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花錢請當地壹個農民起草了壹份文件,指責當地警察無故毆打他。第二天,我幫他把這個材料發到網上的省長信箱、局長信箱等相關部門。之後他很感激,堅持要給我20塊錢,我堅決拒絕了。人走了以後,我老婆說,這個妳可以收錢。我簡單的說:我要收錢寫材料,因為我付出了勞動。而且幫他發郵件也很簡單。我永遠不會收錢的,夥計。我不能為了錢而失去人格!安靜,所以我想了很多...
首先我想到了壹段歷史記載:魏國內亂,孔子的學生魯為救星,不顧危險,最後死在亂軍的刀下。臨死前,魯茲的帽帶被他們的兄弟弄斷了,魯茲自言自語道:“君子之死,與子偕老。”系好帽帶,從容赴死。這個故事是我上小學的時候在報紙上看到的(當時批判林和孔子)。當時我覺得魯茲的做法很可笑,因為我年紀小,又有政治宣傳:人都快死了,還在乎帽子的正確和完美。後來,隨著知識面的不斷擴大和世界觀的不斷提高,我深深地理解了魯茲對人格這壹重要問題的重視。
我進入社會的第壹年,生產隊長安排我看管麥田。初入社會,為了把這份工作做得盡善盡美,也為了避免被生產組長無情的指責和訓斥,我寧願中午不吃飯,堅守在自己的“崗位”上。為此,我得了壹種奇怪的胃病——假性饑餓:有時候,甚至吃完東西,又餓了。然而盡管如此,我還是被批評了,我很不服氣。至今我還清楚地記得當時的生產隊隊長。自我堅持的“帖子”後,我隨口說了壹句:這個地方不太好。我聽了很生氣,覺得這是對我人格的極大侮辱。於是,我追到他家,問他:我怎麽了?他無言以對。也許他說的話在別人看來不算什麽,但我不能置之不理:這是我的人格尊嚴!
我在東北老家的時候,朋友們評價我,很難發現我的缺點。我以此為榮。我很重視自己的人格修養。我壹直認為,壹個人之所以是人,在於他的思維和主觀能動性,所以要註重道德修養。只有他做到了這壹點,才能稱之為“人”,壹個嚴格意義上的人,壹個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壹個不同於動物的人,壹個合格的人!我特別欣賞那些老話和名言:“三軍可奪帥,匹夫不可奪誌”,“人不可有傲氣,但不可有傲氣”!
自從在江南生活以來,我更加註重人格的培養,絕不允許人格上的絲毫瑕疵發生在自己身上。我追求壹種境界:我希望我的對手或“敵人”在人格上無可挑剔。這絕不是什麽冠冕堂皇的話,我也確實是這樣踐行自己的承諾。幾年前,我在農村做生意,對面的店鋪是壹家店鋪。別人讓他買東西,他就跟我借,我就大方的借給他。這種事情在他身上經常發生,但是後來因為我壹次又壹次這樣對待他,他被感動了。後來跟我借貨,跟我合租。
就這樣,我壹年又壹年的走過,有個朋友好心的說,我的生活態度太認真太沈重了,會很累的!我很驕傲,也許我的努力很沈重,甚至得不償失,但我驕傲,我培養了自己的人格,我是人生贏家!我活該!
可以修改壹下。這是壹篇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