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早期的校訓是真理[1643],在基督榮耀裏[1650]],為了基督和教會[1]。
692]).哈佛早期的印章展示了三本打開的書,兩本朝上,壹本朝下,象征著理性和啟示之間的動態關系。哈佛最早的文件之壹——1642的學院法——寫道:“讓每壹個學生都認真地把認識上帝和耶穌基督作為永生的源泉(約17:3)作為自己生活和學習的主要目標,並因此把基督作為壹切正統知識和學習的唯壹基礎。既然上主給了我們智慧,每個人都應該在隱密處祈禱,以尋求他的智慧。」美國建國後,消除了基督教宗教專制,實現了宗教信仰自由。之後,追求真理和科學文化教育的發展逐漸興盛,哈佛大學的校訓最終確定為“真理”。“與柏拉圖、亞裏士多德、真理為友”不是哈佛的校訓。
編輯校長演講的這壹段
“未經父母、監護人和私人導師同意,任何學生不得買賣或交換任何超過6美分的東西。”——伊頓,哈佛大學首任校長,後來成為校規。
“人類過去和現在的努力消除了知識道路上的許多障礙。讓我們繼續努力消除剩余的障礙。”——昆西,第19任哈佛大學校長對新生和畢業生的期望。“人類的希望取決於那些知識先驅的思維,他們的思維可能比壹般人長幾年、幾代甚至幾個世紀。”——哈佛大學21校長艾略特期待哈佛教授。“每壹個受過教育的人都應該對每壹件事都知道壹點,但對個別的事情知道很多。”——洛厄爾,哈佛大學第22任校長。“大學的榮譽不在於它的建築和數量,而在於它代代相傳的質量。”——哈佛大學第23任校長科南特總結哈佛大學的辦學方針。“壹個人有沒有創造力,是壹流人才和三流人才的分水嶺。”——哈佛大學第24任校長浦西明白培養學生創造力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