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監督機關。作為國家公訴機關,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訴訟是理所當然的,也是自己的職責。在刑事訴訟中,檢察院代表國家對犯罪嫌疑人提起訴訟,以追究其刑事責任。作為政府的代言人,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促進、維護和實現公眾的利益。
2.社會福利組織:社會福利組織是指不以利潤最大化為首要目標,以社會福利為主要目標的民間社會組織和團體。公民社會只能通過公共事務領域的公共溝通來實現。沒有人有權利說我代表,我限制,我是能實現的人。所以公益訴訟更多的應該是壹種動員、溝通、教育的方式,通過這種方式實現公共利益。
3.個人:或個體,泛指壹個人或壹個群體中的某個特定主體。在什麽樣的事件中,個人可以聲稱代表公眾的利益?當然,這種所謂代表大眾利益的說法都是壹種主張,都是他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