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偉的做法其實只是吸收別人的成果,對以前的作品進行編譯、改寫、復制。在李傕寫作的時代,有很多材料可以作為參考,包括年表、各種遺囑、契約、條約等文件、元老院會議紀要、督察調查名單、私人個人和家庭的各種記錄等。此外,還有舊編年史和小編年史作家的作品,大量優秀的拉丁和希臘作家如卡托、西塞羅和波利比烏斯的作品可供選擇。但李維很少用檔案、文獻等原始資料去分析研究各種史家的著作,甚至很少去分辨他們史料的價值,而不加以批判性的運用。在他看來,寫歷史的目的是為了宣揚愛國主義和道德說教,選材也是基於實現這些目的。所以,他沒有花時間和精力去收集采訪,獲取第壹手材料,也沒有花太多精力去分析、比較、研究史料,以求真實可靠。至於古史部分,他只是間接引用了法比尤斯、皮克托爾、卡爾Plny、比索等舊編年史作家的資料,而更多的是引用了與自己時代相近的小編年史作家的資料,如安提阿、杜貝羅、安提帕特等人。因為是不加分析和批判直接采用的,所以這些人的缺點和錯誤也就重現了。保存下來的21-30卷具有很高的價值,這是由於李維在寫作這部分時幾乎完全使用了波利比烏斯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