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老板都是奸商嗎?
說起商人,人們可能會不自覺地想到“無奸不商”。但是不知道什麽時候,我對這個詞有了壹種厭惡感。因為我覺得“無奸不商”是幼稚商人的專利,或者是大眾商人的怪癖,甚至是無能商人的自卑伎倆。不可思議的是,很多商人把“漢奸”當成了“成熟”、“老手”、“正宗”、“有經驗”、“精明”、“能幹”、“有心機”的代名詞。把“當漢奸”“當叛徒”當成做生意的“藝術”;把“漢奸”“賣國賊”的人叫做“藝術家”。所以在“不奸不商”的樸素觀念指導下,做他們的雞毛蒜皮的小把戲還是很刺激的。這種想法的受害者是無數的消費者。因為這些無數消費者“不奸不商”的觀念早已根植於他們的心中,甚至比商人的觀念還要深刻。於是他無奈地忍受了商人“漢奸”的罪過。麻木的消費者依然默默無聞。不僅如此,大家還會吹噓“這些商人真行”“從北京到南京,買的還不如賣的”。——商人的仰慕沒什麽好挑剔的!不用說,壹些商人真的通過他們的各種“叛徒”賺了很多錢,利用了普通大眾和消費者也深信“無奸不商”的概念。被稱為“暴發戶”、“大款”、“老板”、“富婆”。誠然,有些富商把壹部分財產捐給了公益事業,但也有相當壹部分富商在口袋裏有幾塊錢的同時,卻在燒包,買官、買文憑、買女人、買名聲。其實“無奸不商”的本義是說做生意需要技巧和方法。但這種技巧和方法是“做生意”的技巧和方法,而不是“當漢奸”、“騙人”的技巧和方法。奸商把它理解為後壹種意思,但這種理解在中國延續了幾千年,以至於成為壹種流行的觀念。這種思想已經並正在影響著壹大批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