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惡意做空是有預謀的擾亂市場,謀取非法利益。交易通常伴有以下明顯特征:短時間內大量賣出,與多家機構聯手,發出與市場交易嚴重不符的交易指令,並伴有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的行為。
惡意做空屬於市場操縱。
《證券法》第七十七條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壹)通過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單獨或者串通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者交易量;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的價格或者交易量;
(三)在其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交易量。
(四)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