姑娘們,出嫁時有如此充滿詩意的美酒相伴。老司儀聽後壹笑,說:婚姻可沒有想象的那樣富有詩意,咱洛陽的“交杯酒”之所以百味雜陳,就是要給新婚夫婦提個醒兒,作好面對現實的準備。
仔細壹想,還真是這個理兒,我頓時為那位倒掉“交杯酒”的新娘惋惜:生命中如此莊嚴而有意義的體驗,怎麽就錯過了?
看來,每個地方的民俗習慣都有它存在的理由,不能想當然地更改或是拋棄。不知這位新娘在喝“會親酒”和“回門酒”時會不會爽快壹點?應該不會再倒掉了吧?
咦!妳還不知道啥叫“會親酒”、“回門酒”?那可是咱洛陽的老風俗了。
“會親酒”就是舉行訂婚儀式時擺的酒席。到場喝此酒的壹般是訂婚雙方的直系親屬。喝了“會親酒”,表示婚事已成定局,婚姻契約已經生效,此後男女雙方不得隨意退婚、賴婚。現在,很多城裏人嫌訂婚麻煩,幹脆直接舉行結婚典禮,省略了“會親酒”,但在農村,喝“會親酒”的風俗仍存在。
“回門酒”是婚後第二天,新婚夫婦回女方娘家探望長輩時喝的酒。說是“回門酒”,不壹定真要喝酒。女方的家人擺出壹大桌飯菜款待新人,但滿桌可能只有女婿吃得歡喜,老丈人和丈母娘則是壹肚子惆悵,因為吃完這頓飯,女兒就要到女婿家住了,是“人家”的人了。
洛陽人認為,“會親酒”和“回門酒”壹輩子只能飲壹回——再婚者例外,“餞行酒”、“收淚酒”、“壽酒”等則有可能喝很多次。
二
“餞行酒”也叫“送行酒”,是為將要遠行的朋友舉辦的酒宴,表達的是設宴者的依依惜別之情。
最初,“餞行酒”是以祭祀神靈的形式出現的。古人稱保佑行人的神為“祖”,遠行前,要設宴歡飲,祭拜“祖”,以求出行平安。後來,祭祀的意味逐漸轉化為對遠行人的祝福,但送別時設酒宴的習俗仍舊沿襲下來。
“餞行酒”最能考驗人的酒量。酒宴上都是好朋友,且中間的壹位馬上就要遠行,再見面不知是哪年哪月了,此時不醉,更待何時?至少要遠行的那個人是壹定要醉的,“勸君更盡壹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多麽充分的理由!這酒中盛的可是朋友真誠的祝福,妳不喝怎麽能行?
我曾采訪過壹名退伍軍人,說到退伍前的那場“餞行酒”,他眼圈發紅:幾百個“兄弟”歡聚壹堂,大碗喝酒,不能喝白酒的,就對著啤酒瓶“吹”。沒有人多說話,但誰都知道大家想說什麽,每個人的笑容裏都藏著閃閃的淚花……
在這名退伍軍人看來,“餞行酒”就是傷感的代名詞,每喝壹次,就意味著身邊的朋友又少了壹個。其實,沒有離別的苦澀,哪有重逢的喜悅?與其像林黛玉那樣,將“歡聚酒”當作“餞行酒”咽下,不如將“餞行酒”當作“歡聚酒”來享用。
惜乎有些離別,是再無重逢的機會了,比如死別。但以佛家的眼光來看,生命本就虛無,肉體的消失又何足掛齒?所以舊時河洛地區的喪宴上有“收淚酒”——勸死者親屬節哀的酒,大家照例熱熱鬧鬧地喝,頗有置生死於度外的灑脫。
洛陽地區還有喝“壽酒”、“滿月酒”、“開業酒”的習俗,大家耳熟能詳,就不多介紹了。馬上要過年了,講究的人家可能已經在準備祭祀祖先的酒菜,下面,還是來說說洛陽民俗中的祭祀用酒吧!
三
祭祀用酒的習俗由來已久。我國古代的統治者認為“國之大事,在祀在戎”,因此常把酒作為美好的東西奉獻給上天、神明和祖先享用。
祭拜酒涉及的範圍較廣,壹般分為兩類:
壹是建房造屋、修橋鋪路要飲祭拜酒。凡破土動工,有冒犯山神、地神之嫌,因此要置辦酒菜,在即將動工的地方備上酒菜,祭拜山神和地神,以求工程能順利進行。洛陽民間的“上梁酒”和“進屋酒”就屬於這壹類。
先說“上梁酒”。在洛陽農村,蓋房子是件大事,蓋房過程中,上梁又是最重要的壹道工序,故在上梁這天主家要辦“上梁酒”,以酒澆梁,祛邪氣、保平安。
至於“進屋酒”,就是舉家遷入新居時要辦的酒宴,俗稱“燎鍋底”,作用與“上梁酒”壹樣,也是祛邪、祈福。
二是逢年過節、豐收喜慶時,要喝祭拜酒。比如除夕夜,各家各戶要在祖先的靈像前擺上酒菜,並焚香、燃燭、化紙錢,請祖宗亡靈回來過除夕。其間,家中的後輩要由長至幼依次磕頭,表達對死者的哀思和敬意。然後,家長將所敬之酒倒在靈像前,祭拜儀式才算結束,全家方能用餐。又如舊時豐收之際,農戶們要宰殺牲畜、潑灑美酒,祭拜五谷之神。
這些祭拜活動都是可以理解的,我們可以將其視作感恩:對祖先繁衍後代的感恩,對老天常賜富足的感恩。
但有些祭拜用酒就讓人無法理解了:有壹些守舊之人,壹有病,就認為是得罪了神靈以致妖魔附體,於是置辦酒席,請來巫婆、神漢到家中唱念,乞求神仙寬恕。這是封建糟粕,應該摒棄!
說來說去壹句話:無酒不成禮!洛陽民俗文化的“風情萬種”,就是在酒香裏泡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