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_元年,蘇軾第壹次去北京。次年與狄哲中齊名,深得考官歐陽修賞識。他母親死後,他回到了蜀國。四年後,嘉佑沿長江經江陵回到北京。賈_六年,考中三等,被大理授予鳳翔寺判官。這壹時期,蘇軾針對當時的政治劣勢,如缺錢、兵弱、官多等,寫了很多攻略,要求改革。
蘇鳳翔任期屆滿,其父蘇洵死於汴京,故助其殯儀館。熙寧二年,赴朝鮮工作。當時神用王安石變法,蘇軾變法思想與王安石不同。比如王安石提倡“大法”,通過各種方式理財,很快就把新法推廣到全國。蘇軾強調選官,但反對“以立法為事”;主張“節約是廉價的”,但不同意“利民紓困之門”;他還提出“欲速則不達”、“發展慢則損多”,堅持在推動革命的過程中保持穩定。因此,他寫信反對政治改革。由於他的意見沒有被采納,他要求調職。熙寧四年至元豐元年,發配杭州、密州、徐州、湖州。在此期間,他懲辦官吏,殺蝗、抗洪、護堤,並在城市管理方面進行了壹些改革,達到了“以法惠民”的效果
蘇軾對變法非常不滿,尤其是看到新法實施中的弊端。他“不敢看”,總是“收詩人之意,犯反諷”。王安石被捕後,賀、賀、賀上臺,從蘇軾的詩中深刻寫出賀的罪行,彈劾蘇軾“心懷怨恨”、“別有用心”。元豐二年,從湖州被捕下獄,並以誹謗罪為由,引出了北宋著名的文字獄——烏臺詩案。經過幾個月的折磨,蘇軾被釋放,貶謫黃州。在袁峰的貶謫生活中,雖然被迫閉門思考,但他並沒有停止寫作。他仍然關心現實,同情人民,寫出了許多有價值的作品。元七年,蘇軾被貶汝州。他離開黃州北上,途經金陵,見到了退休宰相王安石。盡管他們有不同的政治觀點,但他們保持著個人關系,去過蔣山,彼此和解。
元豐八年,宗申病死,哲宗年幼,太後來韓。第二年,元佑調任袁媛,舊黨司馬光掌權。蘇軾被調回京都任中書,在那裏他是壹個學者,壹個翰林學士,壹個知識大師。他不同意司馬光“特別想改變Xi寧的方法,而不是利用他的優勢。”在廢除和免除兵役的法律問題上與舊黨意見相左。蘇軾認為“兩害相權取其輕,現在容易,人民未必幸福”,引起了守舊派的懷疑。四年後,元佑去了杭州。在六年的罷免中,賈誼等人誣告蘇軾被發配到潁州、揚州、定州三地乞求幫助,以避免賈誼的死亡。蘇軾在杭州時,減免賦稅,賑濟饑民,挖湖築堤。在定州,要整頓軍紀,加強邊防準備。在元佑宮廷氣氛保守的時代,他繼續闖蕩多年。
邵聖元時期,諸子親政,新黨奪權,貶低舊臣。蘇軾成了這些暴發戶的目標,壹次又壹次地被貶謫,從潁州、惠州到儋州。盡管條件極其艱苦,蘇軾還是能夠“吃芋頭,喝水,寫書”。向惠州人民和黎族人民表示深切的同情。直到復元三年,宋徽宗即位,才被赦免。袁七月病逝於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