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名人名言 - 刑法文言文

刑法文言文

1.這是錦衣衛刑法的古文。翻譯《甄宓死》有五種懲罰方式。

壹個叫機械。它由堅硬的木頭制成,長壹英尺五英寸,厚四英寸,中間有兩個洞。它戴在人們的手臂上,即使他們受到其他懲罰,所以他們在監獄裏不能戴它。

要殺人,只有機械手最方便。所以周先生被害,郭賊騙他上朝,要他穿技工上課。

壹種叫做鐵鏈,由鐵制成。這叫重擊。

它有5或6英尺長,放在左腳上。因為右腳要受罰,不方便穿右腳,所以我穿左腳。壹種叫棍子,是用楊樹和榆樹條做成的。

它有5英尺長,像匕首壹樣彎曲。人握手的地方有小指那麽大,摸肉的地方直徑大概有八九分。用棍子打人時,用繩子捆住犯人的腰,用兩個人分別踩在繩子的兩端,讓犯人在被打時翻不到對面,再把繩子綁在腳上,讓壹個人把繩子拉直背在身上,讓他無法伸展。

壹個叫毛,白楊木做的。大約壹英尺長。

直徑是4.5分鐘。每次對犯人進行掌摑時,兩人將犯人抱在膝蓋上,用繩子將掌摑木的兩端綁住,然後用棍子將人的手指左右拍打掌摑棍,使棍上下移動,加重疼痛。壹個叫夾子,用楊木做的。其中兩個超過3英尺長,離地面5英寸。它們被鐵條穿過,每個夾子之間安裝三對桿。

每當要夾人的時候,壹根棍子是橫的,壹根是豎的。壹人手持鉗棍,將犯人的腳放在鉗棍上,用繩子紮緊,用棍子支撐人的左腳,使人不能動彈。然後用壹個六七尺長,四寸厚的大杠鈴,從右側用力壓脛骨。

2.急:中國古代壹句關於法律的諺語1。子產:“火烈,民畏之,故少死;水是弱的,人玩了會死的更多。子產:例如,人們看到它時會害怕,所以他們很少會死。

水是弱小的,人們靠近它,玩弄它,所以死了很多人。2.子隨鄭而生,必病死,意思是說尤姬說:“我死後,子用鄭,嚴以待人。

夫火嚴,故老人獻焚;水性弱,很多人淹死。兒子壹定要嚴格塑造,不能有怯懦淹死兒子。"

鄭的宰相病得很重,快要死了。他對說:“我死後,妳壹定會受到鄭的器重,必須實行嚴格的制度。火看起來很可怕,所以人很少被燒傷。水看起來很弱,但很多人都淹死了。妳必須嚴格執行妳的刑法,不要讓它得逞。”“擴展數據:

分產簡介:分產(?~前522年),又名公孫喬,鄭氏姬姓,著名華僑,春秋時鄭國(河南新鄭)人,鄭國貴族,鄭穆公之孫,鄭公子法()之子。

子產是第壹個向公眾公布刑法的人。他曾在丁鑄下刑書,史稱“刑書”。他是法家思想的開創者,被清朝的羅伊譽為“春秋第壹人”。子產曾經是春秋時期鄭的統治者,在他的統治下,鄭有年輕化的趨勢。

他的內政改革從整頓土地制度開始。首先,他劃定了土地界限,確定了各家的土地所有權,以此來阻止貴族們任意侵占和爭奪土地。為了加強對農民的控制,農民以五戶壹組的方式組織起來,並建立嚴格的戶籍制度。子產主政之初,改革措施也廣受斥責,但他不為所動,堅決執行。

此後改革成效顯著,人們普遍稱贊他的政績,甚至擔心後繼無人。春秋初期,鄭莊公和吳公都是傑出的人物。特別是鄭莊公在北方打敗了山戎,成為中原諸侯國的中堅力量,後來被稱為“春秋初期的霸主”。

莊公統治鄭國43年,使鄭國極其繁榮。其疆域南至橡樹鎮(今禹州市),東至開封(今開封),北至黃河縱橫交錯的魏晉,西控虎牢關。然而,莊公死後,鄭很快陷入內亂。先是權臣祭祀鐘趕走太子,突然立兒子為國君。

然而,鞏俐不願當傀儡,奮起反抗,失敗後逃往國外。從那以後,他尋求外國勢力的幫助,與鄭進行了多年的鬥爭。之後,姬忠幫助太子突然登基,兩年後,太子突然被另壹位權臣殺死。

