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這句話出自範文的第二段,是諸葛亮給劉備的信的壹部分。
原文摘錄
“若有犯事之人,忠厚善良,應向上級賞壹筆,以示陛下體諒,不可徇私,使內外法不同。”
翻譯
如果有人犯了罪或者表現出忠義之心,就應該由壹個部門來評定,以顯示皇帝治理國家的正義和智慧。皇帝不可偏心,也不可做出不公平的決定,導致內外法不壹致。
做出贊賞的評論
諸葛亮用這種模式表達了出兵北伐的決心和對劉備的忠誠。這句話是其中的壹部分,強調的是皇帝必須做出公正明智的決定,不應該以偏概全,做出不公正的判斷。這是維護社會公正和穩定的重要保證。
創作背景
範本是諸葛亮寫給劉備的壹封信,目的是勸說劉備開拓北方,奪取中原,實現國家統壹。這封信的背景是三國時期,各種勢力割據,戰亂不斷。諸葛亮認為,只有實現國家統壹,才能保持社會的穩定和繁榮。
給…作註解
犯罪的罪:指實施犯罪;
秘書:指官員和法官。
人生啟蒙
“顯陛下之明”,就是通過對事情的公正處理,顯示皇帝的智慧和公正,不徇私,不自私。這種做法告訴我們,在生活中處理事情的時候,也要以公正公平為原則,不偏袒,不徇私,這樣才能保證自己的決策是正確的。無論在工作中還是在生活中,當我們面臨決策時,我們都應該公正、公平、客觀地考慮事情,考慮所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這樣才能獲得信任和尊重,才能獲得成功。同時也要避免在決策中摻雜感情因素,因為感情因素會影響我們的判斷和決策,使我們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