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毫不猶豫地買了壹把寶刀。
就像用酒換貂毛壹樣好。
我熱情,我勤奮,
灑上它仍能融化畢濤。
給…作註解
給…作註解
(1)吳誌英《憶秋女遺風》中提到秋瑾在日本留學時曾買過壹把寶刀,詩應寫於此時。這首詩表現了秋瑾蔑視金錢的俠義性格和舍身取義的革命精神。
②貂皮變酒:將貂皮制成的衣服、毛皮變酒。它經常被用來形容名人或富人的浪漫和慷慨。秋瑾作為壹個女人,發表了這樣的言論,他的俠客形象呼之欲出。
3“壹腔”兩句話:珍惜妳的滿腔熱血,將來妳付出了,它就會化作綠波(意為掀起革命風暴)。勤勤懇懇,勤勤懇懇,多多益善。畢濤,用《莊子·外物》之典:“長虹死於蜀,藏血,三年化為碧。”周朝大夫長虹,忠於祖國。他被叛徒陷害,在蜀中自殺。當時人們把他的血藏在壹個石頭盒子裏,三年後變成了碧玉。後人常把先烈流下的血稱為碧血書。
不惜重金買寶刀。
“鑒湖女”秋瑾寫的七絕《飲酒》,很多中學生都能背出來。全詩是:“我不惜買寶刀,卻可以換酒。壹腔熱血勤奮可貴,猶可化為畢濤。”如果妳不知道,妳會認為這是壹個男人寫的。其實中國男人寫的東西大多是女性化的。壹千年前,華銳夫人早就痛斥:“王城上掛旗,妾在深宮中得知?”20萬人解除武裝,沒有壹個是男人!"九百年後,秋瑾接著罵:"齷齪的世界,問壹些男人和英雄?"?只是在飛蛾隊裏,時間突出。”(滿江紅)在秋瑾生活的時代,人們已經感受到了中國的極度女性化,於是出現了壹批英雄式的男性,以誇張的陽剛生活姿態挑戰傳統社會。秋瑾是女人,但她始終抗拒命運賦予她的性別身份。她恨上天,“難做飛蛾的眉毛,壹點面包屑都沒有!””她宣稱:“我不可能身體健康,但我的心比男人的強大。”(滿江紅)她說:“不要說女人不是英國的東西,她們每晚都在龍泉墻上唱歌!”(鷓鴣日)
秋瑾(1875-1907),本名熊靜,浙江殷珊人。她從小習武,憂國憂民。婚後和官僚老公“混在北京”。最後,我受不了“壹地雞毛”,拋棄了家庭,對老公說“離婚後不要再來找我”,只身前往日本從事革命工作。在日本,秋瑾穿著各種“奇裝異服”,如入無人之境地穿梭於男性世界。有時她真的穿貂皮,但她從來不像今天的“貂皮蜜”們那樣手裏牽著壹只癩皮狗。她手裏真的握著壹把“寶刀”,保存在今天紹興的紀念館裏。後來可能貂裘真的變了酒,所以穿了男式和服,學生服,有時馬褲長靴,有時穿得像個浪人。她的著裝風格不是為了嘩眾取寵,而是與她的整個革命活動聯系在壹起的。她發起了“* * *愛社”和“十人社”,加入了“光復社”和“同盟會”,也是“洪門天地會”橫濱分會的“白紙迷”,即大戰略家。她的英雄風範讓日本的魯迅等人汗顏。幾百年後的今天,幾億年輕人如果不罵邱是“瘋子”或“色狼”,他們連自己的褲腰帶都解不開。
