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舉例論證:舉出結論性的、充分的、有代表性的例子來證明論點。
3.推理論證:用馬列主義經典著作中的精辟見解、國內外名人名言警句、公認的定理公式來證明論點。
4.比較論證:將正反論證或論點進行比較,在比較中證明論點。
5.隱喻式論證:用熟悉的事物作為隱喻來證明論點。另外,在反駁中,經常采用“以矛攻盾”和“歸謬法”的反駁方法。在大多數議論文中經常綜合使用。
6.歸納論證,也叫“事實論證”。列舉具體例子來論證壹般結論的方法。
7.演繹論證,也稱“理論論證”,是根據壹般原理或結論對個別案例進行論證的方法。也就是用普遍性的論點來證明特殊性。
8.類比論證是從已知事物中推導出相似事物的例子,即從特殊到特殊的論證方法。
9.因果論證,通過分析事物,揭示論點與論點之間的因果關系來證明壹個論點。因果論證可以用因果來證明,也可以用效果來證明,也可以用因果來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