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林匹克格言
奧林匹克格言也叫奧林匹克口號或格言。奧林匹克運動有壹句著名的格言:“更高、更快、更強。”(更高、更快、更強)這句格言是顧拜旦的好朋友、巴黎阿奎萊修道院院長亨利·迪東(Henri Didon)在1895舉行的壹次戶外運動會上鼓勵學生時說的。他說,“在這裏,妳的口號是:更高、更快、更強”。
顧拜旦借用了這句話,用在奧林匹克運動中。1913年經國際奧委會批準,1920年被國際奧委會正式認定為奧林匹克格言,首次在安特衛普奧運會上使用,成為奧林匹克標誌的壹部分。此後,奧林匹克格言“Citius,Artius,Fortius”的拉丁詞出現在國際奧委會的各種出版物中。奧林匹克格言充分表達了奧林匹克運動所倡導的不斷進步、永不停息的奮鬥精神。雖然只有短短的六個字,但它的含義是非常豐富的。它不僅意味著在競技體育中要不畏強手,敢打必勝,而且鼓勵人們在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中不甘平庸,永遠充滿活力,不斷進取,超越自我,將潛能發揮到極限。
羅格上任時提出了新的奧運格言:“更幹凈、更人道、更團結”。
“更幹凈”體現了人類弘揚體育道德的堅定信念和維護奧林匹克運動公平競爭的決心;
“更人性”是對人性最高理想的執著追求,人的價值、尊嚴和力量將得到完美體現和提升;
“更加團結”是人類對奧林匹克和平理想的深切呼喚,賦予奧林匹克大家庭成員在新世紀以更加空前的團結推動人類社會的和平與發展。
新的奧林匹克格言代表了以人為本、公平競爭、文明進步、團結和新世紀奧林匹克運動的進步。
方向,人的全面發展是新格言的靈魂。
公平競爭,誠實
“三公”原則:奧林匹克精神的基石
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為“更快、更高、更強”的奧林匹克精神起到了保駕護航的作用,使世界上最優秀的運動員令人信服地站在五環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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