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世界知識產權日的由來
世界知識產權日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於2001年4月26日設立,並決定自2001年4月26日起,將每年的4月26日定為“世界知識產權日”,目的是在全世界範圍內樹立尊重知識、崇尚科學、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營造鼓勵知識創新、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制環境。
2.知識產權日的作用
知識產權是指對人類智力勞動所產生的智力勞動成果的所有權。它是根據各國法律在壹定時期內授予符合條件的作者、發明人或成果所有者的專有權利。未來世界的競爭是知識產權的競爭。知識產權保護已經成為創新驅動發展的“剛需”和國際貿易的“標準”,也是塑造良好營商環境的重要方面。
3、知識產權的範圍
(1)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財產權和精神權利。主要包括著作權和與著作權相關的鄰接權;通常我們所說的知識產權主要是指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和作品的登記。
(2)工業產權是指在工業、商業、農業、林業等行業中具有實際經濟意義的壹種無形財產權,所以用“工業產權”這個名稱比較合適,主要包括專利權和商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