冀中先後建立了兩個君主,但流亡海外的鄭厲公最終奮起反擊,殺死了君主,成功復辟。這樣,在二十年之內,鄭易主,國力必然削弱。

此後,鄭的權力仍然掌握在壹些大家族手中。此時的齊晉秦楚各國逐漸強大,位於各國之間的鄭處於火力的交匯點。

各個國家的霸權使得阿正國災難連連。在這樣壹個風雨飄搖的日子裏,鄭氏各大家族為了權力和利益相互爭鬥,愈演愈烈,弄得鄭不得安寧。

“食指大動”事件就是在這種背景下發生的,也標誌著鄭陷入了內亂的深淵,難以解決。所謂“時勢造英雄”,鄭在經歷了150多年的停滯和衰落後,子品應運而生,挺身而出,撐起了危局。

人物經歷:他在生下壹個年輕人時表現出了很高的遠見。到了年(公元前565年),他父親的兒子派了壹支軍隊去攻打蔡,這場戰爭取得了巨大的勝利,鄭國人都很高興。

但他指出,這樣會導致楚的進攻,金的反擊,會讓夾在中間的鄭飽受戰爭之苦。兩年後,公子發在貴族內鬥引發的政變中被殺,鄭簡公也被綁架到龔蓓。

子產沈著冷靜,足智多謀。經過周密部署,他率領部隊攻打龔蓓,在中國人民的支持下,平息了這場事故。新執政的兒子賈制定章程,強調保護個人特權,引起貴族大臣的反對。

龔自嘉打算強制執行,子產催他燒盟書,以平息民憤,穩定政局。鄭簡公十二年,龔自嘉終於因專制被殺,其子被封為大清、任少政。

在與霸主晉國的壹系列交涉中,據理力爭,不卑不亢,竭力維護鄭國的權益。鞏建十八年,與執政的孫社壹起攻打陳國,他能註意軍紀,遵守傳統禮儀。

後來,他在向晉國獻上勝利果實的同時,也不理會晉人的責難,強迫晉人承認鄭的戰績。因此,鄭簡公給了子產豐厚的報酬,但他只接受了與他身份相稱的部分。

次年,楚康王為了安慰,率軍攻鄭,子產堅持不戰,讓楚軍得小利而歸,以換取長久的和平。鄭人做到了這壹點,真正促成了“兵盟”。

二十三年,鄭國大臣發生沖突,執政伯被殺。子產嚴守中立,並因其傑出的才能而受到大多數人的尊敬。因此,在傑出領袖韓虎的支持下,他就職了。

子產特別重視治國方略。壹方面,他照顧大貴族的利益,在團結中依靠多數;壹方面堅決懲治那些過度貪婪暴力的個別貴族,維護* * * *的威信。他不破壞鄉村學校,允許中國人討論政治事務,並願意向他們學習有用的建議。

而他們認為對國家有利的改革,卻不顧輿論反對,強行推行。對於晉、楚霸王,他既按照傳統禮儀謹慎侍奉,又敢打敢拼,駁斥他們的無理要求。

他宣稱“天之遠,人之遠,焉知非也?”他反對迷信鬼神,但承認貴族暴死可能是厲鬼,他想讓自己的後代當醫生安撫他們。孔子稱他為仁者,仁者,為保守士大夫所景仰。但他“鑄刑書”,公布成文法典,實行嚴控百姓的“兇政”,創造加重剝削的“天眼”、“丘福”等新制度來“拯救世界”。

這說明子產是壹個務實的政治家。雖然他試圖維持傳統的舊制度,但他不得不適應形勢的變化,進行必要的改革。子產曾指出:“人們在憤怒時很難犯罪,但很難實現自己的欲望”。

3.守法文言文歸類為1,與民和諧,不知法;移風易俗教,不知如何改——管子七律【註】(1)與民:使民和諧。

(2)壹眾:治民。(3)移風易俗教學:移風易俗。

(4)道德化:道德化與政治教育。要使人民和諧,不可能不懂法;不了解政治教育,就不可能改變社會習俗,改善社會風氣。

【提示】《管子》這本書是管仲傳下來的。管仲是“春秋五霸”之壹,齊桓公是壹個民族人物。

管仲堅持依法治國,但並沒有放棄道德化,而是相互利用,對我們頗有啟發。2、婚外情毀於公法。

——《管子·八觀》【譯文】徇私之風盛行,則國家之法毀。【提示】法律不允許有私事,執法必須公正。3.要養的都要先訂購。

事必躬親,賞罰之數必先明——關法界(筆記)(1)做大事。事,指國家大事。

(2)數:真。每當舉行重要活動時,法令必須在它之前頒布。

在妳做任何事之前。首先要明確獎懲尺度。

【提示】沒有獎勵不能激勵人,沒有懲罰不能威懾人。有獎懲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區分獎勵和懲罰。

