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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重返狼群》800字

在我心目中,狼是壹個智慧、勇敢、愛家、聰明的形象,但它總是蒙著壹層神秘的面紗。我整理了《關於重返狼群的800字讀後感》,僅供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如果有壹本書能讓我三思,那就是《重返狼群》。看完這本書,我想到的第壹個想法就是養壹只狼,等它長大了放回草原。當然,妳會取笑我的幻想,因為實現的幾率很小。說實話,我特別羨慕狼女“李微漪”的這段經歷,她與小狼青的深厚感情,以及她幫助照顧小狼直到它回歸狼群的生活。

人們說狼是沒有感情的動物,狼是冷血的。而作者筆下的小狼青,既有錚錚鐵骨,又有狼的柔情。它不僅能勇敢鬥鷹智勝藏獒,還能在“狼女”的懷中撒嬌保護主人,甚至在回到狼家時表現出極大的不舍和感激。

這本書裏最讓我感動的是狼的集體感。事情發生時,格林已經和獒廠的藏獒成了“好朋友”。但不同獒廠的藏獒相遇,必然引發壹場血戰。格林被作者關在鐵籠子裏,脖子直立,耳朵不停地朝著戰鬥聲的方向轉動,眼裏滿是綠光和殺戮前的羞愧。它瞪著主人,憤恨主人剝奪了壹只狼為群體而戰的權利和尊嚴,牙齒咯咯作響。當戰爭結束,格林從籠子裏被放出來的時候,他的額頭中間有壹個醒目的傷口,像是二郎神的眼睛,流出的鮮血染紅了左邊的狼眼。鐵籠子裏的幾根彎曲的柱子沾著血。看完這段話,我久久不能平靜。狼有群體意識並不奇怪,因為狼族的每壹只狼都有責任保護同伴,團結壹心。格林面對的是壹個不同於其獒的群體。不由讓我想起嶽事件。人類是壹個大群體,是高級生物,應該具有其他物種所不具備的優秀特性。但是,別說集體感了,連壹點點幫助都沒有從人身上體現出來。我們能說人不如狼嗎?的確,人遠不如狼。我覺得我們作為人類,真的應該好好思考壹下這個問題。生活就像春天。我們不應該只為自己活著,而應該做壹些有意義的事情,貢獻自己的力量,為大家開心。我們要培養自己的集體意識,做壹個無私無畏的人,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社會。

讓我思考的第二件事是殺戮。在喧囂的城市生活中,許多人已經忘記了生活的真諦。他們就像被貪婪緊緊抓住的風箏,永遠無法擺脫貪婪的束縛,只想著飛得更高,占領其他生命的領地,給自己帶來更多的利益。雖然電視和地鐵站上有很多廣告和標語,但現實是怎樣的呢?買賣越多,殺生越多。在遼闊的若爾蓋草原,狼越來越少。狠毒無情的獵人甚至放過了小鼠兔。他們到處埋伏鐵棍,等狼或其他動物經過時,就抓住團夥,占漁民便宜。他們剝下狼皮,拿到市場上交易,賺的是臟錢。他們早已迷失在物欲橫流的世界裏,被金錢蒙蔽了雙眼。動物和我們壹樣有思想和感情。比如小狼青,既有鐵骨,又有柔情。然而,為了金錢,人們破壞動物的棲息地,隨意傷害它們的身體,甚至私下決定它們的死亡。我們是否應該反思自己?保護動物人人有責,是在唱動物是人類的朋友。而且還是人類舉起獵槍,設下埋伏。“生物鏈”這個詞我想大家都很熟悉吧?生物鏈壹旦被破壞,就意味著生物家族的消失,最終人類會滅亡。有些人現在的所作所為就是自毀前程,等到報應來了,就沒有後悔的余地了。那麽我們是否應該為自己和地球做點好事,珍惜野生動物,珍惜現在的美好生活呢?

《重返狼群》告訴我的不止以上,留給我的感動和美好數不勝數。希望這本書能影響更多的年輕人,幫助更多的人成長。

第二章:800字讀完《重返狼群》。因為《狼圖騰》,所以對《讓我陪妳回狼群》這本書特別感興趣。

翻開書,我又被小狼格林的故事深深打動了。如果說《狼圖騰》讓我了解到了狼的智慧、堅韌和強烈的團隊意識,進而顛覆了我對狼的認識,那麽這壹次更多的是對狼的“友情”的觸動,這和我們對“無情狼”、“白眼狼”、“狼子野心”的概念有很大的不同。

