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我們說的是壹個古老的法律法規體系。古人講究立德,所謂德就是立理,給後人留下典範。而老子可以說是這個領域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如果他留下來,每壹句都是經典,不像有些人,寫了壹輩子也留不住壹個字。
學文史的人都知道,要想研究透徹,就要知人論世,也就是了解壹個人的生平和他寫作的背景。那麽我們先來考慮壹下老子提出這句話是什麽背景。老子生活在春秋時期,比孔子大二十多歲。春秋時期是壹個混亂的時代,天下大亂,各種戰爭不斷。每壹個諸侯國,都忙著爭權奪利,下面篡位,剝削百姓,爭權奪利。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治理國家是壹件非常嚴肅的事情,甚至可以說是壹件困難的事情。如果妳不小心,妳可能會陷入絕望的境地。妳怎麽能如此無憂無慮?
所以,首先我認為,老子說的是他理想的治國理念,他想力挽狂瀾,改變春秋時期的混亂局面。在老子的設想下,治國應該是壹件很輕松的事情,不神秘,是大道之治。沒有流血犧牲,沒有父子仇人,兄弟反目。當那發生時,丈夫和妻子否認它。大家都是善良的,* * *壹起生活,* * *壹起努力奔向小康。
其次,這是壹個老子的辯證處理問題,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其實這個世界上,說白了,很多事情的原理都是壹樣的,基本上都是相通的。大事可以當小事,小事也可以當大事。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在老子看來,完全放松的治國態度是不存在的。他說這句話,是為了讓所有的君主以壹種更輕松、自然、自信的方式處理國家事務。
而且,這是老子烏托邦式的治國理念。妳什麽意思?正是在老子建立的這種局面下,治國成了壹種境界,大家都很自然。君主可以讓人民接受自己的觀念和規則,沒有必要去治理,也沒有必要用刑法法規來嚇唬人民。在這樣的管理下,老百姓心安理得地接受這種觀點,覺得所有的想法都應該自己去做,自己去規範,自己去主觀接受,而不是被迫接受。
以上是對老子這句話的解讀,其中不乏個人的主觀見解。其實關於對待經典的態度,我個人是持人人都能解讀經典的態度。就像歐洲的宗教改革,只要合理,人人都可以解讀聖經,不只是傳教士可以解讀。人要想變得有見地,除了要有豐富的人生閱歷,還需要閱讀經典,看到壹些超出自己理解的東西,這樣進步才會越來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