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秦宗室的大臣們都對秦王說:“來侍奉秦的王公們,大概是留在秦耳主巡的,請把客人都趕走吧。”李思怡也在中間。
斯乃寫了壹封信說:“我壹聽到官員們在談論驅逐客人,就覺得太過分了!
昔穆公請秀才,西取榮,東取萬百裏,迎宋,令皮保、公孫助金。五子不產於秦,而穆公用之,國二十,故主榮。孝道,用商鞅之法,移風易俗,使百姓富足,使國家富強,百姓享受,諸侯親自侍奉。他們是楚魏之師,養育千裏治國至今。惠王用張儀的計策,拔三川之地,西並巴、蜀,北取郡,南取漢中,蓋九邑,控燕英,東依之危,伐沃土,再散六國之縱,使之為西秦之事,至今立下汗馬功勞。王召成了範,廢了侯,追了華陽,強了公職,蠶食諸侯,使秦成了皇帝。這四個君主都拿客人的貢獻。從這個角度來說,為什麽客隊輸給了秦仔!使四君拒客,而不用士子,就是使國富民強,秦無有強名。
“今陛下遣昆山之玉,以雍之寶,掛明月之珠,取太阿之劍,騎纖離之馬,築翠峰之旗,樹靈之鼓。此數奇珍異寶,秦不生,陛下皆喜,何以見得?若生秦國,則可以,但就是夜光玉不點綴朝廷,犀象之器不玩好,鄭魏之女不填後宮,良馬“爵緹”二字應是馬旁假馬廄,江南金錫不用,蜀西畫師不用。所以,點綴後宮,填補往事,娛樂心靈,賞心悅目的人,必定出自秦代,但萬柱之簪,福記之耳,阿龍之衣,金碧輝煌的飾物,不在前面前進,而優雅婉約,隨俗的趙女,也不站在壹旁。真的是秦之聲撞甕叩門,彈古箏打小胡子①,唱得快。鄭,魏,桑,,吳湘,異國之樂。今天不打骨灰盒,帶鄭,帶魏,借此機會彈琴。如果有,是什麽?我對現在很滿意,但我只是對它感到舒服。今天帶人不是這樣的。不問可否,不計功過,不在秦者,為客而去。然而,最重要的人關心顏色,喜悅,珍珠和玉石,而最輕的人關心人民。這不是渡海控諸侯的藝術。
“聽說地域廣小米多,大國人多。兵強則勇。故泰山不讓土,故能成大;河海不擇細流,故能深;國王不僅受歡迎,所以他能理解他的美德。故地無方,民無異國,四季皆美,鬼神皆福。這五帝三王所向披靡的原因也是。今棄黔首(二)投敵國,而客為諸侯,使天下之民退而不敢西,不可縛入秦。這就是所謂的賊打兵偷糧。
“夫君雖不產於秦,但有許多珍寶;文人不是秦朝產生的,而是願意效忠很多人的。今天我們追著客人去敵國投資,害人害己,報仇雪恨。我們弄巧成拙,怨外諸侯,求國無危,得不到。”
秦王除了逐客令,還恢復了李四官。
翻譯
秦國的皇室和大臣們都向秦王說:“諸侯國的人來秦國,多半只是為了遊說他們的君主在秦國互相離間。請下令驅逐所有外賓。”當時,裏斯也被排除在提名之外。於是,他上書秦王:
“聽說官員們在討論開除柯慶施,我私下認為這樣做是不對的。從前求士,西邊從軍得,東邊宛地得百裏茜,宋國得健叔,晉國得貔貅、公。這五個人都不是在秦國長大的,但是穆公重用了他們。結果20個小國被吞並,秦國稱霸西戎。蕭公推行商鞅變法,改變了秦國落後的風俗。結果人民富裕了,國家富強了,人民願意為國效力了,諸侯國也就聽話了。還打敗了楚魏的軍隊,奪取了千裏之地,依然統治穩固。秦惠王采用張儀的連橫計劃,攻占洛陽地區。它西附巴、蜀,北附尚軍,南附漢中,吞九夷之地,以控制楚國。占領東邊危險的虎牢,占領肥沃的土地。於是瓦解了六國聯盟,使六國都臣服於西方的秦國,壹直延續至今。得到了範,廢了侯,驅逐了華陽君,加強和鞏固了皇族的權力,堵住了權貴壟斷政治的局面,逐漸侵吞了諸侯,擁秦為帝。這四位君主都是因為克慶的任命而成功的。從這個角度看,有哪些客人對不起秦?如果這四位君主拒人於千裏之外,閉關鎖國,不加利用地異化異邦,就不會使秦國富強,秦國也不會有強大的名聲。