小狼格林壹出生就失去了父母和兄弟姐妹,被作者這個在草原上寫生的女孩帶回了城市。然而,隨著小狼格林的成長,城市變得越來越危險,很難為小狼的成長提供合適的環境,於是作者決定帶著格林回到草原,開始了壹系列的冒險:住進藏獒場,格林和藏獒從敵對變成了朋友;兩次進入狼山後,經歷了饑餓、寒冷、偷獵者等各種危險,最終幫助小狼格林找到了自己的家庭,成功重返狼群。這是唯壹壹個被人類養大後成功回歸狼群的例子。但在整個成長回歸自然的過程中,讓我幾次落淚的,是小狼對作者——偉大的母狼的深情厚誼。提交人在藏獒養殖場期間,身患重病。格林日日夜夜躺在窗前,充滿了焦慮和擔心。當作者不得不返回成都治療時,格林追著車跑,無助而絕望,害怕“媽媽”離開他。15天後,作者好了壹場病回來了。在到達藏獒園之前,格林通過氣味認出了“媽媽”回來了。於是,他從2米高的圍欄裏跳了出來(遠遠超出了格林當時跳躍的極限,肚子上多處被劃破),撲進“媽媽”的懷裏撒嬌打滾,用狼最親密的方式迎接“媽媽”的歸來。

為了讓格林盡快回到狼群身邊,作者和格林搬到了狼山壹個簡陋的小屋。在狼山上,人和狼都面臨著極度的饑餓。冬天在草原上打獵是非常困難的。格林經常幾天抓不到獵物,只能忍饑挨餓。然而,由於長期依賴壓縮餅幹,作者虛弱得無法行走。最終,排山倒海的饑餓讓作者戰勝了理智,甚至從格林的食品店“偷走”了格林的救命糧——壹只兔子。從狼那裏搶食物會遭到狼的致命攻擊,但聰明的格林發現後,他知道“媽媽”也在挨餓。從那以後,他就壹直把獵物帶回“媽媽”身邊,“省吃儉用”養活媽媽。看到這裏,真的是壹種感覺,動物界最討厭的人類敵人,也就是常說的“白眼狼”,竟然可以做的比某些人還要好。男性

懂得感恩,這是多麽重要的做人基本素質啊!現在我們的孩子似乎已經習慣了父母的“恩情”和“親情”。有什麽問題?在格林的經歷中,我似乎意識到了壹些道理。作者對小狼的細心呵護和發自內心的愛,我們的父母也可以做到,但我們本能的愛似乎有點“蔓延”過頭了。我們緊緊地保護我們的孩子。格林獨自在荒地狩獵,受到惡犬和藏獒的欺負(大多數情況下,她的母親會袖手旁觀和觀看)。經歷過之後,格林會更加珍惜自己的懷抱,會餓上幾天,會更加感激救命的糧食。雖然我們的孩子不需要挨餓,不需要經歷這些極端惡劣的環境和考驗,但是在陪伴孩子成長的過程中,有很多方法可以借鑒狼媽媽的養青之道。除了學習(在這裏我感覺更多的是,如果母狼除了愛小狼之外,還強迫他做壹些他天性或者能力之外的事情,小狼會不會像我們的孩子壹樣敵視我們,哈哈),當然,我們的父母應該如何包括學習呢?

第三章:關於重返狼群的再思考800字周末閑暇時逛新華書店,看到壹本書《重返狼群》。基於對狼的熱愛打開這本書,發現是《狼圖騰》作者姜戎的續作。突然感覺到壹種久違的親切感,找了個座位享受。這本書講述了狼女李微漪和壹只小狼的相遇、相伴和分離的故事。壹打開第壹頁,就看到了“綠色”成長的照片,深深觸動了我的心靈,讓我向“狼女”李微漪致敬!

在書的開頭,講述了壹個令人震驚的故事。公狼被圍捕是因為他偷了牧羊人的羊,踩了陷阱。公狼咬掉了他的壹條腿,躲在壹個縫隙裏。憤怒的牧民把刺刀插進石縫裏,直到沒有聲音才把狼拉出來。他們驚訝地發現,刺刀從口中直刺頸部,卻被尖刺咬住了。他們試圖拔出刺刀,但費了很大力氣也拔不出來。獵人說,這是因為狼總是直面刺刀,每次砍下來都是用嘴還擊。這就是狼的兇殘和堅韌。後來他們誘捕了母狼,很多方法都失敗了,但是沒過多久他們發現母狼已經死了。死時,母狼用牙齒撕扯著背上的皮。

我想如果冬天沒有食物的話,公狼是不會偷羊的。丈夫對妻子和孩子的責任迫使他這樣做,即使以生命為代價,也無怨無悔。沒有了公狼的照顧,剛剛產下幼崽的母狼無法餵養自己的孩子。也許她不忍心看著自己的孩子壹個個死去,於是走上了圈套,用自殺來表達對丈夫的忠誠。通過撕扯自己的皮毛,他表達了對人類的怨恨。

