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傳決定論的創始人高爾頓在1869的《遺傳的天才》壹書中說:“壹個人的能力是遺傳的,其程度是由遺傳決定的,就像所有生物的形狀和身體組織都是由遺傳決定的壹樣。”他的結論是基於對名人家譜的調查。他挑選了977名英國名人(包括政治家、法官、軍官、作家、科學家和藝術家等。)並調查了他們的親戚(血親)中有多少人和他們壹樣有名。結果,他們的332個兄弟和兒子同樣出名。而另壹個對照組,所謂的普通人(人數相等),他們父子中只有1個名人。高爾頓認為這種顯著的差異證明了能力是由遺傳決定的。
美國心理學家霍爾說:“壹兩個遺產勝過壹噸教育。”他把人類發展的過程歸功於生物的成熟,尤其是遺傳的作用,認為教育和其他後天的影響對於人類的發展是微不足道的。
中國古代思想家董仲舒從神學思想體系中提出了“性三性”說。他把人的本性分為三類,即聖人的本性、人民的本性和戰鬥的本性。其中,“聖人”是先知,不需要教育;“中國人”可以向上引導,也可以向下引導;“鬥”的本性不能動,教也沒用。他突出了“先天”和“命運”因素在人類發展中的作用,也可以歸為基因決定論的壹個流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