現在陛下送昆山的美玉,有壹顆陪侯的珍珠,有壹塊和的玉。衣服上綴著如月亮般明亮的珍珠,佩帶著太阿劍,騎著稀有的離纖馬,立著壹面用翡翠羽毛裝飾的旗幟,展示著壹面蓋著娃娃魚皮的好鼓。這些珍貴的東西都不是秦制造的,但是陛下非常喜歡。為什麽?如果必須在秦國生產才允許使用,那麽這種夜光寶玉就永遠不會成為秦朝廷的擺設;用犀牛角和象牙雕刻的物品不會成為陛下的玩物;鄭、魏能歌善舞的女人,不會填滿陛下的後宮;北方的名馬永遠不會豐富妳的馬廄;江南的金錫不會被陛下使用,川西的畫師也不會被用作裝飾品。如果這些東西都是用來裝飾後宮、廣侍嬪妃、悅耳動聽的,如果是秦國種植生產才可以使用的,那麽那些鑲著寶石的發簪、掛在耳朵上的玉墜、絲綢衣服、華麗的裝飾品,就不會呈獻給陛下了;那些閑適優雅又能入鄉隨俗的妖嬈美人,是不會站在陛下身邊的。敲土器,拍髭彈琴,摸黑唱歌,真的是秦國正宗的音樂。鄭與韋桑、、吳湘等的音樂可視為外來音樂。現在,陛下拋棄了秦國真正的打陶樂,要的不是秦征,而是虞照。為什麽?難道不是因為外國音樂能滿足眼睛和耳朵的需求嗎?然而現在,陛下對他的仆人們卻不是這樣的。他不問是否有空。不論功過,凡非秦者必離,凡客必逐。這樣做說明陛下看重的只是在玉調方面;他們鄙視的是人民。這不是控制世界,降伏諸侯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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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人物李斯述評
社會科學論壇,2003年第6期
龍(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我年輕的時候研究過李斯的代表作《逐客書》,看到他的才華和文學思想,我驚嘆不已。諫逐客書確實寫得很巧妙。為了削弱秦國的國力,遏制秦國的東擴,朝鮮鄭勸說秦王興修水利(後來的),史稱“秦之竭策”。修建運河時,“累秦之計”被發現,秦王大怒,要驅逐所有非秦之人,包括從六國叛逃的“遊客”。春秋戰國時期,為了“說客之秋”,諸侯們為了稱霸天下或保地盤,廣招天下賢士,多達“男女三千”。於是,有才能的人四處遊蕩,為自己的諸侯效力。所謂“士為知己者死。”“優士”制度開創了中國所謂人才流動的先河。李四就是其中之壹。他原本是投奔秦國做官的“楚上彩”,也被驅逐出境。為了勸秦王收回自己的性命,李斯去上書諫驅逐。在《逐客書》中,李斯壹方面列舉了遊客對秦國的歷史貢獻,給秦王留下深刻印象,說“秦成了皇帝...在客人的幫助下。從這個角度來說,為什麽客隊輸給了秦仔”;另壹方面,通過分析留客和逐客的利弊,了解利弊。“廢客投敵國,害民益敵,由內而外責諸侯,謀國無危,不可得。”其中不乏名句,如“夫之物不產於秦,而有多寶;士不產於秦,而願為忠。”“使四君為客而不為客,為士而不用,則國富民強秦無”等等。秦王看後深受感動,當即廢除了逐客令,恢復了李斯的官職,重用之,取其謀略,終於統壹了全國。從這個角度來看,李思雯是壹個有才能的人,法家思想的提倡者和謀略家。他輔佐秦始皇統壹全國,位列三公。按理說,他的成就應該是歷代最高的,而且似乎可以和周公、召公並列同等地位,令人欽佩。
