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名人名言 - 裏斯是哪個朝代的人?

裏斯是哪個朝代的人?

李斯是秦朝的壹個著名人物。

生於戰國末期,楚國上蔡(今河南省上蔡縣西南)人,年輕時做過掌管文書的文員。後來,為了實現自己的理想,他辭去了小官吏的職務,跟隨當時的儒學大師荀況學習帝王之術。完成學業後,他來到了秦國。由於他的才能,他很快得到了秦朝宰相呂不韋的器重,成為了他的謀士。後來,呂不韋把他推薦給秦王,被秦王嬴政(後來的秦始皇)任命為座上賓。由於才華出眾,很快得到了秦王的賞識,步步高升。他曾經建議對六國實行分而治之的政策,對秦始皇統壹六國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秦統壹六國後,被任命為丞相。秦始皇死後,他追隨宦官趙高,合謀偽造遺詔,逼迫秦始皇的長子傅肅自殺,立幼子胡亥為第二個皇帝,即秦二世。被趙高殺死後。

在司馬遷、太史公的史記中,李斯是個勢利小人。李斯幫助秦始皇完成了帝王生涯,但其劣跡斑斑,對中國文化和制度的破壞是絕對不可原諒的。雖然他因諫而被趙高陷害,被荒淫無度的秦二世處以“五刑”、“斬首鹹陽”的極刑,但他的死是咎由自取,因果報應,因為他臨死時所受的“嚴刑峻法”正是他生前建議為“為人民服務”而作出的。李斯在歷史上留下了法家代表人物的“名聲”,但他的“名聲”卻給了法家不可磨滅的歷史罵名。李斯的所作所為也讓他作為秦始皇對朝開放侍郎的意義蕩然無存。太史公在《李斯列傳》壹文中附上如下評語:“李斯成為李巖的諸侯,入秦,因其短處而為帝,而為帝,為三公,可以說是受人尊敬。知六藝歸來,不計較朝廷補主不足。我看重主位,我順從殘忍,聽信高邪說,廢我位。諸侯已判,卻是鬥,不如末!人都是為忠被五刑所殺,與常見的探討究其根源不同。否則,司的功績將與周、趙並駕齊驅。”

裏斯的壹生中確實有無數的罪惡。從文化和制度上來說,至少有三大壞處。壹是建議秦始皇“焚書坑儒”,斷絕百家,獨尊法家。“焚書坑儒”的故事我們耳熟能詳,但它意味著李斯可能被我們忽略了。如果敘述者以李斯為代表,那他的品味就太低了,因為這是秦朝的制度慣例,在李斯的觀念體系中,是建立在“無知者”的思想之上的。為了維護秦始皇的“壹尊”,李斯建議斷絕思想自由和言論自由,即“進則錯,出則街議”,以言論自由為基礎的“黨和成功就要倒”,並在此基礎上實行法家統治。我們來看看李斯的信:“陛下沒有今日之世,不要決定壹尊黑白的雕像;而私立學校是壹個非法教學的系統。壹聽到命令,他們每個人都用自己的私人知識進行了討論。進了就錯了,走了就說說;非主以為名,異趣以為高,引壹眾造謗。沒辦法,主局面就倒了,黨就成功了。那就禁止它。我邀請所有擁有文學、詩歌、書籍和壹百種語言的人擺脫它們。讓它30天,[黑井]將是城市。不會去的:醫學、占蔔、植樹的書。想做學問,就以官為師。"如此有利於君主專制,秦始皇當然願意采用它. "拿走詩、書、百家之言來愚弄人民,使世人忘記過去,忘記現在,這是有道理的”明朝的法度,法令,都是從皇帝開始的。“正是這位法家廢除了百家爭鳴,維護了君權,結束了春秋戰國百家爭鳴、思想活躍、文化繁榮的局面。中國文化思想的發展因此陷入了不自由的困境。後來儒家興起之後,也是以自我為中心,這大概和這個歷史事件的刺激不無關系。

裏斯做的第二件事是參與“長大養孩子”事件。他與妻子趙高合謀,隱瞞遺詔,偽造假詔,殺死了“剛毅善良”的太子傅肅,把“平庸放蕩”的小兒子胡亥推上了王位。廢除哥哥,建立弟弟,並不是絕對必要的。但是,李斯此舉,無論在私下還是在公開場合,都必須受到批評。個人認為,李斯是法家思想的推廣者,自稱“遵聖旨”,實際上卻忽略了“傳遺詔”。這不是打臉嗎?所以他的法家觀不是壹以貫之的體系,而是壹種實用的功利的手段,與今天所謂的“法治”思想完全不同。就大眾而言,廢殺壹個歷史上記載為“善良”的繼承者,樹立壹個愚昧放蕩的胡亥,是不妥當的。用古人的話來說,不僅是不忠,更是“不道德”的大臣。也許有人認為這是他作為政治家所做的。但是,從他的行為來看,根本不是壹個“政客”。所謂“家”,必須有壹定的“境界追求”,活在壹個向上的獨立的思想信仰中。在這壹歷史事件中,李斯表現出壹個“政治家”的“自私”形象。地位比他低的趙高和他商議時,用了兩句很美的詩:“秋日草木落初霜,水搖萬物。”所謂的實踐者是接君。建議他在安全不確定的情況下,選擇對自己有利的,先求自身安全。莫問的世界充滿了洪水。趙高提醒李斯,壹旦傅肅即位,蒙恬就會受到重用,他很可能會失去丞相之位。李四知道“三逆天,祠堂不吃血”,但他終於被“感動”了,嘆了口氣:“哎呀!亂世孤家寡人,死不了,所以托付終身!”與趙高同行,上演壹出“長大成人”的歷史劇。這種做法,在今天看來,就是“違憲竊政”。哪裏有什麽“法治”?

