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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的歷史影響

歐洲騎士制度起源於中世紀加洛林王朝的法蘭克王國,後逐漸傳播到歐洲各國。732年,查理·馬特成為法蘭克王國的宮廷大臣,依靠來自斯卡雷西亞中小地主的鄉紳士兵的支持,在征服國內及周邊民族後,加強了騎兵,打敗了強大的阿拉伯軍隊。在8世紀,壹匹帶裝備的馬相當於45頭牛或15匹母馬的價值,而在9世紀,只有壹匹馬相當於6頭牛的價值。因此,為了鞏固騎兵,哈默查理進行了改革:壹方面,不讓小農服兵役,讓貴族和富裕農民成為職業騎兵;壹方面,土地被劃分為軍事封地以提供騎士,這為騎士制度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成為中世紀軍事封建主義的起源。因此,采邑作為騎士制度的經濟基礎,不僅使土地從國王到公爵、侯爵、叔叔、兒子、男性、騎士,而且使任何能以馬匹和裝備為爵位參加戰爭並接受爵位的人都可以被稱為騎士,包括所有參加戰爭的貴族,甚至國王也以他的騎士名為榮。比如先後參加十字軍東征的理查壹世(獅子心國王)、英王愛德華壹世、路易七世九世、腓力二世、腓特烈壹世和二世,都是歷史上有名的“騎士國王”。1449年,英國國王愛德華三世建立了襪子騎士團。作為成員,他和騎士們圍著圓桌討論,和他們壹起用餐,主持競賽等等,就像壹個高級騎士壹樣。這使得中世紀成為騎士的“英雄時代”。

封爵儀式的程序比較復雜,壹般可以分為三種。壹種是世俗的,主人是君主和世俗貴族,多在宮殿和城堡裏;壹種是宗教性的,主持人是教皇、主教或神職人員,地點壹般在教堂;壹個是世俗和宗教的混合體。主持人通常是君主或世俗貴族,神職人員作為祈禱彌撒等宗教活動之壹,或在宮殿城堡,或在教堂。整個儀式中,贈劍儀式最為隆重,是最核心的儀式。候選騎士要齋戒、沐浴、懺悔、祈禱和發誓、穿戴盔甲和頭盔、踢馬刺等。,然後接受象征騎士職能的劍;封主把劍放在受封者的脖子或肩膀上輕輕拍打,鄭重聲明騎士的基本原則。最後,新騎士在壹匹奔馳的馬背上展示了他的武功,用長矛刺向目標,進行了壹場即興的較量。因為金鳳的儀式及其後續的慶祝活動需要花費大量的金錢,所以經常會有幾個騎士壹起舉行金鳳的儀式。14世紀以後,爵位儀式變得越來越簡單。統治者為了擴充軍隊,通過金錢或者戰功,讓很多非貴族的人獲得爵位。英法百年戰爭期間,英國國王經常在戰鬥前授予大量騎士以鼓舞士氣。1338年,英法兩軍在威連福斯對峙時,壹只受驚的兔子在法軍前沿引起了壹陣騷動。法軍的海諾特伯爵以為英軍進攻了,就利用這短暫的時間草草封了14名新騎士,以至於後來被封為兔子騎士。

教會非常重視爵位儀式,經常利用儀式過程的象征意義來灌輸和滲透基督教的理念和精神。比如10世紀,禮記中教會對騎士武器的祈禱被列為教會的服務內容。公元11世紀,教會開始宣揚騎士是上帝在人間的戰士,並在劍儀式中引入彌撒,以加強騎士對上帝的信仰。教會領主用劍拍騎士的背,解釋為:“從噩夢中醒來,保持清醒,信仰基督,爭取崇高的榮譽”;騎士發誓:“我會成為壹名勇敢的騎士,我會按照上帝的意願生活”。在教會宗教思想的暗示下,騎士劍的雙刃意義是:壹方面攻擊異教徒和上帝的敵人,另壹方面保護人民和弱者。而武裝騎士則意味著保護教會的銅墻鐵壁。他們被賦予了宗教功能:“基督騎士為教會而戰”。同樣,在世俗的金鳳儀式中,宗教精神仍然是其靈魂。例如,在12世紀格裏菲斯的《不列顛諸王史》中,壹個城堡主人說:“拿著我給妳的劍,上帝制定並命令了最高的秩序:騎士精神的秩序,它應該是壹塵不染的。”同時,劍也是正義和榮譽的象征。騎士可以隨時隨地拿著劍對著十字形劍柄發誓。當壹個騎士死了,他的劍通常會和他壹起被埋葬或者掛在他的墓碑上。1095年,當教皇烏爾班二世在法國克萊蒙特號召十字軍東征時,他有壹句名言:“過去的強盜現在應該是騎士。”。12世紀薩爾茲伯裏的約翰·NASS曾經說過:“妳為什麽要建立騎士制度?為了保衛教會,為了與不信的人作鬥爭,為了尊重牧師,為了保護窮人免受不公正的待遇,為了獲得生活的安寧,為了獻出自己的血,為了必要的兄弟獻出自己的生命。”10年底,上帝和平運動在法國南部展開,並延伸至北部。這是壹場在教會領導下維護權利和秩序的運動,騎士的職責和信仰在其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

