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定招標方式: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2.招標公告:通過公共媒體向社會公開招標。招標公告應當載明項目名稱和性質、實施時間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方式。而且要在網上公示五天。在這五天時間裏,我們將接受報名,審查投標人的資格,準備投標文件。
3.資格預審:在網上公示階段,招標人可以根據投標人的報名情況進行資格預審,從而了解各投標人的企業經營狀況、項目業績和各項能力,為今後的評標掌握第壹手資料。
4.投標文件的編制:投標文件應包括技術要求、效果要求、付款方式、投標人資格審查標準、項目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5.出售招標文件:本項目編制的招標文件將在審批後分發給所有投標人,所有投標人將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和項目的實際情況編制投標文件。
6.組織開標:根據《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公開唱標、示範標,公布各投標文件的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