李四幹的第三大壞事,是建議秦二世推行“嚴刑峻法”制度,使中國歷史上由商鞅、韓非子等人苦心經營的法家,不僅沒有成為以人文關懷為基礎的理論體系,反而完全淪為帝王之術,從焚書坑儒的“無知者”,淪為所謂“無資格顏家”的“奴才”。說出來很可笑。李斯之所以提出“嚴刑拷打”,實際上是為了“阿爾·伊要寬容”。換句話說,阿順為了自救,發生了性關系,出賣了自己的靈魂(也許他根本就沒有靈魂)。秦二世放蕩不羈,他的哲學是人生苦短,如“我還想雇六匹馬過缺口”,要及時盡力吃喝玩樂,“我知道我的眼睛和耳朵是什麽樣的,我的心窮了我就快樂了”。為了滿足秦二世的願望,趙高提出了“滅掉大臣,保持距離”和“窮富化,低賤貴化”的策略,使秦國人人自危,“憂國憂民”。此時,因為“害怕”,李斯甚至貢獻了壹封無恥的“信”。他批評堯、禹等古代聖賢不配當皇帝,因為他們把天下當作枷鎖而不是享受,壹點也不高尚。他建議,如果秦二世想成為壹個真正的皇帝,他應該“使自己昂貴,使別人便宜”,實施殘酷和殘酷的法律,監督世界,並為之服務。他歪曲引用韓非子的名言“慈母有敗子,嚴家無資格”來論證這壹點,並提出壹套悖論,說“法明,世亂,聞所未聞”和“督責誠意無罪;我是無辜的,那麽世界是安全的;如果世界是安全的,主會尊重它;主嚴,則監工有責;監督責任,妳就得到;所求,國富民強;國富民強。所以,如果設置了監督責任的技術,妳就可以為所欲為了。群臣百姓,若不能救,怎敢改計!如果是這樣,皇帝也會有所準備,可以說是懂得君臣之術了。”這是什麽邏輯!秦二世當然願意采納李斯的建議。秦代法家的統治達到了壹個恐怖可笑的境地:“納重稅者為明臣”,“殺人者為忠臣”;“罪犯半在道,死者積在城。”看到這種情況,秦二世非常高興,並贊揚了嚴厲的懲罰和冷靜的法律。“如果是這樣的話,可以說是可以監管的。”就這樣,秦二世在關東群英薈萃的時候,浪費人民的錢財,修建了長達三百裏的阿房宮。

李四那句“督責之誠使天下安”的鬼話,最終和阿房宮壹起被項羽的大火化為灰燼。歷史悠久,但反思李斯的為人處事,真的很有意義。應該更容易讓我們看清李斯的所作所為,也就是他的法家實踐的極端荒謬。現代法治必須建立在思想繁榮和學術爭鳴的前提下,建立在保障人民權利和限制政府權力的基礎上,建立在認真對待“每個人”的基礎上。以“無知者”為前提,以“為人民服務”為追求的法家之治,是極端反人類的,與人類文明背道而馳的。對於李斯來說,就沒那麽容易知道了。即使在今天,我們可能也不會相信裏斯是壹個徹底的失敗者。太史公曾說,關於李斯,流行的看法是“皆因忠義五刑而死”,即李斯似乎被視為“好人”。太史公毫不客氣地批評了《史記》中的這種普遍觀點,指出李斯不是壹個“忠誠”的人,而是壹個“身居高位,百依百順”的人。這個評價非常到位。對於政治生活,李斯確實采取了完全不道德的方式。他的壹生不是缺乏道德勇氣,而是根本沒有道德勇氣。因為他壹點政治道德感都沒有。為什麽號稱足智多謀,才華橫溢的李斯壹點政治道德都沒有?答案其實很明顯。再抽象壹點,他骨子裏有壹個巨大的人性缺陷,就是缺乏最基本的人性;說清楚壹點,他基本上就是壹個勢利眼,為了達到個人目的,他總是可以不擇手段。我們可以猜測他是在人性的墮落中長大的。因此,當他早年向荀卿學習當皇帝的藝術時,他毫不猶豫地走上了勢利之路。他急於去秦國謀官,於是陳述了送別恩師的原因:“聽說‘得而不懶’...所以尺度大於卑鄙,悲哀大於貧窮。”在這裏,可能有人會有疑問。裏斯真的壹點良心都沒有嗎?比如我們前面提到他的文采啟發了《諫驅逐書》,難道就沒有人類的榮耀嗎?我的回答是,對不起!他的文章《逐客書》壹點良心都沒有。這個對“優士”之爭的訓誡,不是“惜才”之論,而是“功利”之言。他巧妙的比喻,包括不接受外族女子後宮就沒有“好窈窕趙女”的形象,都帶有“好”的味道。他建議起用外來人才,用他自己的話來說,不過是壹種“渡海控諸侯”。也正因為如此,他在早期被秦王用作長史的時候,就給出了“買士殺士”的計策,建議秦王要麽賄賂,要麽殺掉那些被他國利用的人才,也就是“留下他們;如果妳拒絕,劍會刺妳。”多麽可怕的天賦“超限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