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街頭藝人
在世界上許多大城市都有街頭藝人的表演。 他們的表演又被稱為街頭藝術。 街頭藝人比較傳統藝術表演者有分別,後者會出現於室內場地。 而街頭藝人表演的場地是免費的,未必得到當局認許,經常會因為阻街被票控。
街頭藝人的表演內容較為豐富,表演目的也不盡相同,表演的質量則更是參差不齊。街頭藝人按照表演內容可分為表演藝術類、視覺藝術類、創意工藝類等。按照表演目的可以分為:職業型、半職業型、業余愛好型等。職業型的街頭藝人以街頭表演為主要收入來源,半職業型將街頭表演作為兼職,賺點外快; 業余愛好型將街頭表演作為業余愛好,意在傳揚藝術文化或表現才能,鍛煉技藝,壹般不要求路人的金錢施予。
上海市人大代表羅懷臻在他的提案“關於制訂《上海城市街頭藝人管理條例》的議案”中將街頭藝人分為乞討型、藝術型兩類。乞討型多以貧窮為標誌、乞討為目的,以展示殘疾、老邁、重病等為主要乞討手段,輔以簡單粗糙的表演技能,借此博取行人的註意和同情。藝術型多以表演為手段,表演具有可觀賞性,收取行人觀者的自覺施舍。羅懷臻建議將前者納入公益性救助系統,將後者納入城市文化系統,輔以壹定支持。羅懷臻對街頭藝人的分類主要是以藝術水平高低為標準的。
需要關註的是,上海市許多市民對文藝表演有很大興趣,他們以展示才藝、獲得觀眾認可為目的,並不需要觀眾提供金錢支持。他們壹般有正式的工作或已經退休,業余時間活躍在公園、公***綠地、街頭等公***場所。
鑒於以上分析和調研信息,本調研報告提出壹種兩維分類方法,基於街頭藝人表演的“藝術觀賞性”和街頭藝人的“職業化程度”將街頭藝人分為“純愛好型”、“藝術型”和“乞討型”三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