這就是從政的經驗。4.如果妳尋求,妳會得到妳想要的;如果妳禁止,妳就會停止;有令必行——《管子·法法》【註】禁止:此處指法律禁止和禁止。

國家要求的必須做,國家禁止的必須杜絕,國家頒布的法律必須執行。【提示】法治的要求是: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忠實和堅定是執法的關鍵。5、不聽監私。

——《晏子春秋·內篇·題記》【筆記】(1)聽獄:審例。聽並決定。

(2)答:徇私。辦事不要偏心,審案不要偏心。

[提示]齊景公問晏嬰,怎樣才能像齊桓公對付管仲那樣稱霸?閆穎在回復中講了這兩句話。

這裏強調的是執法者必須公正廉潔。6、刑罰不對,* * *不知所措——孔子《論語·魯茲【註】(1):合理。

措施:采取措施去做。刑法不合理,人就失去了手腳。

【提示】這是孔子和魯茲的壹段對話中的壹句話,起因是“先正名國(正誤)”。強調壹個紳士不應該對自己說的話漫不經心。

7.如果有平衡,就不要欺負輕的和重的;如果妳有尺碼,不要在長短上有差別;有法度者,不可巧詐偽。——沈導《神子文怡》【譯文】手裏有秤,人不能在重量上作假;壹把尺子在手,人的長短就不會偏離;有了法度的掌握,人就不會耍花招,不會作弊。

【提示】強調制定法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8.當妳不想做的時候,愛情壹定不能犯法,壹定不能超過妳的親人,魯壹定不能超過妳的地位。

——沈導《神子韋德》[註](1)欲望:欲望。(2)幹時間:幹涉時政。

(3)愛:這裏指的是所愛的人,也就是親戚朋友。(4)超越:超越。

不能為個人私欲幹涉國家政事,不能讓親友違法,不能過分偏袒地位高的人,工資不能超過崗位標準。【提示】這是指壹個英明睿智的君主治理國家應該做的事情。

總的來說,要嚴格要求,以身作則,秉公執法,不要感情用事。9、不要親昵,不要昂貴,脫離法律。

——李悝《法學經典》【譯文】(對犯法者而言),不論關系或地位,都是由法律決定的。【提示】李悝是戰國時期魏國的政治家,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他是魏文侯的大臣,主持政治改革。不計較親疏,法不貴,親疏貴賤,壹視同仁。

只有像李悝那樣執法,我們才能談論正義。10,不會法語的,不聽;不修法者,不高;在法國不做事,就是不做。

——《尚軍·陳俊傳》[註](1):何。(2)高:受人尊敬。

【翻譯】言論與法律不符,妳就不聽;如果行為違法,就不會被尊重;如果有些事情出格了,就不要去做。【提示】這是商鞅提出的以智治國的重要原則。

他認為,如果能做到這壹點,必然是“治國平天下,兵強尊主”,這是真正的真知灼見。11,夫制是普遍,利民是基礎,政治是歷練,行為是造就。

——《戰國策·趙策》[註](1)制度:治國。(2)經常:定期。

下面的“經”也是這個意思。治國有法,即造福於民是根本;政治也有它的規律,即執行法規是最高原則。

【提示】《戰國策》是壹部記載戰國歷史的國家史書。趙武靈(趙勇)上臺後,大力強國,積極進行軍事改革。當時很多朝臣反對。他說了這些話來回應部長們的發言。

這壹觀點對我們今天有很大的借鑒意義。12,以法為後盾統治,這是壹條沒有牛馬,沒有江山易改,本性難移的路。

——商鞅《尚軍蜀弱民》[譯]以法治國,猶如運重物到遠方而無車馬,或渡河而無船。【提示】強調依法治國的必要性。

13,總有壹天,讓世界運轉起來,禁令也就停止了。——石角《屍、卷、貴言》【譯】統治世界,要求天下人的事,必須做到;如果禁止,那就必須禁止。

【提示】石角,戰國時魯國人。14,獎勵加到立功,懲罰終止到有罪。

——《戰國策·秦策》【註】刑:用刑,懲。有功者必有賞,有罪者必有罰。

【提示】範雎到了秦國後,遊說秦國的趙浩棋,指出秦國朝廷的權力大多掌握在魏冉手中。安侯以叔祖身份和四朝權威,專橫跋扈,朝廷必然內亂。秦的趙浩棋采納了他的意見,任命他為丞相,鏟除了後朝的勢力,鞏固了政權。