秋瑾回國後的革命壯舉和慷慨赴死,大多數好人壞人都知道。這裏只說秋瑾愛穿男裝,代表了當時中國最覺醒女性的時尚潮流。男裝象征著女性對抗傳統的地位,象征著獨立、啟蒙、進步和解放。秋瑾說:“數弓鞋三寸,太不作為,應該改革。”(《滿江紅》)她要“喚起萬千姐妹,且聽五分鐘!”在當時,女性覺醒的標誌是爭取與男性同等的權利,所以穿男裝不僅意味著女性是開拓者和文化修養的先進,也表現出壹種不屈不撓精神的“性感”。這種前所未有的全新的性感,壹方面讓男人覺得特別活潑刺激,另壹方面又讓男人明顯受到迫害和壓抑。用魯迅的話來說,就是把他們藏在皮衣下的“小”擠出來。(壹件小事)清末民初,中國知識青年最崇拜的兩個外國人是意大利人馬芝妮和俄國人索菲亞。有句詩是這麽說的,“嫁夫者,娶馬芝妮,娶妻者,娶索菲亞。”索菲亞是俄羅斯人民黨的創始人之壹。她在1881指揮了對沙皇亞歷山大二世的轟炸。清末《人民日報》第二期刊登了虛無黨少女傑蘇菲亞的畫像。從此,穿方便的男裝成了最激進、最傑出的女性的壹大愛好。“女扮男裝絕對不是閑輩”已經成為當代人的普遍意識。金庸小說中許多最傑出的女性都喜歡男裝或以男裝出現,如黃蓉、趙敏、阿瓊、、文。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服飾是倫理制度的外化,“換衣換制”是生死攸關的事情。女性有意識地開始大規模穿男裝,這只有在傳統社會瀕臨崩潰的時候才能成為現實。秋瑾的《刁丘換酒》取代了中國幾千年來女性的奴役地位,換來了壹個全新的男女關系時代的開始。即使從最庸俗功利的角度來看,今天的男女也應該感謝秋瑾和她的戰友們,因為中國的女人從此可以不穿裙子了。借用雪萊的壹句名言“不穿裙子的時代來了,不穿褲子的時代還遠嗎?”
但縱觀中國,壹百年前,秋瑾式的時尚先鋒還是少數。雖然中國大多數女性向往先鋒,但她們仍然穿著傳統的風衣、掃地裙和壹雙馬蹄鐵。時尚界有個規律,最時髦的衣服往往是“壞”女人穿的。清末最早穿男裝的不僅是革命女性,還有每況愈下的妓女。
在亞洲最大的都市上海,妓女們不得不帶頭。上海最早的青樓妓女店大概是在虹橋機場周邊,後來發展到唐家巷、梅家巷、鴛鴦廳。作為壹個國際化大都市的性工作者,服務對象當然不僅限於炎黃子孫。西方鬼子、日本鬼子、黑鬼、紅鬼,只要有硬通貨,就可以“和天為鄰”。洋鬼子還從老家帶來了壹批“洋妓”,公開宣傳無恥的資本主義生活方式。外事工作需要結合強有力的國際競爭,迫使上海的妓女放棄林黛玉的情調,改走歐羅巴風格。許多妓女用花毛巾裹著頭,穿著繡花鞋和褲子。她們的頭發幹幹凈凈,皮膚白嫩,腳步輕快,步履矯健,壹時成為沙灘上的壹道風景。隨著許多外國公司在廣州設立,妓女的服裝更加開放。大詩人袁枚的孫子袁祥福寫過壹首詩《粵妓賦》:“羨玉易作香,* * *知儂家是舞陽。拖鞋在哪裏?皮膚圓潤,腳比霜還白。”放棄三寸金蓮,以天足為美,妓女也是先鋒。因為不纏足,可以穿男鞋和男靴,然後穿所有的男裝。民國初年,上海妓女中的“四大金剛”喜歡穿男裝出風頭。在壹張妓女的照片中,幾名妓女頭戴鴨舌帽,身穿高領皮衣,腳蹬黑色漆皮皮鞋,手腕上戴著金表,手持文明棍,壹群穿著奶油色衣服的年輕人。妓女當然沒有秋瑾的思想境界,但客觀上也在中國傳統女裝的堤壩上挖了壹個蟻穴。蟻穴到了,洪水來了。潰壩的那壹天還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