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與崇拜密切相關,任何信仰都表現為對某事物或人的崇拜。在人類早期,風、雨、雷、電等自然力占主導地位,人類抵抗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很低。人類的命運基本上被自然力所主宰,於是各種各樣的自然崇拜應運而生。神、土神、山神、水神、樹神、石神等自然神應運而生。隨著人類抵抗和改造自然能力的逐漸增強,隨著人類自身能力的逐漸顯現,隨著主宰人類命運的社會力量逐漸與自然力並駕齊驅,隨著戰爭、掠奪、貧富懸殊等人為災難的不斷發生和加劇,人類崇拜的對象逐漸向社會方面轉移,從而產生了各種社會崇拜或神人崇拜。很多人神龕裏供奉的“天、地、君、師”,是自然崇拜和蚩尤崇拜的結合體。“天”就是神,“地”就是土地神。都是自然神的代表。“君”是指皇帝,“秦”是指祖先,“師”是指老師或能人。都是社會神或者人類神的代表。所以,崇拜來源於信仰。沒有信仰,就沒有崇拜。所謂“生生不息”的個人崇拜,也是社會信仰的壹種表現。
總的來說,當前侗族社會正處於自然崇拜與人神崇拜相結合的發展階段。神、土地神、山神、水神、樹神、石神在很多侗族人的心目中仍然處於非常重要的地位。同時,薩歲、楊在斯、吳冕和翁布緒(祖先神)在侗族人民的心目中也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有的甚至上升到了至高無上的社會神,侗語南方方言區廣泛崇拜的祖母神——“薩歲”就是這樣壹位至高無上的女神。
信仰與“迷信”密切相關,真誠的信仰即使達到了喪心病狂的程度,也可以稱之為“迷信”。迷信不壹定是壞事。《通道董信仰大觀》有這樣的記載:
在壹些侗族村寨中,必須同時安裝壹個水箱,以安裝撒旦(供奉祖母神薩的祭壇)。這些圓柱在“薩”祭壇的右側相距約5米,並在同壹條直線上。將缸裝滿水,放入三條紅色的活鮮魚和圈養的平。與水位相對應的是,山上還安裝了壹個水箱,增加水側,以便用水“生火”。據說,在安裝“薩”祭壇和水箱之前,該村曾多次遭受火災。後來外教指出:“村子是風水,火重於水,必須增加水來控制。”村裏的人覺得有道理,就照著做。
多麽有趣的迷信啊!眾所周知,在古代,侗族人在建村之前都要先造壹個“撒旦”,所以每壹個侗族村寨都要有壹個“撒旦”。侗寨的建築材料都是杉木,容易著火,所以“火重於水”,所以“必須加水來控制”。聰明的侗族人不僅在撒旦附近放了壹個水缸,還在缸中養了三條新鮮的紅魚和壹些浮萍,以警示後人“加重水壹方”。眾所周知,如果缸裏沒有水,紅魚會死,浮萍會死,災難很快就會降臨!水箱就是水側!聰明的侗族先民在村裏挖了許多魚塘,魚塘裏不僅有魚,還有浮萍,說明“水壹方”永存,侗寨在長安。現在很多魚塘都被埋了。就算魚塘還在,因為沒有水,沒有魚,沒有浮萍,“火重於水”的時代又出現了,所以災難頻頻降臨董村!多麽值得我們關註的“迷信”啊!
古代侗族社會對自然的保護也是基於“迷信”的觀念。如村莊周圍的“聖山”“聖樹”,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即使在“破除迷信”、亂砍濫伐的時代,也因為“迷信”的觀念,讓很多“聖樹”保留至今。所以,只要不危害社會或他人,“迷信”就應該得到應有的尊重。當然,對於那些危害社會、危害他人的“封建迷信”,我們應該積極有效地限制或制止,積極引導人們樹立正確的信仰觀。
信仰與宗教密切相關,但並不相同。宗教是建立在信仰的基礎上的。沒有信仰,就沒有宗教。信仰壹般是個體的壹種心理活動或精神現象。宗教是壹種有組織的、活躍的社會現象或集體意誌。總的來說,侗族社會正處於原始宗教(多神教)向人造宗教(壹神教)的過渡階段。目前,雖然侗族人民仍信奉多神教,但部分地區已出現了至高無上的女神“薩歲”,並出現了區域性或全村性的集體祭祀活動。這是侗族民間信仰的基本特征。