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喬峰式稅務分局是指基於“喬峰經驗”的基層稅收治理模式,以實現稅費矛盾源頭治理和依法治理為目標,構建集稅收信息采集、稅收法律服務、綜合調解、法律救濟、權益保護、風險防控等六大功能於壹體的基層稅收治理綜合體。
2.喬峰式稅務分局的特點是以法治的思維和方式推進稅費矛盾源頭治理,實現“小事不出分局,大事不出縣局,矛盾就地化解”的目標。
3.建立稅收征收機制。通過日常管理、社會調查、窗口接待、信訪接待等方式收集稅收信息,了解納稅人的需求和意見,及時發現和解決稅收管理中的問題。
4.實施“五員”服務模式。即政策宣傳員、稅務輔導員、稅務服務員、涉稅協管員、稅務監督員。通過提供全方位服務,幫助納稅人了解稅收政策,解決涉稅問題,提高納稅服務質量和效率。
5.建立綜合調解機制。通過調解員調解、部門協調調解、律師參與調解等方式,協調解決納稅人與稅務機關之間的糾紛,促進征納雙方的溝通與合作。
6.完善法律救濟機制。為納稅人提供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法律救濟,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提高稅務部門依法行政水平。
7.建立維權機制。通過建立納稅人權益保護組織,完善納稅人投訴處理機制,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增強其獲得感和滿意度。
8.落實風險防控機制。通過建立風險評估機制、風險預警機制、風險應對機制等。,可以及時發現和防範潛在的稅收風險,確保基層稅收的安全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