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上次“人死了,欠的錢還要還嗎?”文章後又有用戶跑過來問:如果銀行倒閉了,貸款還用嗎?如果用網貸平臺?
貸款哥笑不出來哭不出來。這是因為他欠的錢最多。臺灣倒閉了。不過,既然他問了,貸款哥還是得認真回答。
我們從銀行借的錢,對銀行來說相當於債權。如果銀行破產了,我們可以抹掉壹部分債務,但是債權不能抹掉。銀行從來不傻。在即將破產的時候,他們會把債務和債權作為最後壹根稻草。
1998年,海南發展銀行行政關閉後,其之前向海南發展銀行借入的債權債務歸還給中國工商銀行。
所以,即使銀行倒閉了,我們也要還從銀行借的錢,壹分都不能少。
這種情況下,如果銀行倒閉了,我把錢存在銀行,銀行要付壹分錢利息嗎?
抱歉,根據國務院2015發布的存款保險,上限是50萬。也就是說銀行會全額賠付50萬以內的保險,50條線以外的由清算結果決定。
當然,這家銀行倒閉的概率甚至比買彩票中500萬的概率還要小。
是不是不用還錢了?
網貸平臺背後都是公司,但所有公司都有破產的可能。特別是平臺也不傻,不會輕易倒閉。就算真的被迫關門,也會像銀行壹樣找個好的家把債務債權轉讓出去,讓下家繼續收錢。
出來混,總要還的。妳欠的是“誠信”二字。借錢後按時還款是明智的選擇。
此事之前有過先例:早在1998,海南發展銀行被行政關閉後,其債權銀行由海南轉移至中國工商銀行。
所以我們必須償還從銀行借的錢,壹分也不能少。
這種情況下,如果銀行倒閉,我把錢存在銀行,銀行會連本帶利還給我嗎?
抱歉,根據國家法律2015,個人銀行存款保險上限為50萬。即銀行全額賠付,超過50萬的部分由銀行清算結果決定。
第二,銀行破產有必要還貸嗎?
貸款人和貸款銀行是基於貸款合同的債務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規定:“債是當事人之間依照合同或者法律規定的特定的權利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履行義務。”作為債權人,即使銀行破產,房貸銀行仍有權要求債務人繼續償還所有債務。所以即使貸款銀行破產,貸款人仍然需要償還貸款。
三、農村信用社的休眠賬戶?
我想退掉它。只要借款人存在,農村信用社的債權就不會喪失。如果沒有訴訟時效,自然債權的農村信用社仍然可以自行催收。天上不會掉餡餅!
信用社壞賬也叫呆賬。壞賬是指企業無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不大的應收賬款。信用社是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管理、自擔風險的集體所有制合作金融組織。
處理不良貸款就是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必須嚴格按照政策、審批權限和規定的操作程序進行處理。
4.銀行破產有必要還貸嗎?
如果銀行破產了,它仍然應該償還貸款。銀行破產時,仍按合同對債務人享有債權。作為債務人,應當按照合同履行義務。雙方應按照協議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和保密義務。銀行發放的貸款不會輕易改變,不會因為銀行倒閉就不還。銀行破產後,會有相應的機構開始清點和清算銀行裏的資產。銀行破產,債務會轉移到其他銀行,貸款人去另壹家銀行還貸。作為債權人,即使銀行破產,房貸銀行仍有權要求債務人繼續償還所有債務。所以即使貸款銀行破產,貸款人仍然需要償還貸款。貸款人和貸款銀行是基於住房貸款合同的債務關系。理論上,在銀行破產的情況下,儲戶不需要償還貸款,銀行貸款應該收就收。債是當事人之間根據合同或法律規定的壹種特定的權利義務關系。債權人是債權人,債務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依法履行義務。雖然有些房屋貸款合同沒有明確約定銀行破產後貸款人是否應當償還房貸,但根據《民法典》規定,即使銀行破產,作為債權人的房貸銀行仍有權要求債務人繼續償還全部債務。所以,即使貸款銀行破產了,貸款人還是要還月供,壹分錢都不能少。銀行破產後,欠銀行貸款的人和企業也需要償還相應的債務。銀行破產與貸款無關,不代表他們不需要償還債務。1.貸款需要什麽條件?用合同價×85%可以估算出大概的評估價。貸款買房需要具備以下條件:(1)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二)在城鎮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開發商);(三)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良好的信貸服務能力;(四)訂立購買房屋的合同或協議;(五)無住房補貼的購房人購房款不低於購房人首付款的30%;個人住房補貼的30%作為購房首付;(六)貸款人認可的作為抵押或質押的資產,或具有足夠補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7)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第二,如果銀行不還款,該還給誰?和其他公司破產壹樣,首先要成立清算組,對其資產和負債進行清算。其資產主要是貸款,負債主要是存款。清算結束後,就是資產的處置,壹般以拍賣的方式進行。所以要知道,借款也代表了債權債務關系。銀行倒閉後,債權發生轉移,取得貸款資產所有權的人成為新的債權人,即債務人的還款對象。壹般銀行破產清算後,其債權將轉讓給國家或新的銀行。所以銀行確定了新的債權人之後,大家就可以還款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09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和保密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壹十壹條,當事人對有關合同的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壹)質量要求不明確的,適用強制性國家標準;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執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執行;沒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執行。(二)價格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執行。(三)履行地不明確的,以貨幣支付的,在收到貨幣的壹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應當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應當在履行義務的壹方所在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