後來上大學的時候,翻閱史記,看《李斯列傳》,才知道仰慕李斯的想法全濕了,不禁感嘆。在司馬遷太史公的史記中,李斯其實只是壹個勢利小人。李斯幫助秦始皇完成了帝王生涯,但其劣跡斑斑,對中國文化和制度的破壞是絕對不可原諒的。雖然他因諫而被趙高陷害,被荒淫無度的秦二世處以“五刑”、“斬首鹹陽”的極刑,但他的死是咎由自取,因果報應,因為他臨死時所受的“嚴刑峻法”正是他生前建議為“為人民服務”而作出的。李斯在歷史上留下了法家代表人物的“名聲”,但他的“名聲”卻給了法家不可磨滅的歷史罵名。李斯的所作所為也讓他作為秦始皇對朝開放侍郎的意義蕩然無存。太史公在《李斯列傳》壹文中附上如下評語:“李斯成為李巖的諸侯,入秦,因其短處而為帝,而為帝,為三公,可以說是受人尊敬。知六藝歸來,不計較朝廷補主不足。我看重主位,我順從殘忍,聽信高邪說,廢我位。諸侯已判,卻是鬥,不如末!人都是為忠被五刑所殺,與常見的探討究其根源不同。否則,司的功績將與周、趙並駕齊驅。”
裏斯的壹生中確實有無數的罪惡。從文化和制度上來說,至少有三大壞處。壹是建議秦始皇“焚書坑儒”,斷絕百家,獨尊法家。“焚書坑儒”的故事我們耳熟能詳,但它意味著李斯可能被我們忽略了。如果敘述者以李斯為代表,那他的品味就太低了,因為這是秦朝的制度慣例,在李斯的觀念體系中,是建立在“無知者”的思想之上的。為了維護秦始皇的“壹尊”,李斯建議斷絕思想自由和言論自由,即“進則錯,出則街議”,以言論自由為基礎的“黨和成功就要倒”,並在此基礎上實行法家統治。我們來看看李斯的信:“陛下沒有今日之世,不要決定壹尊黑白的雕像;而私立學校是壹個非法教學的系統。壹聽到命令,他們每個人都用自己的私人知識進行了討論。進了就錯了,走了就說說;非主以為名,異趣以為高,引壹眾造謗。沒辦法,主局面就倒了,黨就成功了。那就禁止它。我邀請所有擁有文學、詩歌、書籍和壹百種語言的人擺脫它們。讓它30天,[黑井]將是城市。不會去的:醫學、占蔔、植樹的書。想做學問,就以官為師。"如此有利於君主專制,秦始皇當然願意采用它. "拿走詩、書、百家之言來愚弄人民,使世人忘記過去,忘記現在,這是有道理的”明朝的法度,法令,都是從皇帝開始的。“正是這位法家廢除了百家爭鳴,維護了君權,結束了春秋戰國百家爭鳴、思想活躍、文化繁榮的局面。中國文化思想的發展因此陷入了不自由的困境。後來儒家興起之後,也是以自我為中心,這大概和這個歷史事件的刺激不無關系。
裏斯做的第二件事是參與“長大養孩子”事件。他與妻子趙高合謀,隱瞞遺詔,偽造假詔,殺死了“剛毅善良”的太子傅肅,把“平庸放蕩”的小兒子胡亥推上了王位。廢除哥哥,建立弟弟,並不是絕對必要的。但是,李斯此舉,無論在私下還是在公開場合,都必須受到批評。個人認為,李斯是法家思想的推廣者,自稱“遵聖旨”,實際上卻忽略了“傳遺詔”。這不是打臉嗎?所以他的法家觀不是壹以貫之的體系,而是壹種實用的功利的手段,與今天所謂的“法治”思想完全不同。就大眾而言,廢殺壹個歷史上記載為“善良”的繼承者,樹立壹個愚昧放蕩的胡亥,是不妥當的。用古人的話來說,不僅是不忠,更是“不道德”的大臣。也許有人認為這是他作為政治家所做的。但是,從他的行為來看,根本不是壹個“政客”。所謂“家”,必須有壹定的“境界追求”,活在壹個向上的獨立的思想信仰中。在這壹歷史事件中,李斯表現出壹個“政治家”的“自私”形象。地位比他低的趙高和他商議時,用了兩句很美的詩:“秋日草木落初霜,水搖萬物。”所謂的實踐者是接君。建議他在安全不確定的情況下,選擇對自己有利的,先求自身安全。莫問的世界充滿了洪水。趙高提醒李斯,壹旦傅肅即位,蒙恬就會受到重用,他很可能會失去丞相之位。李四知道“三逆天,祠堂不吃血”,但他終於被“感動”了,嘆了口氣:“哎呀!亂世孤家寡人,死不了,所以托付終身!”與趙高同行,上演壹出“長大成人”的歷史劇。這種做法,在今天看來,就是“違憲竊政”。哪裏有什麽“法治”?
