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以前選官主要靠推薦或者家世。權貴子弟,不論功過,都有可能當大官。許多出身卑微但有真才實學的人不能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中擔任高級官員。科舉制度建立於隋朝,完善於唐代。科舉制度是壹種相對公平的選拔制度,它為學者創造了相對平等的競爭機會,為社會發展提供了更多的人才。
唐太宗時期科舉制度的作用:
1.唐太宗想廣納賢才,壹方面是為了更好地治理國家,另壹方面是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
2.在當時的士人看來,在相對平等中為他們提供了競爭機會,他們可以通過科舉考試,施展才華。
在統治者看來,科舉制度可以吸引大量人才,為其統治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