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該事件缺乏關鍵信息,魯豫老人倒地時是否應該被扶,再次成為社會熱議的話題。事件到底是被打擊還是被篡改,圍觀群眾因為無圖無真相無法判斷,但大部分人已經得出女大學生被篡改的結論。正如專家所說,“扶老人受委屈”畢竟是小概率事件。媒體和輿論不要過度放大,公眾不要制造壹種幫助老人容易受委屈的“刻板印象”。
的確,對於扶老的頻繁報道和熱烈討論,難免會向社會傳遞壹些負面情緒,但扶老的關鍵不在於媒體如何報道,而在於司法機關如何司法。在法律層面,只要不是弄得這麽簡單,應該不存在幫不幫的問題。
在民事案件中,“誰主張誰舉證”是最基本的原則。所以,如果有人提出自己被撞的說法,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據;說的更直白壹點,就算錯了,也沒那麽好。如果不能提供證據,只能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具體到淮南這個案例,在雙方都無法提供證據的情況下,女大學生不應該承擔扶老人的責任。
老齡社會之所以成為問題,就不得不提南京彭宇案。彭宇打人了嗎?當時老太太也無法提供證據,但當地法院是左“從常識分析”,右“根據社會常識”,“推理”出彭宇打人的結論;而且因為“被告對此提出異議,但沒有提供相反的證據”,所以他的辯護沒有被采納。“壹次不公正的審判,甚至有十多宗罪。”培根的名言可以說在扶老人這個問題上得到了最好的驗證。
所以,要想改變大眾扶老人會被誤認的“刻板印象”,召回扶老人的社會風尚,只有通過司法手段,才能解除好心人的後顧之憂。如果像淮南女大學生扶老人這樣的事件,能夠壹次次始終堅持“疑從無有”的原則,摔倒在地的老人壹定會被扶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