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姓名:伯特蘭·羅素(1872-1970)羅素,伯特蘭·恒慕義(第三伯爵羅素)。
性別:男出生日期:1872-1970國籍:英國。
b:學術成就:英國著名哲學家、數學家、邏輯學家,分析科學的主要創始人,世界和平運動的倡導者和組織者。
c:獲獎情況:1950諾貝爾文學獎。
d:個人簡介:BertrandRussell(1872-1970)是英國哲學家、數學家、社會學家,也是本世紀西方最著名、最有影響力的學者和社會活動家。出生於英國威爾士莫爾茅斯郡特雷萊克的壹個貴族家庭。我的父母是激進的自由主義者,積極參加社會革命活動。祖父厄爾·拉塞爾(Earl Russell)是輝格黨(自由黨前身)著名政治家,在維多利亞女王時代曾兩度出任首相。羅素年幼時,父母相繼去世。他在祖母的照顧和教育下長大。家庭的自由主義傳統和祖母獨立不羈的性格對羅素思想的形成起了決定性的作用。羅素的童年非常孤獨。他經常獨自走在家裏荒涼失修的花園裏沈思。是自然、書籍和數學把他從孤獨和絕望中拯救出來,尤其是他對數學的迷戀,成了他的主要興趣。羅素壹生都是學者和社會活動家,畢生的事業就是追求真理和正義。作為壹個哲學家,他的思想經歷了絕對唯心主義、邏輯原子主義、新實在論和中性等幾個階段。他的主要貢獻首先是在數理邏輯方面,他由此建立了邏輯原子主義和新實在論,這使他成為現代分析哲學的奠基人之壹。在對真理的追求中,羅素從來沒有門戶之見,善於從各方面學習,自我審視,不斷修正自己的觀點。但他從來不是壹個鎖在書房裏的學者。從青年時代起,他就積極參與社會和政治活動,追求和捍衛社會主義。
e:生活:
1872年5月,羅素出生於英國曼茅斯郡泰瑞克,英國自由黨的壹個貴族家庭。
65438-0880進入劍橋大學三壹學院。
1890考入劍橋大學三壹學院學習數學,後在學院教授邏輯學和數學原理。大學前三年專修數學,數學榮譽學位考試第七名。第四年轉學哲學,倫理科學(當時是哲學)榮譽考試第壹名。
1893,數學壹級榮譽學士,後改學哲學。
1894年獲道德哲學壹級榮譽學士學位。畢業後在德國學習經濟學,受到馬克思主義的影響。回國後在倫敦大學政治經濟學院擔任講師。
1895期間,兩次訪問德國,研究“德國社會主義運動”,與貝貝爾、李蔔克內希特等人交談。
1903年出版《數學原理》壹書,並以論文《幾何基礎》獲得三壹學院研究員職位。
19O8當選皇家學會會員。
1910劍橋大學講師。
1914年,三壹學院研究員。同年加入工黨。
1916在三壹學院重新任教。他是亞裏士多德學會的成員。
65438-0920來華講學,在北京大學任客座教授壹年。他的講義:羅素五講在中國出版。羅素回國後寫了《中國問題》,論述了中國在20世紀歷史上將扮演的角色。
1927年,羅素和妻子布拉克在英國彼得斯菲爾德附近創辦了壹所私立學校,即前希爾學校,並對他的教育理論進行了實驗,這是當時英國的進步學校之壹。
1935離婚後,布拉克壹個人做的。他壹直倡導“自由教育”和“愛的教育”。認為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人格的發展,“活力、勇敢、敏感、智慧”是形成“理想人格”的基礎;我也相信這些品質是可以通過對孩子身體、感情、智力的“適當處理”而普遍培養的。
1948 165438+10月20日,在對威斯敏斯特學校學生的演講中,羅素令人震驚地指出,美國應該先發制人,用核武器徹底摧毀蘇聯,因為這樣的後果比蘇聯發展出核武器後爆發核戰爭要好得多。但後來羅素改變了主意,認為核裁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他投身於核裁軍運動。
從65438年到0949年,他成為了皇家學會的榮譽研究員。其間多次赴美講學、訪問、演講。
1954年4月,鑒於氫彈爆炸成功,羅素進壹步意識到核武器將給人類帶來的災難,於是發表了著名的《羅素-愛因斯坦宣言》,“呼籲世界各國政府認識到並公開宣布,他們的目的不能發展成世界大戰,但我們呼籲他們,因此他們之間的任何爭端都應以和平方式解決”。除了愛因斯坦去世前的簽名之外,奧裏奧·居裏、湯川秀樹和李諾·鮑林等許多科學家也在宣言上簽了名。
1950年,因積極參與世界和平運動,反對核戰爭(獲獎作品《婚姻與道德》)獲得諾貝爾文學獎。
1961年,89歲的拉塞爾在參加壹場核裁軍遊行後被拘留7天。他反對越南戰爭,與薩特壹起於1967年5月成立了民事法庭(後稱“羅素法庭”),揭露美國的戰爭罪行。
羅素和平基金會成立於1964。
1966年,他和薩特組織了國際戰爭罪審判法庭。
1968發表聲明抗議蘇聯入侵捷克。
1970抗議以色列發動中東戰爭。
1970死於彭林梅裏奧斯的德拉耶斯。
1961年,89歲的拉塞爾在參加壹場核裁軍遊行後被拘留7天。他反對越南戰爭,與薩特壹起於1967年5月成立了民事法庭(後稱“羅素法庭”),揭露美國的戰爭罪行。
f:評估:
羅素學識淵博,他對許多學科的了解大概是20世紀學者中少有的。而且在哲學、數學、教育學、社會學、政治學等諸多領域都有很大成就。他的哲學觀點多變,以善於吸收別人的意見,勇於指出自己的錯誤和弱點而聞名。前期屬於新實在論,後期逐漸轉向邏輯實證主義。
g:哲學和邏輯學的主要著作:
幾何基礎(1897)
萊布尼茨的哲學(1900)
數學原理(1903)
數學原理(3卷,與懷特海合著,完成於1910和1913之間)
哲學問題(1917)
我們對外部世界的了解(1914)
邏輯原子主義哲學(1918至1919)
數學哲學導論(1919)
心臟的分析(1921年)
事物分析(1927)
探索意義和真理(1940)
西方哲學史(1945)
人類知識-它的範圍和界限(1948)
我的哲學發展(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