中世紀的歐洲騎士是封建貴族,他們的道德倫理和忠誠、榮譽、勇敢的思想精神直接反映了封建傳統。在封建制度下,騎士作為大貴族的封臣,出於封建義務不得不效忠於他。作為自己領地的主人,他必須保護依附於他的農奴,他的封建權利神聖不可侵犯。正是這種封建社會所崇尚的俠義道德精神及其封建義務和權利,使其在紛爭和戰爭不斷的歐洲中世紀的歷史舞臺或文學作品中成為各種傳奇故事和高大形象,以至於人們往往忽略了騎士及其制度的陰暗面。從軍事角度來看,戰爭和競爭是騎士的主要功能。在中世紀,全副武裝的騎士和他的侍從,戴著頭盔、盔甲和劍,左手揮舞盾牌,右手持矛,是壹個戰鬥單位。在戰場上勢不可擋,有人形容為“壹個騎在馬背上的法蘭克人可以在巴比倫的墻上打壹個洞”。在中世紀,騎士必須履行的不僅僅是軍事上的封建義務,更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因此,中世紀的騎士不僅是軍事藝術的體現,也是軍事戰略戰術的策劃者和煽動者。壹方面,騎士每年必須為領主提供40天的兵役,或者與領主並肩作戰;另壹方面,更多的是騎士們為了保護或捍衛自己的權利和榮譽而戰,或者是宗教紛爭,道路不平,各種紛爭。因為在中世紀封建割據的政治狀態下,通過封建私法和私戰來解決矛盾似乎是社會常見的方法。所以,持劍私鬥不僅是騎士的職業或生活方式,也是獲得榮譽和財富的途徑。因此,中世紀歐洲的武裝騎士不僅是軍事戰鬥的核心,也是封建城堡的主要守護者。

歐洲中世紀是壹個“城堡時代”。每座城堡都是壹個地區封建軍事、政治、經濟和社會事務的中心,是封建領主制度形成的基礎,城堡的捍衛者是騎士。有些城堡甚至是騎士的大本營。比如溫莎城堡,在14世紀被英國國王愛德華三世視為騎士中心。城堡的興起具有劃時代的意義,正如湯普森所指出的:“城堡的興起及其遍布歐洲,產生了生活方式和文明性質的深刻變化。他們開始了壹個新的時代,壹個軍事優勢的時代,也就是封建時代。在九世紀、十世紀乃至十壹世紀,也就是封建制度還沒有強大起來,還沒有發展成為鞏固的政治制度之前,社會各個階層的生活都是艱難而坎坷的。只有當封建制度變成了有序的制度——至少是人類政府隨時可以做到的合理管理制度——城堡裏的生活才變得優雅舒適。到那個時候,軍事建築也已經發展到這樣的程度,城堡不再只是壹個木制的避難所,而是壹個寬敞甚至宏偉的石頭建築。”歐洲早期的城堡都是具有防禦性能的堅固設施,或者說是莊園式的設施,10世紀後才開始發展為住宅城堡。中世紀的戰爭往往是為了爭奪城堡,所以從11世紀開始,城堡就建在山上以增強防禦能力。有壹個歷史問題值得關註,就是現在保存下來的城堡壹般都是中世紀晚期的,大部分都是在19世紀重建的,並不是當年騎士城堡的風格。當時,雖然有許多大型和著名的城堡,但大多數騎士城堡的長度不到40米。比如1293年,在位於普魯士施瓦本的布爾克高城堡裏,只有五個人,八個守衛,兩個守門人和壹個鐘樓看守。中世紀的大多數戰爭都是圍繞爭奪城堡展開的,這是主要的政治和軍事目標。對城堡的攻城戰在軍事活動中繼續占據絕對優勢地位,而戰場上的大規模戰鬥相對較少。敗兵可以暫時在城堡城墻避難,最後的陣地可以退到城堡裏的主塔。城堡的主要防禦工事由護城河、柵欄、塔樓和幕墻組成。城堡裏儲存的糧食壹般可以吃壹年。壹個60人的守軍足以抵抗壹支10倍於自己的敵軍,而且經常被補給困住的是攻城者而不是被圍困者。所以城堡在騎士的保護下,往往易守難攻。破城堡的方法往往主要是使用攻城錘、移動攻擊塔、石頭彈射器等機械裝置,挖好隧道後燒油燒木,使頂部土石建築坍塌。比如1215年,英國國王約翰在曼徹斯特城堡為數百名叛軍騎士和守軍辯護,就是命令首席政治法官休伯特日夜送來40頭最肥的豬,在地道裏用豬油和木頭燒,以至於城堡的壹大段高墻倒塌並折斷。1244年,阿爾比主教圍攻蒙特塞格城堡時,用投石機朝城墻同壹點晝夜射擊40公斤的投擲物,終於破了壹個缺口。城堡攻防戰往往非常慘烈,因為它往往是決定壹場區域戰役勝負的關鍵。英法百年戰爭(1337-1453)和英國紅白玫瑰之戰(1455-1485)是騎士與城堡攻防戰的經典演繹。他們不僅記錄了軍事史上壹系列攻防戰術戰役,也在歷史上留下了許多英勇悲壯的騎士。

