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大法官壹般指法官的級別,在不同國家或地區有所不同。例如,中國的法官被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法官,這是中國法官的最高級別。
首席大法官原本根據其傳統權利負責主持上議院(類似於議長)的會議,但自2005年憲法改革法案生效後,相關職能轉移至上議院議長。
此外,每當君主任命幾名首席委員履行某些職責時(例如,當議會宣布禦準已經授予時),首席大法官往往擔任首席委員,而其他首席委員通常是上議院議員,他們也擁有樞密院顧問的頭銜。首席大法官行使首席專員職務時,會穿上飾有貂毛的議會禮服,戴上三角帽,其他首席專員則戴上雙角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