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三把刀:鄉勇刀可憐,士兵刀寒酸,後壹把為壹省或數省第壹刀
國有句俗話:“人比人得死,貨比貨得扔”,當然也有其他說法,意思壹樣,都是說人不人攀比,貨也不能攀比,攀比的最終結果,就是人沒法活,貨沒法要。我們今天說說清代三把刀,可以說“人比人得死,刀比刀得扔”。為什麽呢?因為清代人分三六九等,刀亦是如此,人貴刀貴,人賤刀賤,高層刀和低層刀差距太大,沒法比。
鄉勇砍刀。這把刀是清代鄉勇使用的砍刀,即民用刀。鄉勇是清代為保衛家鄉,臨時組織起來的民間武裝,相當於“民兵”。武器自己打造,家家都要捐款。由於民間鑄造技術壹般,打造出來的刀比清朝制式軍刀還差。
這種砍刀在清代很常見,為區別於軍刀,刀擋采用宋明時期的“鬥牛”款式,柄首有環。打造這樣壹把刀,至少要花二百錢,有的家庭為了捐錢打刀,就得勒緊肚皮挨餓,太可憐了!
1.健銳營士兵刀。這把刀為清八旗軍健銳營士兵佩刀,名為順刀。木質刀鞘,外包鐵皮,其上吊皮帶。鋼質刀身,木柄。這種刀上沒有壹件值錢物,刀的質量也壹般般,太寒酸了!
2.封疆大吏刀。又稱“禦賜二品”刀,為清代總督所使用的刀。刀長97厘米,刀刃寬4厘米,為清宮造辦處所造。綠鯊魚皮鞘,兩端包銅鎏金,中間的吊帶箍也是包銅鎏金。刀身精鋼打造,開有分段血槽兩道,相當鋒利。
3.刀鞘上包的銅箍,以及刀鐔、刀柄頭均鑲有紅綠藍寶石,總數達百余顆,極為華貴。刀頭上部開假刃,既能劈砍又可刺殺。刀鐔鏤空雕花,其上鑲紅綠藍寶石18顆,代表清朝18省。刀身根部壹面有“禦賜二品”字樣,另壹面鑲金雕刻的金龍壹條,戰時此刀先斬後奏,為壹省或數省第壹刀,牛氣沖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