這兩句話是他在給趙浩棋的建議中說的,指出執法必須穩、準。15,賞賜不好,則聖人得不到而進;懲罰不好,無良者得不到,退而不休。

—。

4.壹本關於道德禮儀的古書。

子曰:“道(1)以政治之,氣(2)以刑制之,民(3)以免*** (4),道以德,氣以禮,恥而合格(5)。”(《論語·為政》)

給…作註解

(1)陶:有兩種解釋:壹種是“引導”;二是“治”。前者更合適。

(2)整齊劃壹:整潔、克制。

(3)免責:回避和逃避。

(4)羞恥:羞恥之心。

(5)案例:有兩種解釋:壹種是“誌”;二是“正”。

翻譯

子曰:“民以法禁為導,以刑法為制。人民只是尋求避免因犯罪而受到懲罰,但他們失去了羞恥感。”

心;用道德教育引導民眾,用禮儀統壹自己的言行,民眾不僅不會感到羞恥,還會遵守規則。"

評論和分析

在這壹章中,孔子引用了兩種完全不同的治國原則。孔子認為,懲罰只能使人避免犯罪,而不能使人明白犯罪是可以犯的。

羞恥心,而道德教育比懲罰好得多,既能讓民眾遵守規則,又能讓民眾感到羞恥。這體現了道德。

在治理國家方面有不同於法制的特點。但也要指出,孔子的“德治”思想應該重視道德,卻被忽視了。

刑事管理和法律制度在治理國家中的作用受到重視。

5.中國古代皇帝的母親,博太後,出身卑微,在漢高祖活著的時候是壹個無人疼愛的妃子。她害怕住在皇宮裏,害怕被呂後陷害,所以她要求和兒子壹起住在戴軍。生活在戴軍不像在皇宮裏那麽富有,所以兩個女孩知道壹些普通人的疾苦。文帝即位不久,就下了壹道聖旨,說:“人若犯法,必被定罪。為什麽要把他的父母妻兒壹起抓起來?我不相信這種法律好。請大家討論壹下改的辦法。”大臣們壹討論,就根據文帝的意見,廢除了“壹人犯法,全家坐在壹起”的法律。

在齊國的首都臨淄,有壹個名叫淳於緹縈的小女孩。她的父親,淳於髡,原是壹位秀才,以愛醫和經常為人治病而聞名。後來他下了壹個倉促的命令,但是他不想和壹個官員來往,也不會去拍老板的馬屁。沒過多久,我辭職當了醫生。

西漢文帝第四年,壹個大商人的妻子生病,請淳於髡治病。病人吃了藥,沒有好轉,幾天後就死了。大商人把春雨壹的事告訴了政府,說他錯治了病。當地官員判他“肉刑”,砍掉他的四肢,把他送到長安接受懲罰。

淳於毅有五個女兒。當他被護送到長安離家時,他看著女兒們,嘆了口氣說:“唉,我沒有男孩。我遇到困難連個幫手都找不到。”幾個女兒低著頭哭泣,只有最小的女兒緹縈悲傷而憤怒。她想:“為什麽我女兒沒用?”她提出要和父親壹起去長安,家人壹再勸阻也沒用。

當緹縈到達長安時,這位客戶寫了壹封信,交給了宮門的守門人。漢文帝接到信,知道是壹個小女孩寫的信,卻很重視。信上說:“我叫淳於,是淳於伊最小的女兒。我父親為國效力的時候,齊國的人都說他清正廉明。現在他犯了法,根據法律應該受到體罰。我不僅為父親感到難過,也為所有被體罰折磨過的人感到難過。壹個把腳砍掉的人就成了殘疾人,以後要重新做人也無能為力。我寧願不在政府裏做奴婢,用身體為父親贖罪,讓他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文帝看了信,很同情小女孩,覺得她說的有道理。他把大臣們叫來,對他們說:“如果妳們犯了罪,就應該受到懲罰。但是應該給他壹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在受到懲罰之後。現在懲罰壹個囚犯,在他臉上紋身或者毀掉他的四肢。這樣的懲罰怎麽勸人向善?妳們商量個代替體罰的辦法!”大臣們壹討論,就想出了壹個辦法,變體罰為打板子。原句是砍掉腳,改為打500板;原來割鼻的句子改成了打300板。就這樣,漢文帝正式下令廢除體罰。

緹縈救了她的父親。漢文帝廢除體罰,似乎是壹件好事。但在實際操作中,也有很多弊端。有的犯人被打死了五百、三百板,加重了處罰。後來是在他的兒子漢景帝手裏,減輕了打板子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