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能進,雨能進,王者不進。”這是壹句被廣泛引用的名言。它來自英國首相小威廉·皮特。彼得用它來形容財產權對窮人的重要性和神聖性。原文是這樣的:
“即使是最窮的人也敢在自己的茅屋裏反抗國王的權威。房子可能破舊,屋頂可能搖搖欲墜;風可以吹進這個屋子,雨可以進這個屋子,但是國王不能踏進這個屋子,他的千軍萬馬也不敢跨過這個破屋子的門檻。”
“風可以進,雨可以進,王不能進”講了壹個基本常識,就是公權力和私權力有明確的界限,必須遵守“井水不犯河水”的原則。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公共權力不能進入私人領域。公權力進入私領域有壹個原則,就是“非請不得入。”私事沒有公力救濟的請求,政府不能幹預。國家和社會之間有嚴格的分界線。只有在當事人行使了請求權之後,公權力才能進入私領域。
事實上,國家與社會的二分法是人類社會進化的必然結果。中國古代皇權不出縣,縣以下基本實行自治。所謂“天高皇帝遠”,就是這個意思。皇權治理和宗族治理有不同的管轄權。即使在西方,世俗的國家權力和宗教社會的宗教權力也是完全分裂的。朱利葉斯·凱撒曾經說過,“上帝的事交給上帝,凱撒的事交給凱撒”!但是到了現代,隨著科技的發展和行政級別的擴大,公權力對社會的控制幾乎無孔不入。我們的父母,哪怕是嫁給誰,都要經過組織審查,甚至“靈魂”都要有壹次革命。因此,生產力的發展受到嚴重阻礙。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許多領域簡政放權,各種行業自治組織相繼成立,民間組織如雨後春筍,基層自治範圍不斷擴大。如今,無限政府變成了有限政府,公共權力回歸了應有的調整範圍,正在孕育壹個成熟的公民社會。這是壹個可喜的進步。
關於國家公權力如何進入社會,歷來有幾種不同的觀點。壹是讓它進來。結果就是極權專制,最終:想管什麽都管,什麽都管不好。壹種是拒絕進入。結果就是無政府狀態,最後:社會動蕩,沒有秩序。壹個是受限訪問。根據法律規定,國家公權力要麽主動進入社會(必須由法律明確授權),要麽被動進入社會(依當事人申請)。事實證明,國家公權力以有限的方式進入社會是最合適的。只要人類無法避免國家公權力的必要之惡,國家公權力有限進入社會就是必然的。
許多人認為“男人的家是他的城堡”這句話意味著男人有權在他的家裏做任何事情,即使這是違法的。
這個短語起源於“英國人的家就是他的城堡”或者“英國人的房子就是他的城堡”這是因為它在來到美國之前就已經在英國流行了。
剩下的問題是,人們在自己的房子裏有沒有被賦予國王的權利?雖然這個短語看起來是這麽說的,但它實際上意味著沒有人可以未經允許進入房主的房子。
這條法律是在1628年愛德華·科克爵士撰寫《英國法學會》時制定的。他還加上了這樣壹句話,“因為壹個人的家就是他的城堡,每個人的家都是他最安全的避難所。”
這在通過1700的許多出版物中使用。男人們對這個意思感到困惑,認為這意味著他們有權在家裏為所欲為。
查塔姆的第壹代伯爵小威廉·皮特,也就是老皮特,在1763中闡明了這條法律。他寫道,“最窮的人也可以在自己的茅屋裏挑戰所有的王權。它可能是脆弱的——它的屋頂可能會震動——風可能會吹過它——風暴可能會進來——雨可能會進來——但英格蘭國王不能進來。”
這項法律規定,沒有房主的允許,任何人不得進入住宅。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壹個人可以在自己家裏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
這對托尼·馬丁來說不是壹個令人滿意的結果,他被指控謀殺,因為壹名16歲的男子闖入他在英國諾福克的家中,開槍打死了這名少年。
由於女權運動,這個短語現在也不流行了。他們大叫,“女人呢?”或者在英國,“英國女人呢?”
這個短語起源於17世紀的英國法律,這可能是壹件好事,因為人們可以說它來自壹個古老的法律,不再是完全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