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很多人包括我自己都已經猜到的愛情結局。我就是不信“誰激動誰先輸”的邪,因為我的朝氣和自信。是的,他是我的男朋友。他是我的客戶,我喜歡的類型,長得像韓劇的男主角,舉止優雅,善良謙虛。第壹次見到他,我就掉進了他溫柔的眼神裏,再也爬不出來了。他壹個人來報名西部絲路遊,讓我遐想。為了抓住每壹個機會,我本來不跑國內線,和壹個同事倒班跑了這條又苦又累的西部線。他是孤兒,我是寡婦。壹路走來,我把他照顧得無微不至,形影不離。再加上大漠孤煙長河落日圓,沒有感情很難活下去。十天後回到杭州,我們無話不談,互相留了電話號碼,準備再次見面。在第壹個周末,他確實打電話來喝茶。我接到電話,想都沒想就答應了,美美地去赴約了。互致問候後,他把他相機裏我所有的照片都給了我。聊了壹會,他說要加班。我試探性地提出買單,他不急著買單。壹個星期過去了,又壹個星期過去了,他再也沒有給我打電話約我出去。我實在不願意讓旅途中好不容易升溫的感情消失,於是決定主動請他吃飯。我能聽出他接到電話時有點激動。這壹次,他也欣然赴約。他從來沒有拒絕過我的約會,每次見面都聊得很開心。他不止壹次說和我在壹起感覺很好。長此以往,我們習慣了每周見面,壹起吃飯看電影。有壹次我從電影院出來,被壹個從我身邊快速跑過的人撞了壹下,倒在他懷裏。從那以後,他用雙臂抱住我,握著我的手。當時他臉紅了,問我願不願意做他女朋友。我雖然表面害羞沈默,內心卻欣喜若狂:“可以,可以,壹萬個願意!”我們能在壹起,是我苦心經營的結果。當然,我把這段感情視為勝利的果實,應該好好維護。但是壹摸就覺得味道不對。我想壹直和他在壹起,我覺得壹周見他壹次是不夠的。但是,他還是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那麽從容優雅。每周他都要充電,運動,和哥們聚會,周末回家陪父母。他能給我的時間也就那麽可憐。我的整個身心都獻給了他。出國的時候我很想他,在杭州我被他包圍,但他身心自由,仿佛只是在享受我的關心和愛護。交往壹年後,我們的關系因為壹次意外來到了生死關頭——作為壹名優秀的導遊,俱樂部將送我出國深造壹年。走之前,我壹遍又壹遍的找他,想問他:“妳我會有未來嗎?”?妳能答應我嗎?“而他,總是閃爍其詞,拒絕給我壹個安心。最後被逼無奈,他說出了真相:第壹次見我,距離他失戀只有壹個月,那是他刻骨銘心的初戀。壹個人出來旅遊玩,沒想到壹路陪著他,讓他覺得很開心。之後我的執著讓他溫暖,感動。我之所以和他在壹起,是因為我覺得自己就像是他治傷的藥。在這樣壹個特殊時期,他需要我。這壹切都與愛情無關。因此,他不能給我任何承諾。他不知道他對我的感情是什麽,也不知道這樣相處會不會進壹步耽誤我。所以,如果我想飛,我可以自由飛翔。真相就像刀割在我的心上。最後我選擇了放棄,因為我不想在感情上失去壹切。因為,壹個有意誌的男人怎麽可能贏壹個完全沒有心的男人?蟲在黑暗中飛,明亮的星星跟隨,蟲在飛,妳在思念誰?天上的星星落淚,地上的玫瑰枯萎,寒風吹來,只要妳和我在壹起...我第壹次聽林的《昆蟲飛翔》是在壹個秋天的下午。音響裏不知是誰響起了這首歌,蒙蒙起伏,滴滴打濕了塵心。那時候我大學剛畢業三個月,壹個人在北京,每天穿梭在租住的房子和公司之間。七點半起床,淩晨壹點睡覺,只有和余在MSN上聊天是我唯壹的快樂。慢慢的,我放不下了。他不在的時候,我會變得疑神疑鬼。妳不喜歡和我聊天嗎?發生了什麽或者阻止了我?感覺壓抑到了谷底。而且我壹看到High在網上跟我說話,他立馬從谷底到了天上!他不在的時候會給他寫郵件,郵件會被細細碎碎,等著他笑著說信這麽長。我是典型的射手座,不喜歡被束縛,也特別煩別人,但是現在是個粘人的女生。我越來越受不了自己了。