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荒島上生活了28年!多麽驚人的數字!可見羅賓遜有多勇敢。剛到孤島時,他很絕望。他說,“我整天為自己荒涼的環境而痛心,沒有食物,沒有房子,沒有衣服,沒有武器,沒有出路,沒有得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亡,要麽被野獸吞食,要麽被野人咀嚼……”但是,慢慢的,他獨特的個性就顯現出來了,他對生活充滿了希望,不再整天沈浸在自己設計的悲觀中。做了壹張桌子和壹個小盒子;抓到的小羊和小狗;他種植小麥和水稻...就這樣,他用自己的雙手創造了自己的小王國。
羅賓遜仍然是壹個堅定的人。他曾說:“我的脾氣就是下定決心去做壹件事,不成功決不罷休。”“我會盡我所能,只要我還能劃水,我就不會淹死,只要我還能站著,我就不會摔倒……”他沒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經驗,所以做任何事都要耗費大量的人力和很長的時間。做壹塊要四十二天。他做的很多事情都是徒勞的,失敗的,但是他從來不灰心,總是總結失敗的經驗,重新開始。辛勤的勞動帶來了可喜的回報,他終於成為了壹艘船,面包,陶器,種植園,牧場,還有兩個更“豪華”的住所...
這些東西,沒有壹個不是付出很多努力,克服很多困難才得到的。
看完之後,我不禁反思自己:如果生活在孤島上,我還能活幾天?有壹天?兩天?我能怎麽做呢?會砍柴?會打獵會做飯?我連自己洗衣服都笨手笨腳的!再說了,沒有人傾訴是多麽孤獨啊!我會窒息的!可見羅賓遜是多麽的樂觀!我覺得人應該學習他那種不怕困難的樂觀精神,無論何時何地都要堅強的活下去,哪怕只有壹線希望,也絕不放棄!我們要像魯濱遜壹樣有抱負、有毅力、熱愛工作,用自己的雙手創造財富,贏得最後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