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謂“天將降大任,人必先苦其心誌,苦其筋骨,餓其體魄,空其體魄,為所欲為,故能忍耐,並已從中受益。”評價亞瑟是恰當的。
作者塑造的英雄形象最讓我們震撼和感動的是他大無畏的革命樂觀主義,感染了無數讀者...?
亞瑟雖然生活在壹個小康的航運家庭,卻因為是私生子而受到同父異母的哥哥和嫂子的歧視和欺負。後來亞瑟上大學時,受革命思想影響,加入了意大利青年黨,被捕入獄。出獄後,瓊誤解、背叛了革命同誌,“給了他壹記耳光”。此外,他突然得知他心愛的牧師蒙泰尼是他的親生父親,他感到被欺騙了。壹怒之下,他假裝投河自盡,在南美生活。
在他十三年的流亡生涯中,亞瑟遭受了很多痛苦。“我曾經在骯臟的妓院裏洗碗;我給比他們的動物還兇猛的農民當過馬童;我曾經是走江湖的雜耍隊裏的小醜,戴著帽子,掛著鈴鐺;我曾經屈服於任何壹個願意羞辱我的混蛋……”當我回到意大利時,他的身體和外表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傷痕累累,跛腳...然而,十三年地獄般的生活,非但沒有壓垮他,反而磨礪了他的意誌!
在加入意大利青年黨後的壹次集會上,阿瑟認識了他的童年夥伴瓊·馬,兩人都曾站在革命事業的戰線上。回到意大利後,亞瑟用“牛虻”這個筆名,用苦澀的筆墨攻擊反動勢力和基督教會。不僅如此,他還與瓊瑪、馬爾蒂尼等革命者合作組織起義。他“解放意大利,反對教會”的信念是不可動搖的。即使在被逮捕、折磨和受傷之後,他仍然堅強如鋼,不屈不撓,無所畏懼。
回到意大利後,即使面對瓊瑪,我也因為過去的事認不出她了。他們相愛了。自從那次密會後,亞瑟心中愛的種子已經發芽,所以即使後來益達向他表達愛意,她也無動於衷。而瓊媽也愛他,她自責多年來對他的誤解。亞瑟幾次想當面認出她,都沒有實現。直到他在被槍殺的前壹天晚上寫了壹封信,委托壹名警衛交給瓊瑪,他才意識到“眼前的人”壹直是“心上人”。在信的結尾,他們寫了壹首他們壹起學過的詩:無論我是生是死,我都是壹只快樂的牛虻。
在生活在南美洲之前,他愛蒙泰尼神父,神父愛他如子。回去後壹方面與反動勢力鬥爭,壹方面反對教會,攻擊紅衣主教蒙太尼裏。他的愛變成了恨,所以他總是對蒙泰尼說不友好的話。但是他壹直愛他的牧師和父親。在獄中,他強烈要求牧師在“信上帝”和“兒子”之間做出選擇。牧師最終選擇了上帝。當時他是那麽的絕望。"牛虻躺在黑暗中哭了壹整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