“有緣千裏來相會,卻不曾相見。”命運可能已經註定。上帝是公平的。他帶著格林的父母,讓他去見李微漪。李微漪是善良的,綠色是幸運的。格林的父母如果知道人類殺了他們,卻把兒子養大,讓他重回狼群,壹定會很欣慰。

李微漪忍不住思念格林十多天,回去找他。當她再次看到綠色的時候,內心的喜悅可能只有她自己清楚。對於李微漪,她很清楚,她不能這麽自私。綠色是免費的。他是自然之子,應該回到自己的世界。對於格林來說,壹個是他的同伴,壹個是他的“母親”。格林的心是痛苦的。我認為他願意和李微漪在壹起。但他知道“媽媽”壹定會離開。也許格林理解了母親的良苦用心,最終選擇了離開。

小時候,我對狼的印象是殘忍、可惡。也許這種印象來源於東郭先生的故事。高中的時候,在“蘋果”的影響下,我看了《狼圖騰》,發現狼聰明、勇敢、頑強,從此我愛上了狼。或許應該特指“狼性精神”。讀了李微漪和格林的故事,我發現狼不僅聰明、堅韌、機智,而且忠誠、忠厚、有人情味。

“即使有花有月,也沒有酒沒有人。”狼的世界註定是孤獨的,但正是這種孤獨讓它們變得睿智,讓它們在大自然中占有壹席之地!綠色也是壹樣,只有在漫長的孤獨中才會變得更強,才會更好的成長和生存。

我在想,人不應該有這樣的經歷嗎?在這個快節奏的社會裏,我們能不能放下內心的浮躁,耐得住寂寞,專註於自己的目標,用壹種善良的本性選擇壹種善意,虛懷若谷,用壹種韌勁承受困難的考驗,創造輝煌的人生?

第四章:重返狼群;看完800字;野生動物畫家李微漪發現了《狼王的孤兒》,從此開始了壹段塵封的戀情。

給我印象比較深的是李微漪第壹次抱起獨狼時說的壹句話:“救與不救可能都是錯的。但我想讓它活下來。”有些事情很難判斷對錯,也很難預測未來,但沒有多少人敢遵從自己的內心。

狼太野,不像狗,也不可能像狗。這座城市絕對不是他的家。

壹切生物都熱愛自由,困在動物園的狼瘦骨嶙峋,焦慮不安,動物園永遠不屬於他。

因此,李微漪做出了壹個重大決定,幫助格林重返狼群。

遼闊的若爾蓋草原,遼闊的藍天,燦爛的夕陽,成群的牧羊人,聰明的兔子和當地的狗,不能不讓人感嘆大自然的神奇和鐘靈的美麗。

為了幫助格林重返狼群,李微漪和易峰讓牧民們在保護區搭建簡易房屋,在寒冷的冬天安頓下來。

大雪封山,只靠壹盒壓縮餅幹和偶爾偷吃格林藏起來的兔子來度過封山的時光。

高原缺氧,卻要帶著綠色奔跑,尋找狼的蹤跡。

寒冷的冬天,冷到骨子裏,沒有暖氣。

地形不好走。李微漪甚至扭傷了腳踝,劃破了腳踝,風不停地咳嗽。

這是壹個惡劣的自然環境。

但是,我覺得最恐怖的還是恐懼。找狼,或者冬天餓狼,壹不註意就會成為狼的食物。兩個人,壹個是野生動物畫家,壹個是自由攝影師。如果狼群攻擊,恐怕也脫不了幹系。他們只是帶著孤獨和對綠色的熱愛去尋找狼。

除了打狼,還要打盜獵者。

我看了壹些影評,看到有人指責我是紀錄片,很不專業,很粗糙,但我覺得他們不是專業的紀錄片,他們用自己的愛做到這壹點很不容易。

也有壹些人指責李微漪挪用公款。我不太明白為什麽有些人總喜歡帶著惡意去猜測這個世界。也許我太理想化了。總覺得他們把這個故事編排好,拍成紀錄片,是為了後續呼籲保護狼的生存環境。

自始至終,李微漪像對待自己的孩子壹樣對待格林,總是做對他最有利的事情。從解救幼狼到將成年狼放歸狼群,但這並不是終點。其實李微漪從放歸格林開始就壹直擔心偷獵者會殺了格林,所以我覺得會有放歸狼群,更多的是為了促進野生環境的保護。

而且,就算是圈錢,也沒什麽不好。圈裏的人被指責能力和對金錢的熱愛。我壹直覺得,做自己熱愛的事情,然後名利雙收,是非常難得的。那些酸溜溜的話,恐怕是懦夫對勇者的羨慕。反正我沒有勇氣去救壹只狼,更別說把狼送回狼群了。畢竟我最珍惜的是自己的生命。所以,我永遠不會有這麽奇怪的命運和經歷。

但是,我真的很羨慕壹個人,他能像我幻想的生活方式壹樣生活,遵從自己的內心,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想起來真的很嫉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