在中世紀,歐洲騎士是軍隊的核心,是戰場的主人,因此他們的武器裝備和道德水準往往是影響戰爭的主要因素。壹般騎士使用的主要武器是長矛和劍,也有騎士使用戰斧、鐵錘、鐵棍、狼牙錘等。騎士的長矛可以扔在戰場上刺殺敵人。在1066黑斯廷斯戰役中,法國騎士就是用這種方式打亂了英軍的墻式盾牌陣容。但弓箭和弩往往被視為劣質步兵裝備,被騎兵所不齒,不屑使用。與此同時,有壹段時間,教會也禁止在基督徒之間的戰爭中使用這種武器。但由於英國封建主義的發展,熟練的弓箭手被招募成為職業軍人。他們經常在戰鬥前放置鐵頭尖刺以阻止敵人騎馬,並用可以在尖刺外250碼遠的大弓箭射馬和敵人。百年戰爭中,英國國王愛德華三世以兩萬名手持長弓的雇傭兵擊敗了重甲的法國騎士軍,法王約翰戰敗,於1360年淪為階下囚。在之前的幾個世紀裏,戰爭的藝術主要是通過傲慢騎士的英雄事跡來體現的。但英格蘭長弓箭手證明了弓箭手並不遜於騎兵,動搖了騎士的地位。此後,法軍也開始從熱那亞等地雇傭職業弓箭手。但是,騎兵在軍事上的重要作用還是不可否認的。“無論是進攻還是防守,沒有它,15世紀的任何壹支軍隊都不可能在戰場上取得決定性的勝利。”即使在拿破侖戰爭期間,騎兵仍然是戰場上軍事機動和沖鋒的主力。

騎士的職責是在主人出征時服役,但在封建初期,壹年只有四十天。當然,他們當時認為的很多戰爭,其實都是掠奪的同義詞。真正的戰爭只有在壹方的領主向另壹方發出戰書,並規定何時何地開戰後才會發生。很多時候,指揮官的目的不是打敗敵人,而是盡可能的燒毀村莊,屠殺農民,削弱對方的經濟來源,而對方的領主還在自己的城堡裏,暴怒卻毫發無損。

在戰爭中,使用騎兵最好的方法就是讓他們全速沖向對方的防線。受驚的農民在奔馬和裝甲騎兵的雙重威脅下,不得不潰逃逃命。但這種沖鋒並非沒有危險。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甚至是沼澤地上,這種沖鋒的效果是非常有限的,壹條隱蔽的壕溝就能讓騎兵完全無用武之地。如果防守方足夠冷靜,還可以在雙方面前打下大量削尖的木樁——面對這個障礙,即使是再勇敢的馬也不敢前進。如果守軍還有訓練有素的射箭部隊,他們也可以用自己的箭去迎擊沖鋒的騎兵。但弓箭手可以在短時間內發揮有效作用,因為箭的有效殺傷距離只有150碼左右,制作精良的盔甲除了直接劈砍之外,幾乎可以抵擋所有的打擊。所以壹個有經驗的弓箭手總是瞄準敵人的坐騎開火,因為壹旦騎士失去了戰馬,他的優勢幾乎都變成了劣勢。

