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壹也分為三個論點——生來就知道如何穩妥做事,學著如何有利可圖做事,遇到麻煩就掙紮。
氣質出眾的人,天生就是按原則做事的。這叫做“知道自己生來要做什麽”——知道自己生來要做什麽,並且安全地去做。只要他不遵守原則,他就會感到不安和不舒服,會自動糾正自己。
性情溫和的人是“學而優則仕”——學而優則仕。妳要知道和明白,這樣做是對妳有利的,是可以在妳做之前得到的。
精神上自卑的人是“在知識中掙紮”——知道自己被困在什麽裏面,並鼓起勇氣去做。學了壹課,受了教育,自己也勉強能做到。
知行合壹是指客體符合主體,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實踐。知行合壹,既不是用知識吞下行動,也不是用行動吞下知識,認為行動就是知識。這是明代思想家王守仁提出的。也就是說,理解事物的道理和在現實中應用是不可分的。
這是中國古代哲學中認識論和實踐論的命題,主要講道德修養和道德實踐。中國古代哲學家認為,我們不僅要知道(“知道”),而且要實踐(“做”)。只有把“知”和“行”統壹起來,才能稱之為“善”。良知和知行合壹是陽明文化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