在壹天半沒見到他的下午,我壹邊哭壹邊給自己寫了壹封郵件,像日記壹樣。我想讓自己不再這樣活著,這麽不安,為了壹個人。生長在內心黑暗處的玫瑰,見不到陽光,終將雕零。與其直接快樂的死去,不如慢慢的死去。更何況可能還有更好的結局:讓它在陽光下綻放。我最後把這封信發給了他,心想就算他不愛我,他也無怨無悔了。那天是星期五,信發出時他已經下班了。我度過了壹個輕松的周末,等待周壹的判決。但是,我想要的那句話並沒有發生,大家都有意無意地繞開了這個話題。我覺得這個反應是懸的,有些話不用說就能代表壹切!我以為從此可以不再胡思亂想,快樂地生活了,可我的眼淚還是慢慢滲出來。告訴壹個朋友,她說:妳們兩個相隔千裏的千山萬水,不僅是地域上的,更是思想上的差距。傻孩子,妳還不明白嗎?別拐彎抹角了!我忍不住輕聲啜泣,在壹個沒有人的角落。沒有蟲子,蘋果心裏還是有疤的,健康不是壹天兩天的事。開始失眠。我癡迷於晚上聽收音機。聽著遠處的聲音在耳邊回響,好像在對我耳語,感覺很溫暖。有時候會聽到“蟲飛”,天上的星星流淚,地上的玫瑰枯萎,冷風吹著冷風...古龍說誰先動誰就什麽都沒了。我先被感動了。我先愛上他的,所以輸了。但我不在乎,我寧願失戀。我想如果有來生,我願意現在就出生,我會愛上這個叫於的男人,即使再輸壹次,我也無怨無悔...我愛他就怕失去。很長壹段時間,我認為在愛情這個特殊的東西上,女人還是弱勢的。只有年輕女人的浪漫和溫柔才能打動男人堅強的心。妳可以在他面前俯首甘為塵土,但妳仍然可以遠離它。不管世界怎麽變,男人總是喜歡征服,習慣從征服世界到征服女人。而女人也喜歡被某種程度上征服了世界的男人征服。壹個有征服欲的男人會更有男子氣概。但我的論斷遭到了同事和自稱女權主義者的精英們的嘲笑:“現在都什麽年代了?求妳了。女人越來越強,愛情的攻勢越來越主動,心態也越來越積極。遇到好男生,壹定要主動去追,才不會錯過機會,恨他壹輩子!愛就是愛,無所謂輸贏!“我覺得晶晶的話聽起來很對。也希望女性的力量可以無處不在。但是,妳不覺得現在的男人不太懂同情心嗎?為什麽?我覺得跟主動出擊的女性太多有關。男人都有自卑的天性,越是難啃的骨頭越是感興趣,所以最好的挽留方式就是敬而遠之,讓他們永遠對妳捉摸不透。其實每個女人都明白這個道理,只是最後時刻能不能做到而已。阿美的“其實妳什麽都不想”,男女都覺得震撼,尤其是那句:“我要壹直問,直到妳想逃避。“這真的是女性主動性的終結。這似乎印證了另壹個說法,就是男人不應該被慣壞,因為男人被慣壞了就是壞,比被慣壞的女人還壞。女人最多是撒嬌,男人卻容易失去責任感,對愛情抱著功利、實際的態度。晶晶在愛情中屢戰屢勝,但也更失意更勇敢。現在,我遇到了壹個不錯的男人,但他似乎對她沒有興趣,這讓她更加著迷。於是,我壹次又壹次的給他打電話,他似乎很開心被晶晶追求,兩個人立刻熱絡起來。晶晶試圖讓他像其他戀愛中的男人壹樣寵愛她,但她所有的“招數”都不管用。她的天真,任性,溫柔都無效。當她吵架時,他不會接她的電話,或者幹脆拒絕見她,使她經常在以淚洗面。因為愛他,她不得不言聽計從,但最後還是不可避免的分手了。到了這個時候,我已經不忍心再談論晶晶了。佛說,沒有愛,就沒有妄想,沒有煩惱,沒有恐懼。愛得太多,必然會患得患失。唉,尤其是在這個速食愛情的時代,哪裏能找到壹份承諾永恒愛情,生死慷慨的愛情?可能誇張壹點,每個人都可以有老公(老婆),但是沒有誰,地球也不會轉。那個人不是還在自得其樂嗎?既然女人不會愛,那輸贏就無所謂了。所以,現在的女人應該“狠心”。很多事實證明,女人稍微殘忍壹點,男人就會變得溫柔。如果妳愛他,忘記了壹切和“自我”,那麽愛情最終很可能會死去,永遠不會開花結果!追求愛情的過程和打架差不多,必然包含藝術和謀略!所以,別忘了古龍先生說的,“誰先動心,誰就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