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藝人不應該是賺錢的工具。在這件事上,大家只看到了經紀公司的麻木不仁。他們根本沒有把偶像當人看,而是把偶像當成了賺錢的工具。用壹個不恰當的比喻,農民都知道,雞要想連續下蛋,就得吃好睡好,補充營養。但是這些男團的待遇甚至還不如農村的家禽。賺的錢大部分被公司拿走,住宿還不如壹個社會白領。現在我病了,沒人看第二眼,我甚至還要表演。古代做奴隸有什麽區別?
人們常說娛樂圈又臟又亂,網上曝光的壹些新聞也說不出這可能是事實。雖然經紀公司花很多資源培養藝人,讓他們為公司賺錢也是對的,但前提不應該是讓他們先得到正常的員工待遇嗎?畢竟對方只是在這裏工作,不是把自己賣給公司。在這種情況下,個人的基本權益應該保障到位。
第二,做好防疫工作,人人有責。新冠肺炎還在很多國家肆虐,防疫工作不能馬虎。然而,這家經紀公司實際上隱瞞了男團成員感染新冠肺炎的事實。如果傳染給他人,對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損失將無法估量。但他們顯然不在乎,質量低到下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