李四幹的第三大壞事,是建議秦二世推行“嚴刑峻法”制度,使中國歷史上由商鞅、韓非子等人苦心經營的法家,不僅沒有成為以人文關懷為基礎的理論體系,反而完全淪為帝王之術,從焚書坑儒的“無知者”,淪為所謂“無資格顏家”的“奴才”。說出來很可笑。李斯之所以提出“嚴刑拷打”,實際上是為了“阿爾·伊要寬容”。換句話說,阿順為了自救,發生了性關系,出賣了自己的靈魂(也許他根本就沒有靈魂)。秦二世放蕩不羈,他的哲學是人生苦短,如“我還想雇六匹馬過缺口”,要及時盡力吃喝玩樂,“我知道我的眼睛和耳朵是什麽樣的,我的心窮了我就快樂了”。為了滿足秦二世的願望,趙高提出了“滅掉大臣,保持距離”和“窮富化,低賤貴化”的策略,使秦國人人自危,“憂國憂民”。此時,因為“害怕”,李斯甚至貢獻了壹封無恥的“信”。他批評堯、禹等古代聖賢不配當皇帝,因為他們把天下當作枷鎖而不是享受,壹點也不高尚。他建議,如果秦二世想成為壹個真正的皇帝,他應該“使自己昂貴,使別人便宜”,實施殘酷和殘酷的法律,監督世界,並為之服務。他歪曲引用韓非子的名言“慈母有敗子,嚴家無資格”來論證這壹點,並提出壹套悖論,說“法明,世亂,聞所未聞”和“督責誠意無罪;我是無辜的,那麽世界是安全的;如果世界是安全的,主會尊重它;主嚴,則監工有責;監督責任,妳就得到;所求,國富民強;國富民強。所以,如果設置了監督責任的技術,妳就可以為所欲為了。群臣百姓,若不能救,怎敢改計!如果是這樣,皇帝也會有所準備,可以說是懂得君臣之術了。”這是什麽邏輯!秦二世當然願意采納李斯的建議。秦代法家的統治達到了壹個恐怖可笑的境地:“納重稅者為明臣”,“殺人者為忠臣”;“罪犯半在道,死者積在城。”看到這種情況,秦二世非常高興,並贊揚了嚴厲的懲罰和冷靜的法律。“如果是這樣的話,可以說是可以監管的。”就這樣,秦二世在關東群英薈萃的時候,浪費人民的錢財,修建了長達三百裏的阿房宮。
李四那句“督責之誠使天下安”的鬼話,最終和阿房宮壹起被項羽的大火化為灰燼。歷史悠久,但反思李斯的為人處事,真的很有意義。應該更容易讓我們看清李斯的所作所為,也就是他的法家實踐的極端荒謬。現代法治必須建立在思想繁榮和學術爭鳴的前提下,建立在保障人民權利和限制政府權力的基礎上,建立在認真對待“每個人”的基礎上。以“無知者”為前提,以“為人民服務”為追求的法家之治,是極端反人類的,與人類文明背道而馳的。對於李斯來說,就沒那麽容易知道了。即使在今天,我們可能也不會相信裏斯是壹個徹底的失敗者。太史公曾說,關於李斯,流行的看法是“皆因忠義五刑而死”,即李斯似乎被視為“好人”。太史公毫不客氣地批評了《史記》中的這種普遍觀點,指出李斯不是壹個“忠誠”的人,而是壹個“身居高位,百依百順”的人。這個評價非常到位。對於政治生活,李斯確實采取了完全不道德的方式。他的壹生不是缺乏道德勇氣,而是根本沒有道德勇氣。因為他壹點政治道德感都沒有。為什麽號稱足智多謀,才華橫溢的李斯壹點政治道德都沒有?答案其實很明顯。再抽象壹點,他骨子裏有壹個巨大的人性缺陷,就是缺乏最基本的人性;說清楚壹點,他基本上就是壹個勢利眼,為了達到個人目的,他總是可以不擇手段。我們可以猜測他是在人性的墮落中長大的。因此,當他早年向荀卿學習當皇帝的藝術時,他毫不猶豫地走上了勢利之路。他急於去秦國謀官,於是陳述了送別恩師的原因:“聽說‘得而不懶’...所以尺度大於卑鄙,悲哀大於貧窮。”在這裏,可能有人會有疑問。裏斯真的壹點良心都沒有嗎?比如我們前面提到他的文采啟發了《諫驅逐書》,難道就沒有人類的榮耀嗎?我的回答是,對不起!他的文章《逐客書》壹點良心都沒有。這個對“優士”之爭的訓誡,不是“惜才”之論,而是“功利”之言。他巧妙的比喻,包括不接受外族女子後宮就沒有“好窈窕趙女”的形象,都帶有“好”的味道。他建議起用外來人才,用他自己的話來說,不過是壹種“渡海控諸侯”。也正因為如此,他在早期被秦王用作長史的時候,就給出了“買士殺士”的計策,建議秦王要麽賄賂,要麽殺掉那些被他國利用的人才,也就是“留下他們;如果妳拒絕,劍會刺妳。”多麽可怕的天賦“超限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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