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2年開始,他又開始沈迷於跳舞,在舞廳遇到了曾經陪伴過他的大平。在和大平的交往中,他發現她比自己有錢,而他現在卻很窮。劉學新有搶劫她的想法。有了這個想法,劉學新開始行動了。他故意把大平騙到家裏,在殘忍殺害她後,還搶走了大平大量現金和壹些珠寶。
從搶劫的原因、目的到作案手法,劉學新壹壹回答了所有的問題。他作案的目的很簡單,就是用自己的話拿錢,過上更好的生活,通過男女關系把受害人哄到自己家裏,然後謀取財富。劉學新的反對讓受害者的家人非常憤怒,壹度想和劉學新壹起去死。
劉學新殺了7個人,受害者家屬要求他賠償200多萬元。他同意了,但說他無力支付賠償。事實上,他甚至請不起律師。在最後陳述中,劉學新向受害者家屬道歉,並表示後悔,但所有人都知道,後悔已經晚了,也沒有必要了,最終他會受到自己的懲罰。2006年6月8日,劉學新被判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糧食顏色性別都壹樣,命是活的。適當追求身體上的享受無可厚非,但以此為至高無上的目的,也就是唯壹的目的,將不再可能做任何事情,只會越來越沈浸在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