騎兵沖鋒後,戰鬥演變成壹系列肉搏戰。兩軍混戰,弓箭手退出戰場,把戰鬥留給了騎士。戰爭的勝負取決於雙方的傷亡人數,傷亡少的壹方才能在戰場上占據主動。但是真正死在戰場上的騎士很少,因為壹些名人被關起來要贖金。

直到13世紀,中世紀的軍隊幾乎全部由戰鬥人員組成,負責輔助事務和後勤補給的人很少。士兵必須自己解決補給問題,因為部隊經常不在自己國家打仗。壹般來說,大約有三分之壹的軍隊是全副武裝的騎士——但這個比例往往會隨著不同的情況而發生很大的變化。壹些步兵是訓練有素的正規士兵,但更多的是臨時招募來應對戰爭的農民。他們穿著隨意找到的各種盔甲,通常是用鐵環加固的皮甲。他們攜帶的武器和盔甲五花八門:盾牌、弓箭、長劍、飛鏢、斧頭甚至棍棒。騎士的裝備體現了攻防平衡,也可以說是機動性和防護性的平衡。長槍或長矛是騎兵的傳統武器,直到今天仍是騎兵的象征。壹個擁有10英尺長鐵頭長矛的騎士在全速沖鋒時,可以輕松擊倒壹個全副武裝的敵人,或者刺穿敵人的盾墻。但第壹擊過後,這矛就沒用了,騎士只能扔掉,換成長劍或戰斧。即使戰斧隔著裝甲,但還是有很強的殺傷力。鏈甲的鏈條經常被切到傷口裏,在傷口裏生銹,造成嚴重的壞疽。有些騎士會攜帶錘子,或者最原始的武器——棍棒,但卻在上面加了許多道釘,令人望而生畏。當征服者威廉和獅子心理查在戰場上時,錘子是他們的徽章。

給騎士穿上盔甲是壹件耗時的工作。隨著盔甲越來越重,設計也越來越復雜,後來的騎士已經不能自己穿盔甲了。他必須坐下來,讓他的追隨者幫他拉起褲子——褲子用鐵條加固;然後,他必須站起來,讓他的隨從用帶子和搭扣把盔甲的各個部分穿在自己身上。妳上身穿的第壹件東西是壹件貼身的襯衫,通常是用毛氈或者棉布做的,外面再蓋壹層盔甲——這就是早期的鎖子甲。鎖子甲的外表其實是壹件連衣裙,往往齊腰,甚至齊膝。鎖子甲由無數小鐵環鉚接而成。如果做得好,應該是柔韌有彈性的。雖然郵件的強度還算不錯,但還是抵擋不住壹記硬擊。另壹個問題是郵件容易生銹。當時的壹種除銹方法是把醋泡過的沙子裝在皮包裏,然後把鎖甲放進去。盔甲不斷改進,變得越來越復雜,逐漸出現了保護頭頸、護肘、護膝、護腿。為了保護脆弱的臉,頭盔的重量越來越大,保護面積也越來越大。最後保護整個頭部,只在眼睛前面留幾條縫。當然,這種強大的保護是要付出代價的。騎士在戴上頭盔之前,壹定要把頭包好,否則壹旦摔倒就很容易腦震蕩。

十字軍東征是歷史上的新生事物,是為了壹個理想的第壹次戰爭——雖然最後,這個理想自然失去了原本的純潔和高貴。但十字軍仍被視為服務於基督教的上帝,十字軍也視自己為服務於壹個神聖目的的高貴仆人。

醫院騎士團成立於十字軍中,當時的宗旨是幫助有傷病的朝聖者。加入該教團的誌願者必須發誓過簡樸的生活,忠於本篤會的戒律。他們的標誌是白色的馬耳他十字。攻占耶路撒冷後,他們只接受教皇的直接命令。他們在耶路撒冷的會所可以容納1000名朝聖者。因為他們負責沿途朝聖者的安全,他們的性質已經越來越像壹個軍事組織。在後來的幾年裏,騎士團的總部幾經搬遷,因此更名為羅德斯騎士團和馬耳他騎士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